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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别样红》作者: 周汝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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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书目 

贰 怡红浊玉绛芸轩
宝玉的自愧

作者:周汝昌    出版社:作家出版社

    作者有深痛——宝玉怀内疚:“家亡人散各奔腾”,家亡自难说是宝玉之罪,但人散却该由他承担一面责任。这话怎讲?明白清楚:人散的开端就是由宝玉而变生事故,一步一步导致这个使作者终生抱恨、满怀愧悔的全书大旨主题——为千红一哭,随万艳同悲。

    人散的第一名就是宝玉的丫鬟茜雪。茜雪毫无过错失职之处,却因宝玉自己在宝钗屋吃酒醉了,因奶母李嬷嬷之故,即向茜雪大发公子哥儿的脾气,摔了茶(盅)。此一事故,在第八回,是全书第一次写宝玉对待丫头使女的骄纵之气——“少爷”再好,也能他作威作福,喜怒无常。茜雪之后,又有小红之被排挤离开怡红院,蕙香(四儿)之逢怒而遭斥。她们的本身本职,也是毫无过失可寻,一派冤枉。

    而从脂批逗露,这小红、茜雪、蕙香(又作佳蕙),却是日后贾府败落、宝玉遭难时的念旧相助之人。这一点已足以让人深思而感叹不已了。再接下去,是惹了金钏的一段大祸,葬送了人家的青春性命。异日出城私祭,其深藏的内愧、隐痛,尚待言哉。

    在“撕扇子”之前,又有欲逐晴雯的大风波。虽然此事晴雯也有其过分的不当之处,到底动不动就以撵逐为本领手段,开启“人散”的大端,岂可为宝玉寻词而诿过乎。是以我谓宝玉应对“人散”承担一定的罪责。

    至于不能救助柳五儿,无力挽还芳官的被尼庵拐骗,尚不忍派他的不是。但他又很早许诺了众丫鬟,将来都要遣散自便——因此袭人临行方有“好歹留着麝月”之言,则可见诸鬟之去留,宝玉还是有“权”的,那么他一生的喜聚而怕散的伤离,却又自导于离散的前驱,是又何耶?

    或许,这也就是脂批指出的:宝玉有“情极之毒”吧?“盛席华筵终散场”,“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筵席”,“聋子放炮仗——散了”……这些谶语伏词,为了什么?是“情痴”之“抱恨长”?还是“冤债偿清好散场”,看破了“红尘”而彻悟了人生之如“梦”?

    “愧则有馀,悔又无益”——此岂作者著书谢罪于闺友闺情乎?众多女儿含冤负屈而亡而罪,而苦而难,为宝玉也,亦缘宝玉也。宝玉岂得辞过?岂能自安?是以“通灵”玉上所镌“贰疗冤疾”,说明宝玉又曾有冤疾几乎致命的一段重大情节,而八十回后已佚缺。

    诗曰:

    悲欢离合是书魂,伤别伤春心自扪。

    人散开端思茜雪,三春去后各寻门。


 回书目 

   共有9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用户评论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8-07-13 14:28:14  IP:已记录  
  • 我仍相信宝玉是爱黛玉的,要不诉衷情那一回怎么说的通呢?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8-06-01 01:22:36  IP:已记录  
  • 曹雪芹同志真伟大,一部书养活了多少闲人啊!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8-05-30 17:36:57  IP:已记录  
  • 站在胡适先生肩膀上的红学大师,了不起。希望李希凡先生能够好好学一学周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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