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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军进入初步的正规建设后,逐渐建立了特种分队,主要是炮兵、工兵、重机枪兵和通信兵。开始数量很少。随着反“围剿”作战缴获的增多,特种分队的编制也相应地增大、增多。据不完全统计,从1930年12月到1932年12月的两年间,红军全军缴获的长短枪10万多支,重机枪500多挺,迫击炮近200门,山炮20多门,电台20多部。同时,红军俘获了国民党军中一部分受过专业技术训练的人员。这为红军特种分队的建立,在装备和人员上提供了条件。
1931年5月,中央军委建立了炮兵团,下辖3个炮兵连,1个炮兵教导队和1个运输连,1个警卫连。红一方面军各军师也分别建立了迫击炮连。方面军还建立了山炮连。
重机枪本来属于轻兵器,但在当时,却成了红军的“重兵器”。由于缴获的数量多,红军兵工厂又有制造子弹的能力,因而红军各团普遍建立了重机枪连。
为了在进攻敌军有防御设施的阵地和有坚固工事的城垒时进行坑道作业和爆破作业,红军还建立了工兵营和工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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