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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慈禧太后操作裕如的政变中,任何反抗都变得那么滑稽和荒谬。肃顺的傲慢与后悔,吴可读的倔犟与自恋,都成了时代的标志。那些东西不仅仅与国家政治有关,而且还是社会整体生活的写照。
荒谬,成了时代生活的本质。
吴可读尸谏之后留下了一个滑稽的难题,那就是如何在不否定他的愚忠的前提下,证明他的“思路错误”。整个过程可以套用现代荒诞剧的模式来说明:认认真真地做游戏,马马虎虎做正事。如果再不好理解,就得用民间谑语来表达:把喜事办成丧事,把丧事办成喜事。
光绪五年(1879)三月,吴可读尸谏之后,其谏书被慈禧太后下发给“王大臣大学士六部九卿翰詹科道”诸官员讨论。于是,大清王朝的重臣们各自作出表态,徐桐等三人“连衔一疏”,张之洞等四人又“各一疏”。这些反馈意见又被交付有亲王爵位的高级贵族审阅,礼亲王世铎的判断是:“吴可读以大统所归,请旨颁定,似我朝家法未能深知,而于皇太后前后此所降之旨,亦未能细心体仰……”
一句话:吴可读犯了常识性错误。
其实,阶位稍低(吏部主事)的吴可读的光绪有子之后过继给已死的同治皇帝之论,早有更高阶位大臣于光绪初立时就说过。此人是内阁大学士广安,他当初要求朝廷铸铁券来确认他建议的法统安排。作为一位熟读汉族皇权历史的满族高官,他在奏书中说:
“惟奴才尝读《宋史》,不能无感焉。宋太祖遵杜太后之命,传弟而不传子,厥后太宗偶因赵普一言,传子未传侄,是废母后成命起无穷斥驳。使当日以诏命铸成铁券,如九鼎泰山,万无转移之理,赵普安得一言间之?”
对于广安的大胆,两宫太后(其实就是慈禧太后一个人)发出懿旨,给予训斥:“前降旨俟嗣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继大行皇帝为嗣,业经明白宣示,中外咸知,兹据内阁学士广安奏,请饬廷臣会议,颁立铁券等语,冒昧渎陈,殊堪诧异。”
到吴可读旧事重提之际,当然没人再敢支持吴论了。假使支持吴论,势必引起广安之论的重提,推翻了四年前训斥广安的“两宫懿旨”。
徐桐等人从另一个角度为慈禧太后辩护,把已死之人吴可读推到不懂祖宗家法的境地,其奏曰:“窃思吴可读所陈预定大统,此窒碍不可行者也。我朝家法不建储贰,此万世当敬守者也。”
宝廷则更为狡猾,他说:“将来以皇上所生之皇子承继穆宗毅皇帝为嗣,非言生皇子即时承继也……”如此一说,大家不是都在扯淡吗?本来是皇族家里的一件孩子过继的事情,怎么成了接班人的问题了呢?何况光绪皇帝还没儿子呢!
张之洞则比宝廷更胜一筹,他的意思是现在放下此事,冷处理,到光绪皇帝传位时再说。在他的长篇奏章(或许可叫政治论文)中,将儒家经典与历史典故充分结合,得出一套结论:“《春秋》传云:‘君子大居正。’故兄弟叔侄,辗转授受,每难帖然。不知从父从子,乃生衅隙,若皇子承继先朝,但存名义,岂判亲疏?”
在本不足道的闹剧化的政治讨论中,还是宝廷说得到位:本质而论,我们在讨论一个神经病患者提出的问题。在其奏中有云:“可读不自云‘临命之身,神智瞀乱’乎?不然我朝夙不建储,可读岂未知之耶?”宝廷所引确乎有据,吴可读在尸谏奏章中说过:“惟是临命之身,神志瞀乱,摺中词意,未克详明,引用率多遗忘,不及前此未上一摺一二,缮写又不能庄正。罪臣本无古人之学问,岂能似古人从容。”
按现在医学观点来论,吴可读即便不是轻度的精神病患者,也是个严重的抑郁症患者。这与他青年时代的严重挫折有关。当年,他从老家甘肃皋兰县(现属兰州市)进京赶考,经不住花花世界的诱惑,一头扎进温柔乡,“日遨游北里中”。初次参考,大败而出。吴可读面对考试败局不甘心,向外放话,说“留京再试”,大有考不上、不回家的决心。知情人则讥诮他,“实则恋某妓,不忍言别”。
嫖妓宿娼是要花钱的,因此吴可读的手头很快花空。他的名义老师(即主考官,时称“座师”)闻知此状,怜他年轻有才,就劝他出城,住到九天娘娘庙(一说在广安门一带,一说在圆明园一带)去,“地僻远城市,可一意读书也。”
为了功名,吴可读听信了名义老师的劝告,整理行李前往九天娘娘庙去住。刚住过三天,到第四天头上,他就忍不住了,憋得发慌,自言道:“人生实难,何自苦如是!”当天就赶往城里,住到他所倾恋的妓女那里。时间已久,再次花光了手头的费用。没钱了,妓女对他也不那么热情了,甚至还饭食都不正常提供了。
甘肃籍在京官员闻听吴可读此状,就主动给他集资,条件是他回九天娘娘庙去住,否则就不把钱交给他。为了大头,只好委屈小头。吴可读接受同乡的条件,拿到集资,再去九天娘娘庙。
吴可读这么一折腾,折腾得出了名,北京人凡是见过他一面的人,无不叫他“吴大嫖”。此前,北京衰败经年的有名戏班四喜班,被一位叫余三胜的人救活,北京人出了一个上联:“余三胜重兴四喜班”。不短的时间里没人对上下联,等“吴大嫖”名满京都之际,有头脑灵活的文人利用这个事情对出下联,曰:“吴大嫖再住九天庙。”
“余三胜”对“吴大嫖”,“重兴”对“再住”,“四喜班”对“九天庙”,可谓绝对一幅!
后来呢,吴可读终于考上了进士,一改好嫖恶习,做起严肃官员来。其实,他本身并非嗜嫖,用现在的话来说,“自我炒作”而已。“自我炒作”也是他二度成名的不二法门,在精神混乱中玩一把尸谏,赌命汉一下子成了堂堂忠臣。
何其荒谬!
晚清以降,因好色而出名的文人不仅吴可读一人,比吴可读更有名的人则是龚自珍。
龚自珍是位杰出的学者,不唯“治学博杂”,而且还精通满洲话和蒙古话。龚自珍又好挥霍,“生平所得金,皆随手尽,京师人以怪物目之”。这位“怪物”更拿手的活计是勾引女人,而且是针对有身份的贵族夫人下手。多少有点法国名著《红与黑》主人公于连的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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