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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甩着正在洗碗的湿淋淋的手,奔过来问他:“什么节目?”
“罗马尼亚电影。”他心情极好地眨眨眼睛。
李艳华正端着茶杯往嘴巴里送药,听到这话马上撇嘴:“我当是什么好东西呢!罗马尼亚电影也叫电影?从前我看好莱坞电影的时候……”
张根本不客气地斥责她:“少宣传那些事啊!不看看你什么出身。”
李艳华哑巴了。非劳动家庭出身是她的软肋,在这个问题上她从来都是心怀戚戚。
我飞快地从洗菜盆里捞起碗,沥干,绞一块抹布把桌子擦了,然后净手,用牛皮筋重新绑了绑头发,换上一件淡粉色府绸布小褂,一条藏青色三角短裙,甩掉脚上的木拖板,登上一双白色塑料凉鞋,追着张根本往外走。
李艳华在我身后冷笑。我知道她是因为心里嫉妒:张根本招呼了我,没有招呼她。可是我也不害怕:张根本要做的事,她不敢反对。
八月中旬还是酷暑季节,被太阳暴晒了一天的院子正在反吐出热气,粉色的凤仙花和艳红的美人蕉憔悴不堪,母狗黑子趴在一只倒扣的水桶上享受肚皮下那一点点可怜的凉意。张根本大步流星走得很快,他衬衫的最下面一个纽扣大概没有扣好,迈步时衣服的下摆飘开,忽闪忽闪像粉蝶翅膀一样。
我紧走几步赶上他,小心提议:“我们叫上艾早吧。”
他那天真是心情不错,扭头看看我,一摆手:“行,叫上吧。”
我立即扭头,冲向门口的小偏院。我兴奋的声音在夏日傍晚的空气中极速荡开,像是撒到艾早身边的一把碧绿的饱满的豆荚。
经过几个月的休养调整,艾早的身体看上去已经大致复原。我妈妈的保密工作做得极好,所以同学当中没有人知道艾早出过那样的事情。实习医生就像一个影子,阳光下一闪便不见了,没有留下一丝一毫的痕迹。
只有我明白艾早受到的伤害。她一直保留着养病期间剪出来的那些窗花,期盼有一天能够交到实习医生的手上。那些窗花是艾早为他剪的,少女的初恋顺着剪刀的尖刃流淌出去,沾着红,染着绿,有一些羞涩,还有更多的憧憬。她对我说,她不恨那个实习医生,他不是故意要伤着她的,相反,她想念他身上酒精和药棉的气味,有时候放了学,她会不由自主地走到医院后面的巷子,只是为了闻闻那股味道。
我妈妈希望我经常把艾早叫出去散散心,家里有一个艾好成天窝着不动拿书本当饭吃,已经够叫人心烦了,她不想女儿也退缩回来变成一个同样沉默的人。所以我一说要去广播站看电视,我妈妈马上催着艾早换衣服出门。
艾早的衣服十分素净:米色小碎花的圆领短袖衫,浅蓝色的确良的长裤。裤子是我妈妈新给她做的,裤缝笔挺,裤腿修长,臀部也包得恰到好处,看上去非常合身。我妈妈最近给她做了好几身衣服,似乎有点讨好艾早的意思。她是在检讨从前对艾早关心不够呢,还是乞求艾早不要再给她弄出麻烦呢?也许两种意思都有吧。总之,艾早穿着这一身素色而且体面的衣服,再把头发挽上去,露出长长的脖颈,就显得比我成熟了很多,完全是一个端庄沉静的年轻女人的模样。
我们在县广播站门口碰到了另外一个女孩,她约莫二十多岁的样子,皮肤微黑,欢眉笑眼,辫子盘在头上,穿着一条式样很夸张的连衣裙:领口是方的,袖子的肩部像鸟儿翅膀一样高高撑起,跟她的脑袋组成一个有趣的“山”字形状,腰间紧紧勒着一条硬邦邦的腰带,勒得仿佛呼吸都有点艰难。她看到张根本,笑靥如花地扑过来,表情异常地丰富:“哎呀你怎么才来?人家都等了很久了!”
