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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过春节的时候,艾家酱园和小偏院里的人气格局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年三十的这天,李艳华照例拣出家里一些暂时吃不完而且又不能久放的生鲜食品,用竹篮子装着,让我跟随她去前面小偏院“送礼”。篮子很重,把我的手勒得生疼。我记得那里面光是黏乎乎的猪肚就装了三个,它们散发出猪内脏特有的熏鼻子的气味,让我怀疑这些东西是不是因为摆放得太久已经腐烂变质。
李艳华边走边责怪着到家里给张根本“上贡”的人,嫌他们没脑子,土,一说送礼眼睛就盯着猪,再就是鱼,吃吃吃,就不想到嘴巴之外还有穿,还有用,还有摆设,那些时髦漂亮让人看着喜欢的东西。“他都结交些什么人啊!”李艳华半是幸福半是遗憾地抱怨着。
我觉得李艳华其实很可怜,她分享到了张根本身边多余出来的权力、财富和体面,却不认为自己失去了更重要的,一个男人对女人的宠爱和依恋。
我们推开偏院大门的时候,我妈妈李素清刚好站在院子里试穿一件崭新的墨绿色人字呢短大衣。大衣的颜色很正,沉郁中不失娇俏。做工也讲究,领口袖口用黑平绒镶了一道窄窄的边,三颗核桃那么大的纽扣也同样用黑平绒包了起来,前面有两个大大的贴袋,衣服的下摆恰到好处地包住了臀部,把我妈妈衬得端庄、丰满,散发出含而不露的时尚气息。她把胳膊平举起来,前后地转着,呼唤艾早拿剪刀,帮她剪去肘下的一段线头,还让艾早替她看,后面的衬里是不是长了点,穿出去会不会闹笑话。
李艳华一声不响地站在门口,看着我的妈妈、她的堂姐兴冲冲试穿新衣。李艳华在衣着打扮上从来都比我妈妈讲究和时尚,偏偏那天她因为收拾过年的食品,穿得比较马虎,是一件藕色的对襟棉袄。藕色本是一种优雅别致的颜色,但是太别致了,经不起旧,一旧就显得灰暗,显得特别的憔悴落魄。李艳华就这样憔悴着站在门口。那短短的几分钟里,她一定感觉到了某种变化,在她和李素清之间将要发生的,某种角色和身份转换的变化。
李素清回头看见了我们,笑嘻嘻地:“刚好,帮我掌掌眼,衣服做得怎么样?还合身吗?我的一个学生,她爸爸是上海红叶服装店的大师傅,回来过年,一定要帮我做件大衣,还死活不肯收钱。学生家长太热情了。艳华你看,这颜色,这款式,是不是太时髦了点?我这样的身份能不能穿?”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她说话说得多了。她的语气,她的神色,她话中透出来的意思,都让我觉得过了一点火候。不,我宁可相信我妈妈不是故意炫耀,她仅仅是因为偶尔穿上一件新衣而开心快乐。
李艳华强迫自己笑。她从我的手里接过那只沉甸甸的竹篮,大声地抱怨:“年年家里都是吃不完的东西!你说这些人,找小晚爸爸办事就办事吧,非得要送这送那。她爸爸也真是,你说搅那些破事干什么?有那工夫回家喝喝茶种种花不好?我现在是看到有人上门就头疼。还亏得你家里人多,能帮忙解决点问题。”
李素清破例没有接那只竹篮。她朗声说:“艾早,把你小姨领到厨房看看,今年我们家里的年货也多了,恐怕帮不成这个忙了。我有个学生今年参加高考,历史是我替他复习的,那孩子争气,考上了南京大学历史系,前些天拿到录取通知书,一家人上门谢师,光年货就扛来一麻袋,我还正发愁吃不完该怎么办呢。”
李艳华回头看看我,白寥寥的脸上像挂了一层霜:“那么,张小晚,是你拎过来的,人家不稀罕要,你只好还拎回去了。”
我妈妈终于意识到这事情做得有问题。拒绝李艳华每逢春节的例常惠赐,她自己心里是摆平了,可是这会牵连到我,会让我夹在当中异常尴尬。那一篮子年货最后还是留了下来。我妈妈甚至摆出了连抢带夺的样子,抓住李艳华的手,一迭声地称:“要要要!东西再多也架不住我家里能吃的人多。再说还有胡妈那儿,还有艾家的七大姑八大姨,送谁谁不高兴啊?艾早快谢谢你小姨!”
