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择字色: 选择背景色:
回书目 
在爵士音乐演奏会上,乐手们组成联合阵线,努力献上让客人满意的音乐。他们弹标准调,比如《乘坐列车A》就用C调,这样演奏起来容易许多,音乐就会非常流畅。而即兴演奏会正相反,是场你死我活的战斗,铁面无情的规则就是:要么留下来,要么滚回家。一个熟稔的老乐手会建议先以类似《灵与肉》这样的民谣开场,用标准调,即是降D调,再在这个调的前后五个调内不断变化发展,不过不是用民谣的速度,有意思的是,他还会去数拍子。轰轰,嗡嗡,乐手们开足马力开始炫技,鼓手的鼓打得摇滚激烈,贝司是雷声震震,仿佛奔驰的大象,小号则吹得像一只猫在潜行。像RC这样的新手,应付第一段合奏时也许还没什么问题,但第二段合奏可能已经转为降G调了,他得留心记得由降G转到升F,准备好在第三段再换成B调。《灵与肉》这样的歌对新手来说,是调整复杂半音的过渡训练。假如鼓手把节奏从摇摆转换成拉丁,老乐手能够迅速而顺滑地适应新的节奏,但新乐手就会很抓狂,像一个在玩“被盛气凌人地指使”游戏的孩子,手忙脚乱狼狈不堪。他只好试图抓住某个和弦,随便哪一个,只要能跟回那首歌,但是听起来会很别扭,因为跑调了。次中音萨克斯管乐手翻起白眼,贝司手吃吃暗笑,那新手孩子羞红了双颊,使出吃奶的劲,在相对保险的D、G和C调部分重新跟上音乐。
从杰克逊维尔的即兴演奏会上回到佛瑞德和莉娜家时,RC常常很苦恼,很气馁。好在年轻,他一两天后又回去参加,不过被打击的骄傲还是留下了永久的伤口,他也得到了一个永恒的教训:音乐就是战争。埃灵顿公爵形容爵士音乐家为“角斗士”,RC这个佛罗里达盲聋学校的“死扣球”斗士也做好了迎接一切挑战的准备。为了占有一席之地,他开始寻找自己的能量之源。他有完美的音高,能够在倾听整个爵士乐团的同时,分辨出每种乐器不同的音色。失明并未在学习歌曲的形式和和声次序上造成不便——所有的音乐家都能够用黑暗中的心灵之眼“看见”音乐的结构——而他在数学上的优势使他颇为受益。只要想着顺序是第四和弦转第二和弦,再转第五和弦,这意味着,不管乐队弹的是哪个调,和弦的聚合都是一样的。
没过多久,老乐手们无论玩什么花样,他们都甩不掉这孩子了。RC开始有了参加爵士音乐会演出的机会,每场的出场费只有25美元。积少成多,这些演出就成为他们这些职业音乐家的谋生支柱了。“那些日子里,我们到处演出,”佩利说道,“今天晚上是在白人的地方,得从厨房进出,还得在幕布的后面表演。到了第二天,又出现在了妓院,我们表演的时候,客人们就在打牌,胡言乱语。”佩利有支固定乐队,阿尔文•唐宁乐队,每周有六个晚上在曼纽尔踢踏舞厅演出,报酬很低,但很稳定。当乐队固定的伴奏者去赚更多钱的外快时,乐队就需要找替补乐手,RC就是其中的一名替补钢琴手。在曼纽尔踢踏舞厅半固定的工作机会,也意味着RC有机会寻找比在杰克逊维尔的夜总会更高档的夜总会工作,他开始在两个圆点夜总会出没。
杜兰莫•亨利•华盛顿(DrummerHenryWashington),高个,有着帝王气质,他是两个圆点剧场乐队的领袖,也是杰克逊维尔的顶尖音乐家。二战期间,他的乐队成员缩减剩10名,不过战后又发展到了17名。起初RC只是在门口听,他还太小不能合法地进入夜总会,不过他很快就引起了华盛顿的注意,并得到一些临时的顶场演出机会。和华盛顿的乐队在两个圆点夜总会演出的夜晚对于RC来讲,是些意义重大的夜晚,他首度有机会和正规的爵士大乐队演出——五名萨克斯手,四名长号手,四名小号手,加上钢琴手,吉他手,贝司手和专司节奏的鼓手。当初在盲聋学校听到的阿蒂•肖,有个下午在佛瑞德和莉娜家的收音机里听到的哈里•詹姆斯(HarryJames),他们那粗犷的原生态音乐回来了,灌满RC的双耳:哦,清彻的响板;萨克斯管在吹着,低调的小号渐渐热烈起来了,仿佛一支香烟在丝绸底下燃烧、冒烟;吉他叮叮咚咚奏出的和弦,被鼓手噼里啪啦敲出的高帽似的钹声圈圈环绕,整个乐队制造出一浪接一浪的高潮。RC跳进音乐的漩流,热切地等待发出自己声音的时刻到来。这是他梦寐以求的乐队。他明白了,大乐队要分出小乐队易如反掌,但能将流行音乐的全部风采演绎得淋漓尽致的却只有大乐队。他暗下决心:总有一天,他会拥有一支属于自己的大乐队。
