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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前他犹豫了一下。洪峰六岁时看电焊工人焊接,被那道红光迷住了,蹲在旁边看了几个小时,从此眼睛被灼伤。顶着一千二百度的近视,他几乎是听完了他的学历课程。洪峰有一个习惯,能不睡觉就不睡觉。“在眼睛变瞎之前,要多看看这个世界。”
他有些恍惚。穿着衬着假羊毛的小棉袄,里面穿一件毛衣,一条七八块钱的,有一层绒的裤子,穿着未婚妻小燕给他买的新鞋子跑到了街上。他担心自己给市政管理人员按照盲流送进救助站收容,就在腕上挂着一个纸牌子,写的是:洪峰/户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XXX路XX号/单位:沈阳市文化局剧目室。
“这样,我就不是‘黑人’,能查得到,也就能回家。”他没有标明自己的“作家”身份。
天有些冷。他手里拿着一个朋友送的“阿迪”的带檐儿的帽子,还真的有些人往帽子里扔了些钱,有一元的,有些是五毛的钢镚儿。加起来大概二十六元。有一个读过他作品的女士,问他是不是那个作家洪峰,并和他聊了一会儿,留下五块钱走了。
他没有戴表,眼瞅着天黑了。他就想,小燕该回家了。他就想着,要在小燕回家前回家。
于是他就走回家去了。手上的小牌随手扔到了楼下的单车棚。他上了楼,走进卧室坐下,去看看自己的博客,谁又给自己留了言。他的博客是匿名的,他认为自己只是一介草根,自称“洪老汉”,经常给留言者认真回复。
他的愤怒渐渐消没了,他开始想,要是没这两千元,自己该想些什么别的办法去挣。
可是接下来,记者们来了,闪光灯“劈啪”作响,惊动了正在吃大饼的小燕。自此以后的几天,洪峰受到的“青睐”,远超出他二十余年的文学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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