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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江湖》作者: 肖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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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书目 

《地产江湖》 第二部分
第五回:拆迁(4)

作者:肖宾    出版社:中国长安出版社

    尽管最后事情解决了,当事人双方都要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都号称自己守法,但我只看到了九龙坡区法院“先予执行”裁定被阴干。

    或者,这个事件中,最后得到维护的是弱者的权益;或者,社会各界都对开发商的拆迁行为,早有成见,都希望能看到开发商遵守规则;(确实,本事件中的开发商还是比较温柔的)或者,大家在生活已经听闻了太多的悲哀的被拆迁户的故事。

    所以,很多人都偏向于支持本事件中的被拆迁人。

    但,请注意,真正的法治是针对所有人的,强者需要遵守法律、弱者同样需要守法、执法者更应该拿出认真执法的勇气!

    这样说法院的人肯定也是一肚子怨气,你说执行说得轻松,可真是那样好做的吗?当时在拆迁现场天天围了无数的海内外媒体,我们去执行拆迁,这家钉子户会有什么反应?他会像那个德国的磨坊主一样吗?磨坊被拆的时候,冷静旁观,然后再去寻求法律支援?(在本案先予执行的这种情况,被拆迁人可以在房屋被拆除后,继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怎么看都不可能,最牛钉子户和法警发生肢体摩擦的概率是非常高的,这倒不说法警打不过这家人,怎么可能呢?国家机器开动起来,会打不过一个个人?可这个冲突过程要是被全世界媒体现场直播了,那是什么影响?重庆的脸面到哪里去了?中国的脸面呢?一个拆迁闹出这样大的动静,这个法院院长还想不想干了?

    你说让法院怎么执行?

    行了,如果换我是法院的,这种问题砸到我身上,我也解决不了。

    好了,最后事件处理圆满,看戏的看得开心,唱戏的唱的满意,只有大家都口口声声维护的法律成了“冤大头”。

    有意思吗?两个故事一对比,还想拿德国的磨坊说事吗?

    我不否认,这个事件极大地催进了全社会对于物权、拆迁问题的关注、讨论,提高了大家的认识,非常有利于“野蛮拆迁”的减少,但请不要说该事件中,有人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法院没有按期执行,被拆迁人没有执行法院的“先于执行”裁定,算下来,守法的好像只剩下了开发商?!

    开发商从一开始就默默承担了因“最牛钉子户”造成的成本压力,并耐心的在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在法院作出了有利于自己的裁决后,并没有得意忘形,在裁定生效后,也没有依仗法院裁定对自己方面有利就直接动手进行拆迁,而是耐心地等待法院的执行,在此期间,还在继续与对方进行交流,最后圆满的解决了这一事件。

    被大家咒骂的“黑心开发商”成了守法者,哈,“黑色幽默”。

    拆迁困境

    有朋友可能会说,这个只是个案,我国拆迁者普遍强势,被拆迁者普遍弱势。

    拆迁问题中为什么会出现问题?

    绝大多数情况都是因为被拆迁人认为补偿太低。

    有调查表明,从全国各地实际拆迁补偿情况和房屋市场价来看,中国大部分被拆迁居民的再购置能力是相当低的。

    这就没法不引发被拆迁者的反对,本来嘛,我住的好好的,就算房子旧点,也是家啊。拆迁补这样点钱,在同样的地段根本不可能买到新房。想让我搬,给我原地还套新房来、或者多赔钱来。

    笔者在北京的从业期间,确实遇到过遭遇野蛮拆迁的住户;但也同样遇到过,因拆迁而爆富的住户。

    最近几年,在北京的开发商在拆迁问题上,都是比较小心的,还都明白法律是怎么回事。有一国企开发商最近在北京市区三环附近一个不错的地段做了一个项目,每平方米的拆迁款约在1.5万到1.7万元左右。

    拆迁户皆大欢喜,都搬走了。


 回书目 

   共有7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用户评论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8-06-15 22:27:03  IP:已记录  
  • 王石的背景好像有问题啊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8-05-29 18:29:05  IP:已记录  
  • 看完后,确实利于了解,入门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8-05-26 18:34:57  IP:已记录  
  • 入门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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