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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在《资本论》的第一卷第二章中写道,随着商品交换日益突破地域的限制,商品价值日益发展成为一般人类劳动的化身,货币形式也就日益转到那些天然适用于执行一般等价物这种社会职能的商品身上,即转到贵金属身上。
“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这句话已为金银的自然属性适于担任货币的职能而得到证明。但至此我们只知道货币的一种职能:它是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或者是商品价值量借以取得社会表现的材料。一种物质只有分成的每一份都是均质的,才能成为价值的适当表现形式,或抽象地等同人类劳动的化身。同时,因为价值量的差别纯粹是量的差别,所以货币商品必须只能有纯粹量的差别。也就是说,必须能够随意分割,还能够随意把它的各个部分合并起来。金和银就天然具有这种属性。
从马克思主义的商品货币论来看现代黄金,其已经不是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而是带有法定货币属性的实实在在的商品,其本身凝结着人类社会的一般劳动:
ナ金银材质本身具有价值(如要开采、精炼、制成造币坯饼等);
ナ在立项、设计、生产、发售、宣传诸多发行环节凝结着社会劳动;
ナ因蕴涵文化意义及限量发行的运作规律而附有一定的劳动价值。
从西方经济学的消费者行为理论和商品效用论来看,现代黄金具有满足消费者收藏需求的效用:由于消费者一般有收藏、纪念、怀旧等特殊的心理需求,而作为具有特定主题的纪念品,黄金恰巧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并通过发行、销售、收藏参与到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生产、交换及消费,那么它便成为社会经济品,即商品。因此,现代黄金具有商品的双重属性,即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统一。
这使黄金仍能独立于其他商品,自成体系。让黄金傲立于其他商品之上的原因就是前面提到的“价值”。但是,我们这里的讨论要点并不在于黄金本身的价值,而是试图找到黄金作为贵金属与其他工业、农业商品存在的根本差异,无论是行业性的还是地缘性的。同时,也力图找到黄金在交易形式和特点上与其他商品的区别所在。
历史上,黄金被列为贵金属是源于它在珠宝饰品中的广泛应用以及其长期稳固的货币职能。它与白银、钯和铂都被称为贵金属,都有比较大的储量(其中白银的储存量近年来显著下降,铂和钯的储存量也远远小于黄金)。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后面的讨论发现,只有黄金才能被称为“当之无愧的贵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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