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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黄金交易所成立于1981年4月,1982年开设期货。它是日本政府正式批准的唯一黄金期货市场,该交易所为日本的黄金业提供了一个透明度高和有效率的交易平台,1984年与东京橡胶交易所等合并为东京工业品交易所。
1991年4月,东京工业品交易所将黄金市场原有的日本传统的定盘交易方式改为与世界主要市场一样的动盘交易,同时引进电子屏幕交易系统,该系统完全实现了电子操作,远程控制。交易所又在配备全新系统的基础上,采用全电子化连续交易技术。2004年,黄金期权获准上市,日本的黄金期货市场更加活跃。
据统计,2004年国外投资者在东京工业品交易所所占份额为12.50%,在黄金这个品种上国外投资者所占比重为13.67%。在24小时的黄金交易市场中,东京市场成为伦敦、纽约交易时间外的亚洲时段的重要交易市场。日本市场与欧美市场的不同之处在于,欧美的黄金市场以盎司/美元计而日本市场以日元/克计,每宗交易合约为1
000克,交收纯度为99.99%的金锭,在指定的交割地点交割(见表2-3)。
表2-3
东京工业品交易所(TOCOM)黄金期货合约
交易品种 黄金
上市日期 1982年3月23日
交易类别 实物交割、期货交易
级别及品质要求 纯度不得低于99.99%
交易方法 计算机连续交易
合约月份 一年中所有的偶数月份(是指从一个新的合约月份产生的当月算起,在此月份以后连续的6个偶数月份)
最后交易日 交割日前的第三个工作日
交割日 除12月外的每个偶数月份的最后一天(12月在24日交割),如遇假日则交割日期提前
交割地点 指定仓库
交易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2∶30~15∶30
合约单位 1
000克/手
(续)
交割单位 1
000克/手
报价单位 日元/克
最小变动价位 1日元/克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是由一定时期内市场价格最大变动幅度决定的。波动限制应该设置在这样一个水平上,即价格达到限制水平的可能性很小。若想了解当前的价格限制请参阅“保证金和价格限制”
当三个或三个以上合约月份的最后合约价格在同一方向达到价格限制时,应从下一个工作日起,将除当前合约月份外的所有合约月份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提高50%。提高后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保持有效,直到三个或三个月以上的最后合约价格不再达到正常价格限制
然而,如果三个或三个以上合约月份的最后合约价格连续两个工作日在同一方向达到了适用的价格限制,那么对于价格限制采取的非常措施将持续有效,直到所有合约月份的最后合约价格(在这种情况下,“所有合约月份”不包括第一个合约月份)能够在连续的三个工作日里均不达到正常价格限制
对初始结算保证金的结算费用 这个费用随每月确定,用下面的公式作为最小数额:
“一段时间由价格变动决定的金额”ד合约股乘数”×1.5
保证金和价格限制为现行资费标准
(续)
特殊的保证金 当三个月或更长期的合约价格(排除没有生效的价格上限的月份)在连续的两个工作日在同一方向上达到价格上限时,要求注入新的特殊保证金为从下个工作日起的所有月份(排除没有生效价格限制的合约月份),直到最终合约价格连续三个工作日脱离普通价格限制
存入的金额是由普通“合约单位乘数”决定的,也就是50%乘以普通价格限制
除了上述情况以外,如果交易所认为有对市场管理的必要,特殊保证金也要求分别注入
客户持仓限额(每次的长/短仓) 非商业:5
000合约(所有合约月份相加)
商业:根据商品交易法和公司法的定义,是指“在商业上参与包括上市商品在内的物品买卖的人,或者作为商品买卖中间商、中介人或代理人的人,或在商业上连续一年或一年以上参与此种产品的生产、加工或使用的人”
当前合约单月:10
000合约
合约总月份:20
000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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