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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马宏是真没有想好拿这车怎么挣钱。
当务之急的事情,是学会开车,再弄本驾照。说起来马宏这个人也真是聪明,他拜我做师傅,刹车油门离合器一一弄清楚之后,上车在村里废弃的打谷场慢慢开了几圈,就踩着油门上了乡镇公路,而后又一鼓作气冲上国道。也就是一个下午的时间吧,速战速决,他已经把一辆“伏尔加”玩得进退自如。而后他还是托朋友,从下面县城的车管所里弄出一本驾照。他怀揣驾照,开着私家车进城,脸上笑眯眯的,感觉好到不能再好。
他用这辆车为各家影剧院跑片。
时间倒回去十五年,录像机没有普及,英特网从未听说,电视连续剧少之又少,人们喜欢的消闲和娱乐方式还是看电影。电影院的生意非常红火,逢到好片子上映,拷贝要在各家电影院之间鸡毛信一样地传递。马宏的“伏尔加”这时候派上用场了。他收钱:汽油费,折损费,人工费,甚至还有加急费,一晚上跑下来,收入很可观。他后来还跟好几家影剧院签了“包车跑片”的合同,收入就更加稳固。
马宏还是觉得财富增长的速度太慢,他急于攒足钱离婚。丫头已经足月生产,果然是个儿子,只不过模样不像马宏,像丫头。马宏认为现在他离婚的事情更有把握,几乎就是距他咫尺之遥,因为农村女人再婚时带着儿子不犯嫌,相反倒是个有利筹码。丫头有一个儿子,儿子每月有一笔固定的抚养费,任何农村家庭都会把这母子俩视为福星。
马宏想要把白天所有的时间利用起来。那时候城市里出租车还没有普及,普通市民没有这样的消费习惯。马宏跟一家家外事宾馆联系,希望人家雇用他的车做外宾生意。遗憾的是“伏尔加”太过老旧,形象不佳,宾馆不予接纳。后来他三弄两弄,跟机场挂上了钩,被允许到机场拉客。机场离市区较远,拉客的油水很大,马宏一时间踌躇满志。
老话说得好,“欲速则不达”。马宏一心一意要快快地挣满两万块钱,命运就偏要跟他开个玩笑。
他有一次在通往机场的公路上试图超车时,被迎面而来的“东风”卡车撞个正着。七老八十的“伏尔加”顷刻间分崩离析,马宏血人儿一样被抬进医院。
我和木子去医院看他,都以为他活不成了。马宏偶尔清醒过来,也以为自己活不成了。他给我们口述了遗嘱:全部财产留给儿子,全部画稿留给居真理。马宏一点儿都没有想到,他那时候的全部财产还不够还清欠朋友们的一万元车款。
所好他大难不死,断断续续昏迷十几天后,生命重新回到他的身上。出院之后活动活动腿脚,竟然没有留下丝毫的后遗症。
他出院之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打听到宝贝“伏尔加”的废弃地点,千辛万苦地找了过去,在堆积成山的废铜烂铁中把他的车辨认出来,看了又看,摸了又摸,那副难分难舍的劲儿,引得我这个旁观者都为之动容。
车没了,钱还是要挣的。马宏通过他的朋友结识了一个香港过来的画商,开始了为港商复制大量西方现代名画的幽秘生涯。
最早他的胃口很杂,几乎有一点饥不择食,什么样的订单都肯接受,任何一个画家和画派的作品都愿意临摹、复制。他炮制出来的作品中有莫奈和雷诺阿的,也有凡高和高更的,更有马蒂斯和毕加索的。我前面说过,马宏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他想做的事情,总能够做得漂漂亮亮。港商每月都来一次,开车到我们楼下,从马宏的画室里搬出一幅一幅绷好在画框上的油画,运出国门,销往东南亚各地。港商赚了大钱,马宏赚了小钱。
港商偶尔也会迫于马宏的压力收购我和木子的几幅画作。他总是皱着眉,跷着肥肥的小指头,在画面上点点戳戳,说这儿不好,那儿不行,总之是不能入流。然后他把价钱压得极低,比马宏弄出来的仿制品的价钱还要低。他一边数钱付款,招呼他的马仔搬画,一边在心里窃笑。
马宏拍拍我们的肩膀说:“已经很好了。凡高在世时一幅画都没有卖出去。毕加索刚从西班牙到法国时,住在蒙马特高地的廉价租屋里,一幅画才卖二十个法郎。我们这样已经很好了。”
的确如此。人在没有成名之前,金子贴在脸上人家都会当狗屎看。
可是马宏毕竟是马宏,在大量炮制仿制品的狼狈日子里,他也没有忘记自己的追求。他在仿制了无数的名家名作之后,坚定不移地爱上了马蒂斯。他喜欢大师作品中的自由、奔放和华丽,喜欢他的平衡、纯粹和宁静。有一段时间,他嘴巴里总是着魔似的念叨着“色彩”这两个字。色彩,色彩,色彩。除了色彩,还是色彩。马蒂斯有什么样的魔力,能够把那些红、蓝、黄、绿调配得那样绚丽和谐?仅仅是一个墙面石块的颜色,到底是粉笔白呢,还是银白?石膏白?抑或是铅灰色?他只要是睁着眼睛,就分分秒秒地揣摩和思考着,在脑子里把马蒂斯的画作一幅幅地重现和还原着。他慢慢地让自己的仿制菜单不再杂芜,而专攻马蒂斯,连大师的那些胶彩和剪贴画都不肯放过。他的仿制品渐渐地能够以假乱真,使我们这些专业搞画的人都莫辨真伪。据说这类仿制品在国外的市场很好,因而他的酬劳也跟着水涨船高。有一次画商对他刚完工的一幅《花园里的雕像》赞不绝口,结果他慢吞吞地道出事实:“这是我的创作。马蒂斯从来没有画过这幅画。”画商面红耳赤,先是生气,而后却又大喜,宝贝似的把这幅画买走了。听说画商在香港为这幅画做了很好的包装,拿到某个级别不太高的拍卖会上,谎称是新发现的大师作品。真就有马蒂斯的发烧友拍走了这幅画。
