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择字色: 选择背景色:
回书目 
二
诗人们很快就分成不同的小集团。每天出门上车,可以看到这种非理性的分化组合,多半以语言为界。我们的交通工具是两辆红色丰田越野吉普,加上法语翻译玛德开的白色小车。英语集团包括“白求恩”两口子、荷兰的“黑手党”、南非女诗人英格瑞德(Ingrid),还有我。我们这辆车总是塞得满满的,罗马尼亚的阿娜和印尼的阮锥(Rendra)夫妇也时不时地挤进来。法语集团只有三个,法国诗人伯纳德(Bernard)和住在巴黎的摩洛哥诗人兼小说家塔哈(Tahar),加上在法语中游牧的“撒哈拉人”,窝在那辆小车里。这多少反映了在语言霸权的争夺中法语的尴尬地位。
我理解法国人的骄傲。在他们眼里,法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
他们拒绝讲别的语言,特别是英语。在家还行,出门可就傻眼了。我也不知道这世界为什么跟法国人过不去。恐怕这事儿还怨不得谁,风水轮流转,说不定有一天全世界还都得讲中文呢。
我跟摩洛哥的塔哈,一九九〇年在旧金山的国际作家会议上见过。诗歌节开幕的那天晚上,我试着跟他聊聊。他吞吞吐吐,他太太冷冰冰地戳在一边。我端着酒杯,进退两难,干脆用我唯一记住的法语说 “早安”,转身走了。
轮到开会发言,可就没别人插话的分儿喽。法语集团个个口若悬河,而且特别富于哲理。在一个人权讨论会上,塔哈赋予个人主义最新的含义,“撒哈拉人”呼吁用无政府主义来对抗美国文化入侵。坐在听众席的伯纳德冲到台上,发表一个长长的关于自由的声明,用的是典型的后现代主义的叙述策略:一个词被另一个词所消解,就像某种掩盖足迹的动物,到末了你肯定忘了他的出发点。我私下叫他“哲学家”。只见他脸色苍白,激动得手直抖。我这才明白,法国出哲学家一点儿都不奇怪,那是咖啡馆的雄辩,加葡萄酒中的形而上。
讨论会的最后五分钟给我。我厌倦了人权的空话,对天生的无政府主义的“撒哈拉人”表示赞同。散了会,他紧紧握住我的手,再次保证有一天带我回沙漠。我也答应跟他一起回老家——西北戈壁滩看看。
我设法避开“黑手党”,但没辙,我们被绑在同一集团,虽然英文都不是我们母语。
除了晚上朗诵,我们白天还得到中学去。接连两天,我去的都是私立女校。那里讲究得有点儿过分,带英国贵族味道。女学生像一群穿制服的天使,吹长笛拨竖琴唱圣歌。其中有不少黑人和印度人。在南非,种族问题已退居二线:在金钱面前人人平等。几百年殖民统治的故事突然有了个过于简单的结尾。当老师吩咐一个上了年纪的黑人工友搬幻灯机时,我注意到他目光中的惶惑,几百年的惶惑。我们上天堂那工夫,另一拨诗人下了地狱——德班一个贫民区的图书馆,他们的听众是些破衣烂衫的黑孩子。“白求恩”告诉我,最奇怪的是,那图书馆居然没有一本书。
第二天,我和加拿大的罗娜、印尼的阮锥夫妇去为另一群天使朗诵。
我和罗娜打头阵。罗娜天生是个好老师,学生立刻喜欢上她了。她的诗大都关于男欢女爱,用词之大胆,让我都脸红。她得过加拿大所有重要的文学奖,但许多学校禁止用其诗作教材。我警告她,千万别在这儿读那些色情诗。她读了首诗,是关于洋葱头的爱情。最后,由阮锥压轴。
他声称,在印尼,诗人相当于巫师。他朗诵果然有作道场的架式。他妻子精瘦,话不多,一直用摄像机紧紧盯着她丈夫,好像生怕他从巫术中消失。最后阮锥把妻子请上台,两人面对面搂着,含情脉脉地对唱起情歌来。舞台灯光转暗。
我认识了南非诗人兼歌手哥特(Gert)。他是个来自偏远地区的小伙儿,晚到了两天。“基督”告诉我,他开车去机场接哥特。小伙子有点儿惊慌失措:“我,我简直不敢相信,像您这样的大人物来接我……”
“基督”笑着回答:“诗人中没有等级制度。”
我和哥特上街。他胡子拉碴,穿粗布小褂,露出结实的臂膀。我逛商店时,他坐在咖啡馆给女朋友写信。这是他头一回出远门。他在地图上指着他的家——南非腹地的小镇,让我下次来一定去看看。“那儿的生活很不一样。”他说。他看人的方式很特别,眯缝着眼睛,直勾勾的,有点儿狡黠,有点儿迷惘。
我们在一家印度快餐店吃午饭。他当过跑堂、守门人和酒吧保镖——“我表面很壮,其实胆小如鼠,在紧急关头,随时准备逃跑。”他的英文短促含混,不易听懂。这两年,他作为歌手开始走红,出了激光唱盘。
今年夏天,鹿特丹诗歌节要请他去朗诵。说到此,他眼睛中出现了短暂的空白。
诗歌节进展顺利。朗诵前诗人们互相买酒,开玩笑。英语集团和法语集团交叉走动,不会出现偏差。我突然想起R.S. 托马斯的话:如果这个世界的人们从没有互相发现,日子会好得多,有大片的水域隔开他们。
也许他是对的,交流引起新的争斗——由于新的支配欲望,这自然是很痛苦的事。
牙买加的罗娜把我拉到一边,神秘兮兮的。她正忙着凑份子,给诗歌节的组织者买礼物。
“撒哈拉人”在露台上,面对黑暗发表演讲:“该死的美国文化,用美元占领了全世界。我的家乡啊……”他声嘶力竭地叫喊。“黑手党”
换了副墨镜和一条白色领带,对“撒哈拉人”做出如下评论:“他把他的沙漠理想化了。他为什么住在法国,从来不回到他那可爱的沙漠去?”
“基督”皱皱眉头,说:“这恐怕也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困境——把自己的过去理想化。”
“黑手党”在舞台上比在现实中容易理解。他的诗是黑色的,与穿着一致。
“白求恩”的诗跟他的companion 罗娜一样,充满了色情意味,有许多关于器官的描绘。他们俩把诗当成卧室的镜子。
“哲学家”在朗诵前,发表了一个关于诗的声明。哥特抱着吉他上台,他用一个特制钢架把口琴固定在嘴边,边弹边吹边唱。他的声音放松,略有点儿沙哑。同时,投影机把一组照片打在银幕上,其中有家庭合影,有伸向天边的铁路,有城市的灯火。那是关于一个乡下小伙儿淡淡的忧愁和离开家乡的惆怅,还有对远方的向往。
我们在一家印度饭馆进餐。我喝多了,为阮锥夫妇唱了印尼民歌《星星索》,为阿娜唱了罗马尼亚民歌《乔治参军》,为“白求恩”唱了加拿大民歌《红河谷》,与“基督”合唱了《国际歌》。
回书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