张根本顾及我和艾早在场,把她推开一点,皱皱眉头:“怎么穿了这么件衣裳?跟只花母鸡似的。”
“不好看吗?”她拎起裙摆原地转一个圈,“电影里的马科斯夫人就穿了这件衣服,人家还是自己琢磨着裁剪出来的呢,费了好多心思呢,人家以为你会喜欢嘛!”
难怪我看着眼熟,来我们国家访问的菲律宾总统夫人的确是穿着这么一件衣服,我们都从新闻电影短片中看到过。总统夫人穿着这种衣服会见毛主席时,毛主席就低头亲吻了她的手。毛主席之前还没有亲吻过其他女人的手,可见漂亮衣服自有它的魅力。
张根本对我和艾早介绍:“她在服装厂工作,姓洪,叫洪果,你们喊她红果儿吧。”
我和艾早对视一眼。现在我明白张根本看电视为什么要叫上我了,我不过是为红果儿做了个掩护,醉翁之意不在酒。
县广播站是执掌政府舆论大权的地方,对进门的闲杂人等向来盘查很严。可是张根本的派头更大,他几乎是目不斜视地甩着胳膊长驱直入。门卫探出身,眼瞪着我们三个明显是来蹭电视看的女孩,想制止又不敢,那副皱眉嘬牙的苦瓜样,让我的心里一个劲想笑。
我们从楼梯上去,到二楼会议室。青阳城当年最大的一台二十一英寸黑白电视机就搁在这个大房间里。电视机前密密麻麻排满了狭长的条凳,已经有不少人占据了前几排的座位,正昂着脑袋四处张望,脸上洋溢着早来早好的庆幸和快乐。张根本跟其中的不少人认识,他们热络地打着招呼。有人赶紧让出位置,请张根本落座。他嘿嘿地笑着,像个首长一样地摆手。然后他在中间的一张条凳上坐下。红果儿马上挤过去,挨坐在他的身边,山头一样耸立的袖肩紧贴住张根本的白的确良衬衣,一双灵动的眼睛左顾右盼。而张根本神态自若,怡然大方,看起来对这样的陪伴已成习惯。
我和艾早知趣地坐到了最后。张根本回头找过我们一次,招手让我们往前。艾早很坚决地摇头。
结果当天晚上的罗马尼亚电影并没有如期播出,临时转播了白天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的中共“十一大”。我和艾早听了不到十分钟,觉得百无聊赖,就挤出人群,下楼到院子里转悠。
我们都没有料到在院子里会碰到一个认识的人:陈清风。当时他只穿一件旧得毛了边的汗背心,一条晃晃荡荡的西装短裤,趿拉着塑料拖鞋,坐在一排平房前回廊的藤椅上看书。那盏灯应该是临时从房间里拉出来的,挂在廊柱的钉子上,二十五瓦的灯泡马马虎虎照亮了藤椅周边一小块地方,他的身影仿佛被一束追光灯凸现,看过去好像是从三十年代的旧电影里剥离出来的一个场景,陈旧却又安详。
第一眼认出他的是我。艾早骑车跟他相撞跌倒时,因为惊慌疼痛,没有在意背她上医院的那个人的长相,可是我有印象。我撕过他的衬衣,还知道他抽烟,身上有烟味。特别是,他的牙齿不像一个抽烟的人,非常整齐,密密的,不那么洁白,但是闪闪发亮,温润如玉。
我拉了拉艾早的衣角,把远处灯光下的陈清风指给她看。艾早惊奇地扬起眉毛:“是他吗?”这时候,我们两人嘴里都咬着一朵刚刚从院墙角落里摘下来的美人蕉的花。这种花的根部有很甜的一兜蜜,无聊的时候我们就喜欢吮着花茎玩。
那天院子里的星光很亮,地面上仿佛铺了薄薄一层水银,树啦,花啦,砖石铺出的甬道啦,砌在院里的水池啦,一口被遗忘在院子里的瓦缸啦,全都在星光下熠熠生辉地凸现着,所以陈清风也在同一时间发现了我们。事情几乎过去了一年,陈清风认出我们却丝毫没有费劲,说明他的记忆力极好,又或者是他一直把我们两个记在了心里。他的目光在我们两个脸上轮番停留过之后,下意识地往下,瞥了一眼艾早曾经受伤流血的脚腕,尔后又抬上来,龇牙一笑:“怎么不看电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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