然而随着战争的远去,大乐队的黄金时代消逝了。除了最牛的几支,比如埃灵顿、贝西(Basie)和道西兄弟(Dorseybrother),还在继续巡演、灌录唱片外,其他的乐队随着流行音乐之球滚动到新的轨道上而销声匿迹了。泰尼•布莱德肖(TinyBradshaw)、伊利诺斯•杰凯特(IllinoisJacquet)和乔•李金斯(JoeLiggins)是战后“两个圆点”驻场乐队的领队。在他们的领导下,大乐队的音乐风格铅华洗净,回归本源:长而自由的即兴重复乐段,雁叫般响亮的独奏乐音,穿梭于欢快的跳舞节拍之间。T骨沃尔克(TboneWalker)加大了电吉他的音量,吉他的音色与小号和节奏融合得更为水乳交融。战后乐队演奏的音乐比大爵士乐队的音乐要来得粗野一些,在光滑圆润的音乐表面之下,布鲁斯比以前来得更加闹腾。美国的《公告牌》(Billboard)杂志将这种新音乐风格定义为“节奏布鲁斯”。
小型乐队也很受欢迎。消息传到了杰克逊维尔:查理•帕克(CharlieParker)、迪兹•吉列斯皮(DizzyGillespie)和瑟隆尼斯•蒙克(TheloniousMonk)正在纽约的哈勒姆的明顿(MintonsinHarlem)俱乐部演出。比波普爵士乐(Bebop)对于632本部的成员来说有点走得太远了。佩利和同伴们在临时准备表演歌曲的时候,更注重去抓住一首歌最基本的感觉。“独奏的时候,歌词跟和声一样重要,”佩利这么认为,“我们演奏出爵士旋律,来表达歌词所要传达的意思和感情。”老古板!比波普派爵士乐手们嗤之以鼻。他们把歌曲颠覆得面目全非,在空空的结构支架上重新构架起一首歌来。例如,吉列斯皮大胆地将朴素的《耳语》(Whispering)改编成了华丽炫目的《精神焕发》(GroovinsHigh)。新的声音令RC顿感振奋。不过来自年纪较长的人的反对声音也不绝于耳。即兴表演的过程中,疯狂的和弦、超快的节奏都来得有趣过瘾,然而,在商业演出中,民谣和蓝调布鲁斯仍然是最受欢迎的。只是,其他的音乐家却对那些疯狂炫技的独奏大加诟病。至于一般民众,他们要求的是这样的音乐:朴实无华地表达出人类的情感,讲述故事并令听众能够翩翩起舞。
1946年的夏天和秋天,那些全部由黑人组成的小乐队,贴心地给美国民众提供了他们需要的音乐:路易斯•乔丹和他的五鼓音(LouisJordanandhisTympanyFive)、奈特•金•科尔三重唱(theNat“King”ColeTrio)译者注:Nat,奈特,缅甸人,泰国人信奉的守护神、精灵、神怪。、查尔斯•布朗(CharlsBrown)和三个传播者(ThreeBlazers)等。这三支乐队的领军人物都既演奏又演唱,科尔和布朗弹钢琴,乔丹吹中音萨克斯管。他们三人灌录的唱片赢得了RC的心,赢得了佛瑞德和莉娜的心,也赢得了整个国家数以百万计的听众的心。路易斯•乔丹是最早出名的一个。他出生于阿肯色州的布林克利(Bringkley,Arkansas),是名受过正规训练的大乐队老乐手。1941年乔丹在德卡厂牌下发行创新的爵士78转唱片,很快他就变成了大腕,甚至可以这样直率放言:“是我和宾•克罗斯比(BingCrosby)缔造了德卡唱片公司。”路易斯•乔丹的唱片今天依旧是流行乐的杰作,诙谐地描画了黑人们的生活,其令人无法抗拒的活泼的摇摆节奏,使得关于先知阿摩斯和圣徒安德烈译者注:Amos,阿摩斯,生活于公元前8世纪的希伯来先知,他是以其姓名作为《圣经》全书中的一章节标题的最早的一位先知。Andy,安德烈,耶稣12使徒之一,根据传说大约公元60年,他在巴特海殉教。的故事既滑稽诙谐,又魅力无穷。《噗噗噗,布吉舞》(ChooChooChBoogie)是当年的大热舞曲,观众听众们无论白人黑人,都是吃吃笑着边听边跟着合唱起来:噗噗,噗噗,噗,来跳布吉舞
噗噗,噗噗,噗,来跳布吉舞
把我带回正轨吧,杰克啊!纳撒尼尔•亚当斯•科尔(NathanielAdamsColes,即前文之奈特•金•科尔),是亚拉巴马州首府蒙哥马利(Montgomery,Alabama)一位浸信会牧师的儿子。二战开始前,他在旧金山(LosAngeles)组建了自己的爵士乐队,规模比乔丹的小:只有他自己、贝司手约翰尼•米勒(JohnnyMiller)和技艺惊人的电吉他手奥斯卡•摩尔(OscarMoore)三个人。1941年,三人乐团演奏了一曲《第52大街》,爵士乐迷们发现,科尔原来是一名杰出的钢琴手。1944年一曲喜气洋洋的《改邪归正》
回书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