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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非不偏不倚
我声明,这部历史绝非不偏不倚。它没有在善恶之间维持一种明智和谨慎的平衡。恰恰相反,为了法律和真理,它有所偏袒,坦率而强有力的偏袒。假如读者在哪一行文字中,发现作者由于顾及某种定见或强势而淡化、削弱了叙述和判断,那么请他将全文删去好了。
“您说什么?”有人会问,“别人不也会同样诚心诚意吗?您是在宣称,唯有您一个人才忠实喽?”这不是我的想法。我只想说,那些德高望重的人对某些人和事极为敬重,但是,与之相反,历史作为世界的审判官,头一条义务便是放弃这种敬意。
可笑的法官,他向所有被带上法庭的人脱帽致敬啦!在接受历史的询问时,做出揭示和答复的必须是他们自己;而且我要告诉他们所有人:在法官面前,他们都是可以辩解的——无论是人还是思想,是国王、民众、教义还是哲学。
因此,这里不容任何调解、任何斡旋、任何调配、任何逢迎讨好,从而曲解法律以适应事实,或者为了迎合法律而淡化事实。
如果说,在全部岁月和人类生活的全面和谐当中,事实和法律终将取得一致,对此我没有异议。可是,如果历史哲学的致命鸦片放入细节和斗争当中,这种制造虚假和平的分寸,不啻将死亡放入生命,扼杀历史和道义,使得一个局外的灵魂发问:“孰为恶?孰为善?”
这就是我的著作中的道义。
然而,从历史学的艺术的观点来看,这种道义观又如何呢?它追求的是什么?作者追求的是什么?
仅一件事而已。
大量的材料已经获得发掘,16世纪的不同时期已经取得了可观的研究。这个世纪的一些特点已经得到阐明,若干侧面也已经明确。可是,这个世纪的面貌依然隐而未彰,尚无人(完整地)看到它。
我确信,我看到了16世纪的面貌,而且努力使其彰显。至少,我给出了一个真实的印象。
——1856年,《法国史》,第Ⅹ卷,结论,第3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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