不过这事也难说,有那么一些有钱人,明知东西是假的,却偏偏将错就错,买的就是这份独一无二。不存在什么欺骗之类的说法,彼此心照不宣吧。
就这样,马宏几乎是一分一毛地攒够了离婚要用的两万块钱。他甚至还存下一笔去法国探亲要用的路费。他终于跟丫头协商离了婚。丫头拿到这笔钱的反应是大喜过望。丫头说:“我当初真没有想图你什么,我只是喜欢你这个人,想留下你的种。”丫头还说:“儿子的抚养费我不要了,你给我的钱足够我养大他。”马宏不容置疑地回答:“不,我做的事情,我会负责到底。”
这一天,距居真理离家出国的时间整整三年。
马宏拿到了三个月的旅游签证,办齐结婚要用的一切文件,坐上中国民航飞巴黎的班机,跟居真理鹊桥相会去了。
在巴黎戴高乐机场见到居真理的一瞬间,他惊讶地发现分别三年的女友有了太大的变化。不是容貌,女孩子过了二十岁,容貌已经基本定型,岁月只会在这张面孔的神情气韵上作一些雕刻,眉眼不会有什么改变。居真理的变化是渗透在她的骨骼、皮肤和每一根头发丝里的。从前那个长发长腿、笑容明朗的阳光女孩,现在的举手投足间开始暗藏风情,说话的声音低柔含混,带着一点性感的鼻音,让听话的人不可能不屏息静气全神贯注,因而不自觉地处于一个从属的地位。笑容从眉梢间一掠而过,而后只固定在嘴角的一小块地方,变成一种令人捉摸不定的笑意,你绝不能说她是傲慢,可也不能误解为她对你有什么好感,你只能认为自己面对的是一张普遍意义上的公关面孔。就连她的打扮,也已经非常的巴黎化了:一件朴实无华的黑色直腰长大衣,下摆处露出穿薄丝袜的纤细小腿,只在脖颈处松松地系一条艳色丝巾,使一切显得漫不经心,却又绝不寒酸,是巴黎街上最常见到的不动声色的优雅。
居真理含笑着拥抱了马宏,礼节性地亲吻他的脸颊,一只手搭在他推出来的行李车上,引领他走出机场。上机场班车时,司机帮他们安置那个超大的行李箱,一边对居真理说了几句玩笑话。居真理含笑作了回答。她的法语讲得轻柔好听,语调拐弯的地方像白帆从海面上轻轻滑过去一样,流畅漂亮得令人惊叹。
马宏坐在车上,嗅着居真理耳后飘出来的法国香水的味道,忍不住地就想,居真理在法国生活得如鱼得水,她的人已经和她暂时共存的社会融为一体,她会不会认为他的到来毫无必要?
不管怎么说,在他熟悉了巴黎地铁的构造,拿着居真理为他找来的标有巴黎大大小小博物馆艺术馆位置的图册,每天早出晚归辛辛苦苦读完这本大书之后,他不能不承认巴黎的伟大。他明白了巴黎何以被称为艺术家的天堂,在这个一石一木都浸透了浪漫和情趣的城市里生活,每天耳濡目染的都是经典和崇高,想不艺术都难。
他不止一次地去到蒙马特高地,那个自由艺术家们聚集的场所,想为自己寻觅一些能赚钱的活儿。在他随身带来的巨大皮箱里,放着他出国前特意购买的成包的画纸,成盒的颜料,成把的画笔。他期望自己能够凭借实力,在这个艺术家的天堂里占据一个很小很小的栖身角落。
然而他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个不切实际的打算。他每次走到高地上,看到方圆不过篮球场大小的广场上密密聚集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前卫或传统的画家们,看到他们为争抢一个画肖像的游客而摇唇鼓舌、施展浑身解数、甚至不惜扮出小丑的模样时,他就知道自己绝对不行。不是他手上的功夫不如他们,是他的语言拖了后腿,他不能跟游客沟通,无法了解他们的想法和要求,连必要的讨价还价都不能进行,他又怎么能指望自己从这么多画家的碗里抢出一口饭来?
时不时地,他会想起很早以前那一次盛大的外国图书展销会,他因为走火入魔地想得到其中一本图文并茂的书籍,而羞愧难容地进了派出所拘留室的事。他记得那本书的名字《巴黎的地下世界》。他渴望了解神奇的地下世界里到底有一些什么。现在,他已经身在巴黎,有了亲身进入那个地下世界的机会。应该去作一次探险,他想。
但是居真理没有兴趣了。“就那么回事吧。”她用一种见怪不怪的口气回答他。
是的,她到法国已经三年,见识过了太多的东西,古老的地下世界就显得微不足道。何况那里面会充满阴气,潮湿肮脏,机关重重,即便有幸没碰上抢匪,也有可能误入岔道,永难再见天日。她劝马宏不要孩子气地去冒那个险,不值。
世界上什么是值,什么是不值,马宏觉得这个问题很难界定。但是居真理不支持的事情,马宏就不可能办到,这一点毫无疑问。他在巴黎是一个活生生的哑巴和盲人,离了居真理,他将一事无成。
他心里有一点哀伤,淡淡的,不多也不少,恰好把他在巴黎客居的日子调节得阴晴相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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