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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之屋坐落于达拉斯北部的豪尔大街1710号。这是一栋低矮、灰颜色的木结构楼房,竖着一块高高的、蓝色霓虹灯广告:上书“帝国”两字,字很大,竖排,“之屋”两字在下面,字小些,横排。前门的左方,从订票室的厚玻璃板后透出些许微光。进了大门,中规中矩的俱乐部就尽收眼底了:格局开放,靠右边墙是长长的吧台,舞池光滑发亮,舞池四周是方形台子和木制靠背的椅子。再往纵深去,有道不高的阶梯。1951年1月,帝国之屋正处于它的全盛期,发展势头良好,颇受瞩目。俱乐部老板霍华德•路易斯(HowardLewis)是个精明强干的黑人,50岁上下,身高6英尺1英寸,体重250磅。他是达拉斯本地人,笑容可掬,目光锐利,明察秋毫。大萧条年代他过着流浪生活,战争年代则在火车上游荡赌博。见多识广的阅历使他对人对钱都判断精准。他从一个醉鬼士兵那里赢得了一笔数目可观的钱,接着来到了达拉斯。买下临近的一家酒吧,又用酒吧挣到的钱买下玫瑰之屋(RoseRoom)——全城最高级的黑人夜总会——在豪尔大街上,靠近托马斯大街(ThomasAvenue)的拐角。这个区域很兴旺,餐馆、咖啡屋林立,还有出租车停车场。有个流行一时的相关绕口令这样说:“黑人达拉斯的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
路易斯将“玫瑰之屋”易名为“帝国之屋”,在他的经营之下,俱乐部成为方圆几里地的娱乐中心。坐在那厚玻璃后面的办公室里,路易斯掌握着巨大的黑人音乐网络:东西部得克萨斯州、新墨西哥州、俄克拉何马州,还有阿肯色州。只有他的主要竞争对手唐•罗贝(DonRobey),有能力使他无法染指得克萨斯州南部和路易斯安那州。和罗贝以及其他在亚特兰大和芝加哥的巨头一样,路易斯有足够的资金向经纪人们预定大批的乐队演出,比如洛杉矶的经纪人瓦勒,纽约的肖氏艺术家(ShawArtists),路易斯保证为他们的乐队安排两周或三周的专场演出机会。他转手又把演出经营权卖给当地的夜总会、游乐场、市政礼堂等。事业蓬勃发展,他的大儿子约翰从加利福尼亚赶来德克萨斯帮忙。本夏季以前,路易斯就请福尔森—查尔斯组合来演出过许多次,1月15日那天他们演出时帝国之屋爆满,充分证明这是一支正在上升发展的乐队,当天的票价是1.5美元。观众们热爱这两种风格迥异的布鲁斯同冶于一炉:福尔森的布鲁斯低级原始译者注:原始爵士乐,一种早期的爵士乐,节奏强劲,表演喧闹,与低级酒店爵士乐类似。,雷的布鲁斯冷静炫酷。这支组合2月中旬重返帝国之屋时,路易斯向他们预约了春季和夏季在自己地盘的巡回演出。
乐队和巡演一起都在成长壮大。增加了三名乐手——中音喇叭手俄尔•布朗(EarlBrown),次中音喇叭手拉基•纽宝(LuckyNewble),小号手弗莱明•俄斯科尤(FlemingAskew)——后来又加了个第二小号手,比利•布鲁克斯(BillyBrooks),他是个很不错的少年,来自辛辛那提。威尔伯•勃拉斯菲尔德提醒劳德底尔该给乐队买辆汽车了,于是劳德底尔买了辆30座弗莱瑟宝(Flexible),引擎是别克(Buick)牌子的,很大。车子需要一名司机,路易斯推荐了一位达拉斯的计程车司机,杰夫•布朗(JeffBrown),一个有着外圆内方名声的人。“你开过车吗?”勃拉斯菲尔德问他,“开过。”布朗答道。其实他开过的最大的车,也只是在老家亨德森(Henderson)开过的运送木头的小车。乐手们把乐器和行李扔到头顶的架子上,车子开始向东海岸飞奔。
