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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野猫一样漆黑发亮的眼睛注视人间》作者: 鲍尔金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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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书目 

第一部分
蓝毛黄毛鹦格丽鹉(1)

作者:鲍尔金娜    出版社:春风文艺出版社

    题目似乎有点费解,听我慢慢讲就是了。

    蓝毛是一只鹦鹉。如果你对此感到失望我能理解。我原来对待鹦鹉的态度不仅没兴趣,简直讨厌。也不为什么,就觉得它们看上去是那么聒噪、轻佻、没文化——你不能不承认,有些禽类看起来就是极有文化极有修养的样子。当然,鹦鹉也有一种公认的优势:美。是的,什么金刚鹦鹉之类确实美艳脱俗让人看到惊为天鸟,所以它们要么快绝种了,要么贵得让人耸肩咂舌。而我要讲的蓝毛,没有选择地生为鹦鹉中公认姿色最平庸价格最低廉的虎皮鹦鹉。其实身为虎皮并不悲惨,美不美本是人类霸道的评判。但当初我所遇见的蓝毛,残疾老迈、遭人遗弃、奄奄一息。悲惨二字就写在它羽毛稀疏的额头。

    那就要回到一年前的某个周末,微雨,我去木樨园买成衣制作课需要的布料。当我正抱着三米绒布踏着泥浆往回走的时候,也不知怎么了,莫名往路右边看。视线穿越烤红薯的小车和炸毛鸡蛋的摊子,落在一只正在台阶上蹦跳的鹦鹉身上。我站住了,惊奇于自己怎么会看到远处小小的它,更惊奇于它怎么会在这种地方出现。市场里虽有卖羽毛饰品,但似乎不见有人残忍到现场拔鹦鹉毛加工的。我缓过神来,蹑手蹑脚走到近处俯身观察。是只蓝色的虎皮没错,仅比麻雀能让人稍多些惊喜。可它少一只脚,这太罕见了。我以为自己遇见了珍稀变异品种,但仔细一看,它那条独脚之纤弱伶仃明显难以用来支撑身体。它的翅膀虽然健康,却没了飞翔的力气。看着这只鹦鹉在我面前难堪地两步一晃三步一摔,我顿生悲悯,满脑子都是它被主人掰断脚后扔进垃圾桶的惨烈画面。与它互相打量两三个回合之后,我迅速脱下牛仔服把它罩进去,一路捧回我在地坛公园附近租下的房子。

    我把这只老鹦鹉拿出来放在客厅饭桌上的时候,它已闹腾得筋疲力尽。可从它愤怒和惊恐的眼神里我明白,它想当然地认为我是个浑蛋,和以前虐待和遗弃过它的人一样。我忧伤地忍了,去超市给它买来小米(因为以前家中养过的白玉鸟爱吃小米,我希望它们食谱相近),撒在桌上等着它吃。

    等待它克服不信任屈尊进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我从无声期待到出声鼓励再到昏昏欲睡,直到绝望离去后它才停止装死,用独脚艰难地蹦进小米堆里,以禽类的方式狼吞虎咽起来。我在门后一动不动地偷瞄着它,心中窃喜。回想之前在木樨园与它的奇遇,很有点浪漫凄美的意味。它应当感激我进而爱恋我,我应从怜悯它进而守护它。那便会成为一个美好的传说。我被自己感动得有些踉跄,被这只眼光毒辣的鹦鹉发现。它立刻跳出小米堆拱进角落,气咻咻地盯着我。我尴尬地搓着手走出来,傻笑两下,索性坐在沙发上一直盯着它看,一边考虑给它起什么名字。我想了许多英文名和中文名,有的美丽而拗口,有的好喊但傻气十足,都不符合它朴素沧桑的气质。末了,我决定就叫它蓝毛,名字朴实简单点儿,按农村老人们的话讲,命壮好养活。真希望如此。

    第二天早上起床时我已忘记了家里有蓝毛这回事,出屋时猛然听见它叫,被吓了一大跳。我寻声望去,见它金鸟独立在窗台上。精神和胸脯都很饱满,宛若一只袖珍公鸡。我兴奋地走上前去,它敏捷地起飞,去房顶的暖气管子上接着独立,尽管仍站不稳,雄霸的气势已然冉冉升起。我很惊讶一撮小米和一晚上无人打扰的休息竟会令它恢复到如此程度,实在让人喜忧参半。喜是为它健康,自不必说。忧是因为我自知从此更无法接近它,想握在手里培养感情之类自私的想法不可再生。尤其是,当它发现我是大而不能飞的蠢物,更加得意起来。整日站在暖气管子上,尽量掩盖残疾,极力炫耀翅膀,高兴时会发出鹦鹉特有的刺耳叫声,显然以自己的破锣嗓子为荣。剩下的时间,它打盹、梳毛,思考问题。只有我每天往桌上倒小米的时候,蓝毛才正眼看我,但仍不会有任何谄媚的表现,只有等我离开,它才俯冲下来进餐。

    我是多么希望它赶紧爱我依赖我。但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作为主人的自尊心不断受着伤害。我生气,甚至很残忍地饿过它两天,希望用食物勾引它放下身段与我交好。可是我小看了蓝毛的尊严,它用它铁一般的意志羞辱了龌龊的人类大沙文主义。

    我被打败了,赌气买来一斤小米全部倒在桌子上,又把原来给它喝水的小碟换成盆。吃吧,吃个够!我叉腰指着单腿站在暖气管子上的蓝毛说。蓝毛歪着脑袋轻蔑地看看我,然后扭头望向窗外。

    我就这样跟蓝毛单方面冷战起来——在它看来这无疑是最好的待遇。一开始我还刻意对它视而不见,后来功课日益忙碌,我便真的没时间去陪伴或撩拨它。我不知道每天它自己在家时都做些什么,但从布满客厅各个角落的粪便和桌上经常出现的蟑螂尸体我至少可以判断,它每天要进行大量的体能训练。不敢想象它若身无残疾,是否连上房揭瓦的勾当也会干。


 回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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