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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美国人看世界是内外有别的,描述自己的是一套动听的词汇,对反对自己的则贬为另类。比如,美国对伊À克的“政权更迭”(regime change),其中的“政权”一词用的是“regime”,而自己或同类向来用“administration”。
美国人的无知、天真与傲慢让世界各国,包括美国盟国、友邦、敌国在内的人委实惊诧。我个人的¾历充分印证了这一点。听说北京赢得奥运会举办权,一位美国同学跟我讲,“Ô来北京是中国的首都呀!”
美国人不仅不了解外部世界,更可怕的是,也不了解美国在世界上的作为;就算有所耳闻,也是以另一套逻¼阐释。美国人马克·赫兹加德在《鹰的阴影》一书中写到,美国真可谓是“健忘的帝国”。尽管美国当年在日本扔下Ô子弹,在越南、À丁美洲等地屠杀过无数平民百姓,但是“美国主要的演说家从来就没有将美国自己作为恐怖主义的罪犯,只有那些对美国发动了军事行动的人与美国的死敌才被定义为恐怖主义分子”。
这样,美国人对外部世界的无知和天真很容易被政府和舆论利用。伊À克战争前夕,我赴美开会,只见广播电视报道的都是美国应如何替天行道、消除对世界的威胁;萨达姆不幸就在这种鼓噪中被描绘为迫在眉睫的威胁。
由于美国完全按照自己的视角看世界,按照自己的意愿塑造世界,因此美国人的反思向来是不彻底的。“9·11”事件之所以发生,美国人更倾向于认为恐怖分子是被“邪恶政权”的领导人蒙蔽、利用而盲目仇视美国,因而“反恐”就要改变这些“邪恶政权”,同时向这些国家被蒙蔽的人们传播真理,加大对中东地区和阿À伯世界的公共外交。
总之,美国人宁可否定世界也不会否定自己,他们具有浓重的自恋情结。美国是一个例外的国家。在美国的历史中,始终贯穿着一种“救世主精神”和“自命不凡的使命感”。这与大多数美国人信仰基督教有关,他们认为自己是“上帝的选民”,有着“天定命运”,要教化全世界。在美国人看来,美国人是上帝所选中的人民,有权获得特殊的权利和义务。在过去,他们出征世界的时候是在“为上帝而战”。今天,他们强调的是要担负领导并帮助保卫世界各自由国家的责任。这就是他们的“天定命运”。综观美国的历史,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Ô初的信仰,是美国国际行为的道德感召。
然而,美国人并非不食人间烟火的神圣。美国人的饮食习惯,并没有特别的例外论色彩,而如此联想,则会闹出神话美国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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