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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别样红》作者: 周汝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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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书目 

贰 怡红浊玉绛芸轩
贾宝玉——新型圣人(下)

作者:周汝昌    出版社:作家出版社

    如何称得一个“圣”字?在某一领域造诣至高至极者就有资格。例如王羲之为书圣,杜少陵为诗圣,断无第二人可夺其位置,即是真圣,即是实至名归,万人拜服,千古不易。依此而推,所以宝玉堪为“情圣”——正如雪芹堪称“稗圣”一般。

    宝玉是个情痴情种的最高代表。他的情,至大,至广,至诚,至切,至深,至厚,至痛,至真,至善,至美。这是一颗无可比喻的人类心田、心地、心境、心灵。

    他之所以不同于前圣旧圣而为“新圣”者,在于他的崭新的价值观已然超越了以往的社会人生的标准尺度,而达到了一个升华至美、至大无名的境界。

    我这样说,可信否?

    若嫌我人微言轻,就让我拉一位名贤来作证,即《红楼梦人物论赞》之作者涂瀛,其《贾宝玉赞》已给他定了位,赞曰:“贾宝玉,圣之情也。”这“圣”字是由他先定下的,非我妄拟阿谀之词也。宝玉是“圣”者,但又不同于孔子孟子、玉帝如来,他有自己的、即新的“教义”和留下的“经典”,此经典即是《红楼梦》。

    《红楼梦》不是不讲“仁”,不讲“德”,而是更高层的真仁大德——他改用了一个“情”字来概括这部经典的胜义,所谓“大旨谈情”者是也。所以涂先生看清了,此真“圣之情者”——我以为,应该作“情之圣者”,也无不可。当然,哪个是本,哪个是末,值得深入讨论。

    “情圣”之圣,是以情待所有之人,不分亲疏等级,包括“不情”者在内,同一博施溥化。此其一。其二是他将“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消极命题转化而为积极的,大约可试拟为“人有所欲,我施与人”吧。当然,在《红楼梦》中,这“人”应特释为“女儿”——雪芹用女儿作为“人”(真正的人)的代表,那是另有一层深义,——然而也正是新型圣人与旧圣前贤的不同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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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有9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用户评论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8-07-13 14:28:14  IP:已记录  
  • 我仍相信宝玉是爱黛玉的,要不诉衷情那一回怎么说的通呢?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8-06-01 01:22:36  IP:已记录  
  • 曹雪芹同志真伟大,一部书养活了多少闲人啊!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8-05-30 17:36:57  IP:已记录  
  • 站在胡适先生肩膀上的红学大师,了不起。希望李希凡先生能够好好学一学周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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