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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绛纱袍
瞻基令大理寺卿熊概和参政叶春巡抚南直隶和浙江,作为朝廷的特派人员巡视和处理当地的情况。这是明朝设立巡抚的开始,二人的工作颇有成效,惩治了一些当地官府不能惩治的恶霸,瞻基给予支持和鼓励。
为了更好地统治大明帝国,瞻基号召在京五品以上的官员及御史、给事中,在外布政使按察使及其辅佐官员、府州县官举荐人才,并规定“举后犯赃者连坐”,借以保证被举荐人的廉洁和正直。
瞻基指示司法部门办案时慎重从事,避免冤枉。这时他已开始亲自审理一些案件,平反一些冤狱,对一些案犯从轻发落。
诸多藩王人口增多,住房等生活用度日益增大,成为朝廷的一大负担。瞻基对这些人已开始限制,并且不愿与他们有所来往。一些藩王还像永乐时期一样请求进京朝见,想与这位新天子拉拉关系,瞻基一律谢绝。
工部有人上奏,营建皇家工程的军夫工匠大量逃亡,请求追捕。瞻基却说:这些人有吃有喝还要逃走,肯定是管事者横暴欺压所逼迫,不必追捕,发个告示让他们明年春暖再来赴工就行了。同时指示有关部门提高工匠的待遇,给他们一定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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