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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书目 至末页近来,有关感觉与激情的理论有最长足的进步,因为哲学的其他学科似乎不再有任何进展。我们的邻国,特别是英国的思想家,在自然的观察方面超越了我们,我们则以理性的演绎紧追其后;倘若这样的模式继续运行,亦即他们观察,而我们解释,我们可望在不久以后得到一套完整的感觉理论。(152)
他的意见是,我们所需要的乃是“思想与感觉的普遍理论”;它将包括理论的、道德的和美学的脉络里的一切感觉与思想。(153)它将包含英国的“观察”与德国的(亦即沃尔夫式的)“解释”。他承认,就道德判断而言,这种理性的化约有其困难,因为道德判断“在人类灵魂中的实际运行……与判然分明的理性原则作用的情形截然不同”,但这也不能表示它们不可以用理性而清晰的原则加以分析。(154)他认为“道德感的现象与理性原则之间的关系有如色彩与光源反射角度的关系。显然关系里的两者性质完全不同,然而基本上是同一个事态。”(155)因此,对于德国人而言,“道德感”不是个孤立的问题,而是属于更广泛的、涉及感觉和理性的关系的问题。这个问题是:我们如何同时就感觉和理性去统合理论?不同的解决方案显示,要找到问题的答案,惟有证明或假设这两种似乎不同的能力,其实是同一个能力的表现,感觉与思想同属于一个连续体。有些人认为连续体的感觉部分才是根本的,虽然大部分的人则偏向知性的部分。然而重要的是,我们不可以忘记大家都有个共同的出发点,可以称为感觉与认知的“连续性理论”。(156)
正是基于这样的理由,哈钦森关于“道德感”的看法也可以构成康德的出发点;也正是基于这个理由,康德认为“莎夫茨伯里、哈钦森与休谟的尝试……虽有缺陷,但在探索所有道德的最初原理方面,却是走得最远的”。最后,这也是为什么他也投入这样的尝试。道德的根本原理取自看似特殊的感觉的经验性观察,实际检验之后可能了解其实不然,所以我们的分析可以以它作起点。由于纯理性的定义过程有其危险性,所以我们必须从这类证据出发。此外,那只是过程的问题,而不是基础的问题。康德的立场与门德尔松的理性主义是一致的。在这种对于人性的诠释方式之下,理性与道德感的重要性不相上下;康德无法判定何者较为重要。这并不表示康德对于自己的立场不清楚。他在理性与道德感这两个道德基础的极端不同的进路之间摇摆。康德就像当时的其他人一样,接受了前述的“连续性理论”。事实上,从康德在1760-1770年间出版的作品,我们看不出他在道德感方面的论述与同时代的思想家有何不同。在他的思维中,英国式的观察非常重要,有时他也会刻意强调。然而当他肯定哈钦森等人以“‘道德感’为名,开始了某些卓越的观察”时,他的意思并不是说哈钦森等人基本上是对的。(157)像门德尔松一样,他认为那是个好的起点,但其原理必须还原到“最高的哲学明证性”。因此,他可以在同年的《论优美感与崇高感》里论证说:
真正的德行只能植根于原则之上,原则越普遍,德行就越是崇高而高贵。这些原则不是思辨性的规则,而是一种潜藏在每个人心中并远远超越同情或怜爱的特殊根据之上的情感的意识。我相信我可以一言以蔽之:那就是人性的美感与尊严感。前者是普遍仁爱的根据,后者是普遍尊重的根据。(158)
这段文字并不是蕴含着所有道德都以道德感为基础,而只是证明德行以感觉为前提,至于道德判断最终原理是什么,这个问题仍是悬而未决。不仅如此,当康德说,我们必须把个人的倾向从属于能够涵摄全体人类的普遍倾向,他心里想的是能够把特殊的感觉普遍化的某种理智活动。那意味着,对康德而言,真正的德行也预设了知性或思维。因此倘若某个人因恻隐之心而帮助一个有困难的人,却没有办法还债,则他违背了公平正义的原则,显然不能算是有德行的人。康德甚至主张同情心是“虚弱的,盲目的”。
放诸四海皆准的原则,对德行而言是必要的。德行不可能来自一种感觉。(159)这也表示,康德甚至在1763年也不相信道德判断能够仅仅以感觉为基础。理性的任务其实在于证明“善”的概念如何产生自单纯的善的感觉,藉此分析且阐明“善”这个复杂且混淆的的概念。(160)
当康德相信不能把理性与感觉理解为连续性的关系时,他的思想便产生了激烈的转变。例如在1770年的就职论文里,我们已经看不到感觉与理性有任何连续性或桥梁。这两种能力是完全不连续的,因此他也说从前的进路不可能有结果。这个转折定义了康德前批判时期的伦理学以及批判时期的观点之间的差异。当他放弃“连续性理论”的时候,也为在“人性”里寻找支点的努力划下了句号;他的方向转到纯粹理性。这个转折包括了道德问题,也涉及时间与空间的新理论。
在1768年的《空间方位差别辨识的基础原理》(VondemerstenGrunddesUnterschiedesderGegendenimRaume)里,康德主张空间不是外在的经验对象,而是“使一切外在经验成为可能的基础概念”。他同时向我们保证,空间也不仅仅只是“思想的产物”。但他完全不确定自己是否已经证明了这点,因此他的结语带有怀疑的语调:
它(空间)的实在性,对于我们内在的感知而言,虽是再明白不过,一旦我们试图以理性的概念去捕捉它,就会遭遇重重困难。事实上,举凡我们在对认识的原始质料作哲学性的思考之时,那样的困难便会无所不在。然而当我们发现既定的概念的结论和最明显的经验发生冲突时,这个困难所带来的问题便更具有关键性。(161)
在这里,康德仍然接受“连续性理论”,而在这个论述当中,空间不仅仅是感性直观的形式,而且是以牛顿的架构去理解的:他认为空间是个独立的实在物。但这篇论文发表后不久,康德就改变了对于连续性理论和空间本质的看法。这个改变发生的时间是1769年。这当然不是说他毫不迟疑地提出新的理论。这只表示他在那时候相信自己已经知道他要捍卫的是什么样的理论。这个理论终将为他的新性格带来哲学上的证实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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