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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8年,在美国旧金山附近的萨特磨坊发现了黄金,在接下来短短几年时间内,有多达30万淘金者蜂拥而至。其中大部分都是雄心勃勃的年轻人,他们都是想来西部赌一把运气的。不要忘记,当时全美国40岁以下的男人总共才300万。
因为这30万热血男儿都在淘金,因此他们都无法种植庄稼、经营店铺或是开办公司。加州淘金热给国家带来的人力匮乏危机丝毫不亚于一场战争的浩劫。
有些淘金者发了财,但其实没有一个淘金者给社会做出了有益的贡献。他们大不了也就是找到了一些黄金,不过黄金并没有太多的社会价值。我的那位读者也许是个特例,此外我想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把黄金吃进肚子里去,饥不择食的孩子也不可能以它为食。除了用来镶牙和做成漂亮的首饰以外,当时黄金别无其他太多用途。
对于一个社会而言,让这么多身强力壮的年轻人投入到如此没有意义的活动中去简直就是荒谬至极。这就好像出钱把自己的孩子送进大学,让他们天天在草坪上喝啤酒、玩飞盘、浑浑噩噩过上4年没有区别。好在和19世纪的祖先相比,我们的腰包更鼓一些了,更有能力这样去烧钱了。
你要想变富有两种方法,要不就创造财富,要不就从别人的腰包里拿钱。淘金者几乎没有创造什么财富,可很多人最后赚得盘满钵满。那么他们到底抢走了谁的财富呢?
淘金者其实是在一点一滴地吞噬每个拥有黄金者的财富。因为金矿的开采使得黄金的供应量上升,因此金价就下浮了。千万拥有金块和金首饰的民众这样沙漏般损失聚少成多,就成为淘金者窃取财富的真正源泉。
如果淘金者空手而归的话,就没有给邻居带来任何溢出成本。但如果淘金者发了财,那么他邻居共有的财富就变质了。考虑到淘金者和邻居的利益,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考量,上述两种成本都实乃人间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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