通常节奏布鲁斯的巡演不会像他们这么长时间离开自己的地盘。福尔森查尔斯组合1月底才到达费城,那个周末他们在达拉斯酒店的秀船音乐酒吧(ShowboatMusicalBar)演出。费城《论坛报》“夜班”(NightShift)栏目专栏作家弗朗西斯•科桑(FrancisCauthorn)写道:他“遇见了非凡的盲钢琴家雷•查尔斯”,他那时初到费城,雷告诉他“想在费城找找看有没有合意的女人。”演出车离开费城,往西去匹兹堡(Pittsburgh),雷在那里坚持要再加一名次中音喇叭手。他们在471本地黑人音乐联盟协会大厅,发现了一个优秀的小子,才16岁半,名叫斯坦利•特伦坦(StanleyTurrentine)。“我上了那辆破旧的车,”多年后特伦坦这样回忆道,“我们一路向西,进入俄亥俄州,然后往南走,后来就呆在了南方。”
1951年1月,杰克•劳德底尔发行了《宝贝,让我握着你的手》,发行量创了摇摆时代的记录:共发货103000张唱片,是上一年的两倍。乐队2月中旬回到帝国之屋的时候,《宝贝》已打入Billboard排行榜R&B电唱机类十大,第十名,有另外两张唱片也并列第十名。阔别排行榜两年之后,雷又上榜了。榜首歌曲是露丝•布朗(RuthBrown)的《梨花带雨》(TeardropsfromMyEyes),它的对手是乔•莫里思(JoeMorris)的《无论何时何地》(Anytime,Anyplace,Anywhere)。一周后,《宝贝》攀升至第八名,洛杉矶DJ汉特•汉考克(HunterHancock)将它荐为“本周大碟”。3月,乐队在印第安纳波利斯(Indianapolis)的日落阳台(SunsetTerrace)演出期间,《宝贝》上升到第七名,整个4月慢慢从此高位回落,到5月,彻底跌出榜单。
尽管在榜上成绩接近,但《宝贝,让我握着你的手》比《忏悔布鲁斯》在市场上要更好销,也更使雷获得认同。摇摆时代与时俱进,公司以“雷”的名字代替“麦克辛三重唱”印在唱片上,雷在穿州过省的巡演中大唱《宝贝》这首歌。尽管如此,这首歌在排行榜上的爬升缓慢,显示了一个事实:听众们虽然喜欢这张唱片,但还是有所保留,毕竟它从未上过榜首。同时打进排行榜的查尔斯•布朗的那首《黑人之夜》(BlackNight),径直登上了榜首,并在那里停留,成为继《漂流布鲁斯》(DriftingBlues)之后的另一首招牌歌曲。《宝贝》对雷在音乐市场的身份认证作用还很模糊,雷是出名了,但还不够出名。1951年的春天,雷也很困惑,为什么自己不能做得更好呢?自从在杰克逊维尔起,模仿科尔和布朗就一直是他的饭票。如果有人对他说:“你的声音简直是查尔斯•布朗的翻版,”他向来都把它当成是恭维和鼓励。现在他开始想道,如果人们认识我,跟我说“你唱得好像雷•查尔斯”,那岂不是更妙?那么人家怎么知道雷•查尔斯是怎么唱的呢,如果我不像自己一样唱的话?那年春天,雷开始谨慎地试验着出路。
4月,巡演乐队从新奥尔良演到了亚特兰大,Billboard杂志的“节奏布路鲁斯”版块报道说:“肖氏艺术家与林恩•候普(LynnHope)签下新合约,这家公司也成为布鲁斯歌手雷•查尔斯、洛鄂尔•福尔森、女歌手琼•肖(JoanShaw)的新东家。”肖氏艺术家唱片公司的办公室坐落于纽约市第15大街565号,距离雷有800英里之遥,能与肖氏签约看起来是个好消息,不过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对于雷来说。他跟大获成功的福尔森乐队也签过约呀,是他们的一员。很可能勃拉斯菲尔德对雷:“嘿,我们跟肖氏签了约,整个夏天都有演出呢,”而雷只说了声:“很好。”大概就那样。尽管如此,成为肖家军一员,还是令雷从跨进摇摆时代后在职业生涯上又迈进了一大步。此后15年里,雷从普通歌手成长为公司巨星,直到经纪人和肖氏家族垮台他才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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