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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江湖》作者: 肖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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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书目 

《地产江湖》 第二部分
第五回:拆迁(5)

作者:肖宾    出版社:中国长安出版社

    最后建成的新房的价格将近三万一平。

    开发商的成本因拆迁上升了,他不可能赔本做生意,那唯一的结果就是导致房价进一步攀升。由购房人买单。

    做一个极端的假设,拆迁户漫天要价,开发商照单全收,拆迁户的利益全得到了维护,那计划要买房的人呢?他们的利益呢?拆迁户的利益要建立在他们做房奴的基础上吗?

    少赔,容易出事件;多赔,成本增加,房价上扬。选那边?这种选择题,谁会做?

    让我们换个角度,站在开发商的角度上考虑一下。有开发商就钉子户问题和笔者交流时谈到过,“我他妈真想一把火烧了他,其他人全搬了,就这几户漫天要价。我这一项目人吃马喂、贷款利息,一天成本多少钱啊,一天十几万、十几万的白扔啊,动不了工。”

    “那你多补人家点呗,与其这样白扔钱,不如早点打发了,项目好动工。”

    “没那样容易啊,今给这家补了,明天另一家钉子户就敢再要一个天价出来,这些钉子户个个还都爱显得很,得了便宜还得四处宣扬。先搬出去的那些人要是知道钉子户补的比他们多,都得回来闹,我这项目那就彻底没法弄了。”

    说实话,听这个开发商诉苦之前,我一直是站在被拆迁者立场上的,认为被拆迁者是弱者。

    一瞬间,将心比心的站在开发商上那一刻,突然能理解野蛮拆迁为什么会出现了。

    “老子一天十几万的都砸进去了,都是为你个钉子户,已经给你补偿了,你还想敲我多少啊?当开发商都是冤大头啊。叫几个人,晚上砸了他们家。”

    对开发商来说,这确实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对极个别刁民,也确实有效。

    但,有的住户,并非为了要价,而是真是有其他原因不接受搬迁原因的,于是往往矛盾进一步激化。

    除去当时双方的利益,拆迁还牵扯到公众利益。一个项目,因为钉子户,一拖几年,周边的住户天天生活在工地周围,整个区域市容脏乱,这该谁负责?如果是公共项目,比如医院,因为一个钉子户,让周围的居民晚一年才看病,这个麻烦,该谁负责?

    如此难题,怎么解决?

    还是看看国外吧。

    国际化的大纠纷

    在美国,各个行业都有一个“公平市场价格”——市场形成的、大家承认的、相对公平的价格。房地产行业也有这样的一个价格,作为补偿拆迁户的标准之一。

    私人开发商如果想在一块土地上搞开发,就需要事先购买这片土地,包括这里住户的房产。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是,开发商必须给予拆迁者一个合理的补偿。补偿的标准双方以公平市场价格为基准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要么放弃,要么“法庭上见”。

    相对来说,政府征地的情况就比较复杂,因为这涉及到公众利益与个人利益孰轻孰重的问题。美国是一个强调与保护个人利益的国家,但对公众利益也不能不管不顾。美国相关法律规定:政府无权征收个人土地和财产,除非给予合理的赔偿。这里“合理赔偿”的标准,也是以公平市场价格为参考。

    公平市场价格是为双方达成拆迁协议提供一个标准。如果当事双方不能就合理补偿达成一致,还可以走司法程序。

    康涅狄格州的一个城市因军事基地被关闭,当地经济迅速萧条。为扭转局面,政府打算在原军事基地建设公园。然而,一些被涉及到的私有土地拥有者反对动迁,无论政府给多少补偿金他们都不搬,“合理补偿”不好确定。动迁户还一纸诉状把政府告到了法院。官司打到美国最高法院后,9个大法官以谨慎的“5:4”裁决驳回动迁户的上诉,支持当地政府强制性拆迁。


 回书目 

   共有7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用户评论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8-06-15 22:27:03  IP:已记录  
  • 王石的背景好像有问题啊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8-05-29 18:29:05  IP:已记录  
  • 看完后,确实利于了解,入门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8-05-26 18:34:57  IP:已记录  
  • 入门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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