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往下讲最后一章:
“参差荇菜,左右芼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钟鼓乐之”的“乐”字,我习惯念成[lào]。为什么?中国诗歌最根本的一个特征——押韵啊。“左右芼之”,“钟鼓乐[lào]之”,这不明摆着韵在那儿嘛。后面的“之”是词尾,除了“之”之外,它前面的那个字也还要押韵的。当然,古代的韵部跟现在的差别很大,因为语音发生变化了。我们现在读唐诗,有一些都不押韵了,何况是先秦时代的《诗经》呢?但是我们要知道《诗经》是押韵的。
这个“芼”字太有讲究了,我个人认为,古往今来大部分人在讲它时都说错了。《毛传》就说错了。《毛传》说“芼,择也”,后人又具体引申为“拔”。《尔雅》是《十三经》之一,讲训诂学的人都很重视这部书。《尔雅·释言》里说:“芼,搴也。”“搴”,也是拔的意思。貌似众口一词,但这种说法是不对的。
“芼”是什么意思呢?朱熹讲得好。《诗集传》里说:“芼,熟而荐之也。”“熟”,是动词,把东西煮熟。“荐”是什么意思?鲁迅先生有一句诗写“我以我血荐轩辕”。“荐”是一个专门名词,祭祀的时候,向神位献上祭品,叫做“荐”。“熟而荐之”,意思就是把荇菜煮熟了,拿去进献。
为什么说朱熹讲的是对的呢?《礼记》里有一篇《昏义》,其中有一条重要材料。要读懂《诗经·关雎》,这条材料十分关键:“古者妇人先嫁三月,祖庙未毁,教于公宫;祖庙既毁,教于宗室。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教成之祭,牲用鱼,芼之以蘋藻,所以成妇顺也。”“芼之以蘋藻”,这里的“芼之”和“左右芼之”的“芼”是同一个字。讲《诗经》有一条重要原则,可以概括为“以诗解诗,以经解经”,用《诗经》来解《诗经》,用《十三经》来解《十三经》。因为《十三经》中的很多作品前后时代相差不大,某些内容,这本书里有,另外那本书里也有,可以拿来互相参照。同一个字,或者相关的事,这首诗里有,那首诗里也有,放在一起意思不就明白了吗?
“芼之以蘋藻”是讲“教成之祭”。什么是“教成之祭”?跟中国古代贵族的婚姻有很大关系。中国古代有“女学”,贵族的女子只能嫁给贵族,而且女孩子在出嫁前的三个月要有一个培训。培训由同宗族里年辈高一点儿的女子来教,教女孩子嫁做人妻之后,怎么行妇道。具体内容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功。这四样学成之后,要举行一个毕业典礼。毕业典礼上有一个祭祀仪式,这个祭祀跟一般的祭祀不一样。中国古代的重大祭祀,像祭祖、祭天,一般由男子主祭,祭祀的牺牲一般用牛羊,有“太牢”、“少牢”等专门说法。(古代祭祀,并用一牛一羊一猪,称为“太牢”;单用一羊或一猪,称为“少牢”。后来又有一种说法,专指牛为太牢,羊为少牢。)但是女子的祭祀,肉食用的是鱼,并且“芼之以蘋藻”。虽然祭祀是很严肃的事,但是里面也有世俗生活的影子,想一想还挺幽默的。我们吃饭讲究荤素搭配,古人敬祖宗,祭天神,觉得整天让他吃大荤的也不好,所以也讲究荤素搭配。祭品用牛羊也好,鱼也好,上面要盖一点蔬菜,这就叫做“芼之以蘋藻”。
讲中国文字最伟大的两本书,一部是《尔雅》,另一部是许慎的《说文解字》。《说文解字》不在《十三经》之列,但是清代以来,备受学者重视。民国时期章太炎、黄侃一派的学者,就认为中国的“经书”范围应该扩大,把许慎的《说文解字》也列进去。《说文解字》讲得再明白不过:“芼,艸覆盖。从艸,毛声。《诗》曰‘左右芼之’。”许慎认为“芼”是形声字,意为拿草盖在上面,并且还引了《诗经·关雎》篇“左右芼之”一句作为例证。
“左右芼之”,跟祭祀、典礼有关。“钟鼓乐之”,也跟典礼仪式有关。旧时结婚,常贴一副对联。上联是“乾坤定矣”,下联是“钟鼓乐之”。乾,男;坤,女。男女双方的事情搞定了,结婚的时候,搞一场仪式,大家一起跟着乐一乐,沾染点儿喜气。“钟鼓乐之”,说的便是婚礼仪式。
此外,“左右”一词的用例,在《诗经》里也往往与祭祀活动有关,一般指助祭。因为这里的“荇菜”是用来祭祀的,所以当事人去采摘(“流”、“采”)和进献(“芼”)之前都用“左右”二字。
20世纪以来,有些人把《关雎》篇说成是写一个男青年爱上了一个女青年,这个女青年是一个劳动人民的女子(“打猪草”的),于是男子背着“吉他”为她弹唱(“琴瑟友之”),还背着“爵士鼓”去敲打(“钟鼓乐之”),取悦于她。这种说法曾经风靡一时。但我认为这种解读脱离了《诗经》时代的文化背景,也是把《哈姆雷特》讲成了周星驰版的“唐伯虎点秋香”。
胡适之先生是这种说法的首倡者,他说:“南欧民族中,男子爱上女子,往往携一大提琴至女子的窗下,弹琴唱歌以挑之。吾国南方民族中亦有此风。我以为《关雎》一诗的‘琴瑟友之’,‘钟鼓乐之’,亦当做‘琴挑’解。”(《论〈野有死麕〉书》)窃以为胡适之先生错了。《关雎》篇的抒情主人公绝不是一个现代意义的“流浪歌手”,那采摘“荇菜”的女子也并不是“流浪歌手的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