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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谧的人群
找不到停歇的笑容
诡异挂在空气里
蓝色的火焰藏匿在飞舞的翅膀
所有的你
都成了不能说的爱
A
很小的时候我喜欢萤火虫,那个时候我们家里很穷,一个人也想不出什么浪漫的事情,几乎对于"浪漫"这个词本意上都不了解。
因为要上晚自修,每天大概九点种左右才允许回家,有一段时期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都会看到闪闪的东西。
我当时还不知道那叫萤火虫,感觉它特别像小星星,在草丛里闪动着,很好玩。就捉回家里,然后找些透明的瓶瓶罐罐装在里边。放在被窝里,看着它们在里边一闪一闪地发光。当时就是觉得非常有意思。
蓝色的光看上去是那么美,让我简陋的童年变得美好起来。
其实一个萤火虫所散发出来的光芒并不亮,很微弱,但是聚集在一起,足可以照亮周围的环境,尽管看不清,总像是有一种希望在。
那个时候,我很希望自己变成一只萤火虫,或者一颗永远挂在天上的星星,照耀着很多和我一样在夜里行走的人的前路。
B
可能一切都是机缘注定的,从萤火虫到《星星点灯》再到二零零四年参加MYSHOW的《北斗星的爱》,我心中一直希望我的爱和希望能像星星一样,成为黑夜中最闪亮的风景。
那一年,我开始拥有了北斗星空,我的歌迷称呼自己是星星,我就称呼自己是北斗星,和他们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C
小时候,爷爷就说:"一切想得太想当然的事情,最后必定是会出现问题的。"
没了唱歌的舞台,甚至可以说是没有工作,经济上都是要靠家里的资助。包括出席一些活动的时候,机票、住宿的一些费用,基本都是靠家里支持。
每次收到家里的钱,心里总是觉得酸酸的,觉得自己很无能,好像除了唱歌以外什么都不会,就更讨厌自己为什么选择了这么一条望不见前路的道路。
那个时期经常想,如果我在大学里好好地读书,说不准现在已经是某个酒店里的经理了,或者在某个旅行社做了一名很优秀的导游。至少不用担心温饱问题,至少可以有一份固定的收入,不用再花家里的钱。
记得我过完二十岁的生日时,就已经感觉到自己长大了,对于这个家庭,对于自己更多的应该给予关心,拥有更多的应该是责任。
结果,现实完全不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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