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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小价格变动单位。每个在交易所交易的证券是以指定“价位”来进行交易的,它代表价格可增减的最小幅度,并与该证券的价格所处区间有关。目前交易所规定每股市价在0.01~0.25港元间的个股,最小价位为0.001港元,每股市价在1 000~9 995港元的个股最小价位为2.50港元。当某只股票的价格上升或下跌至另一价格区间时,其交易最小价位也会随之变动。
(2)开市报价。《交易所规则》规定“开市报价”应按程序进行,以确保相邻两个交易日间价格的连续性,并防止开市时出现剧烈的市场波动:每个交易日第一个输入交易系统的买盘或卖盘都受开市报价规则监管。第一买卖盘的价格不能超过上日收市价上下4个价位。
3. 结算与交收
香港交易所内多种产品的结算及交收程序,分别由香港结算所、期权结算公司及期货结算公司这三个结算所办理。其中,香港结算所负责在联交所主板及创业板进行交易的符合资格证券的结算及交收。
(1)持续净额交收系统。香港结算实行持续净额交收制度。在持续净额交收制度下,每一名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向其他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买入或卖出某一只证券,都是以买卖相抵后的净买卖股份作为交收标准的。
(2)T+2交收制度。交易所参与者通过自动对盘系统配对或申报的交易,必须于每个交易日(T日)后第二个交易日下午3 : 45前与中央结算系统完成交收,一般称为“T+2”日交收制度(交易/买卖日加两个交易日交收)。对于投资者来讲,当日卖出的股票要等到两天之后才能将所得款项从交易账户转至托管的银行账户。
交易程序及交易费用
投资者进入证券市场交易,除了要对以上交易系统以及交易方式有所了解,更需要对香港市场办理开户手续的程序、下单渠道、下单形式、交易费用、交易时间进行必要的了解。
1. 证券买卖账户
香港市场证券买卖的客户账户分为现金户口和保证金户口两类。开设现金户口的投资者必须在下达买入股票的指令执行后,缴付买入有关股票的全部金额;开设保证金户口的投资者在下达买入股票的指令执行后,只要缴付购入股票的部分金额即可,余额由经纪贷款支付,贷款以投资者购入的股份作为抵押。
2. 开设证券户口
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设户口时,必须填写开户表格,并签署客户合约。有关客户合约(风险披露声明书)的内容在《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注册人操守守则》中有统一详尽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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