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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是拿到手了,驾驶证也顺利通过了年审,本该万事大吉。但是,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阴。虽然花高价补了卡,觉着吃了哑巴亏,心情一度不爽,但总算度过一次“危机”,也没把这事太往心里去。但2004年春节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又勾起了我不快的回忆,直接导致我走上法庭进行维权。
很多人都知道窦娥的故事,知道窦娥是元代大戏曲家关汉卿的名作《窦娥冤》中的主人公。窦娥不幸被无赖张驴儿盯上,张驴儿想药死窦娥的婆婆以便更容易地霸占窦娥,却鬼使神差地药死了自己的父亲。张驴儿倒打一耙,将窦娥告到衙门,说她害死了自己的父亲。
16日一早,散发着油墨香味的《北京晨报》就摆上了北京街头,署名“本报记者代小琳”的消息《消费者二审赢了牡丹卡官司》的报道刊在了该报上。
可以说,我在这场官司中获得了胜利,然而,这一胜利并不彻底。因为我要求工行北京分行停止执行自定的收费标准,同时将新的补办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报物价部门审批的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支持。法院认为,这一诉讼请求不属于此案审理范围从而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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