艾早忽然转过身,头也不回地走出门,把我可怜的妈妈晾在那儿,想生气又不能生气。我明白她是看穿了大人之间的这种虚伪,不屑于做出配合。在这一点上,艾早和我之间永远不能达到同步:她在疼痛的时候会哭,在快乐的时候会笑,而我,我习惯了先观察别人的脸色,然后决定自己如何表达。我希望面面俱到,希望你好他好,希望世界上所有的人都能够对我满意。满意我而后忽略我,让出一个小小的空间,我就是这个狭窄空间的王,遮蔽了别人的眼睛,自己静悄悄成长。
我上前拉起李艳华的手:“篮子放这儿吧,我们先回家,晚上我再过来取。”我又回头对李素清做出一个乖巧的笑:“妈妈穿这件衣服真好看。”
回到艾家酱园以后,李艳华就把自己关进了房间里,还插上门,不让我进去。
我在厨房里一心一意地忙家务,先用吃过了油的细沙子炒熟一锅花生,又接着炒了一锅葵花籽,晾在箩筛里,等它们冷却、变脆,再装进瓷罐。然后我用煤球另外生了一炉火,坐上汤锅,慢慢地炖鸡,炖猪肚和猪肺。这边的炉子上,我开始煎带鱼,做糖醋排骨,还用排骨的边角料剁肉馅,做了一盘金黄色的蛋饺。
在家务事上,我从小就比艾早心灵手巧。艾早煎鱼会把鱼皮煎成一块破抹布,我不会,我煎出来的鱼两面焦黄,眼珠鼓突,嘴巴微张,表皮上鼓着细小的油珠,不知道的人会以为是大饭店厨师的手笔。胡妈以前总喜欢说,拙妈妈养个巧女儿。她以为是李艳华不善家务,才把可怜的我逼成一把好手。只有我自己知道不是这样的。我喜欢做家务,是因为我喜欢一个人静悄悄守着一炉微红的火,喜欢等待炉火把锅中食物由生变熟的过程。
李艳华许久不从房间出来,我不放心,偷着从门缝里看了她一回。我发现她在翻箱倒柜,把她春冬四季的衣物统统摊开在床上,一件一件拎起来,对着镜子比试、搭配。我不能确定是不是我妈妈那件墨绿色镶黑平绒的大衣刺激了她,她现在动足脑筋要临时搭配出更加出彩的一套。对于很多女人来说,穿衣打扮不是一个简单的生活问题,它背后隐藏的东西太多,多到能够把一个人的腰椎压折。
艾好蹑手蹑脚地推门进来。他嗫嚅道,是妈妈派他来邀请我们,晚上过去一块儿吃年夜饭。“妈妈叫你们去,要去的,她准备了好多菜。去不去啊?”他把一段简单的邀请词说得支离破碎。
艾好才十四岁,可是已经长成了一个体重一百五十斤的肥胖少年。十岁那年他生过一场黄疸肝炎,住院两个星期,喝进去很多杯葡萄糖水,从那以后开始吹气球般地长胖。他面色苍白,行动迟缓,走起路来大腿根的赘肉互相摩擦,一条新裤子穿上身,总是裤裆那儿先磨破两个洞洞。大多数时候,他神情恍惚,不跟人搭话,仿佛生活与他无关,书本之外的世界统统都跟他无关。我妈妈曾经逼他学过一段乐器,吹黑管。以为他胖,肺活量大,先天有优势。结果上了一星期课就鸣锣收兵了,原因是吹着吹着他就会缺氧,嘴唇青紫,咕咚地栽倒在地上,把老师吓一大跳。
艾好很听话,我妈让他等个“准信儿”,他就规规矩矩站着不走。我只好去敲李艳华的房门,告诉她我们被邀请的事。李艳华隔着房门回答我:“让艾好谢谢他妈妈,我们就不去了,晚上小晚爸爸答应了人家吃酒席的。”
晚上我们没有去吃酒席。没有哪家会在大年三十请人吃酒席。李艳华很早就让我拴上了院门。我们做了好几个不错的菜,还备了一瓶甜米酒,在桌旁坐着,等待张根本下班回来。
我们一直等到九点钟。桌上的菜总共热过两次,一条红烧桂花鱼因为反复回锅,已经被糟得不成样子,鱼肉和鱼骨全都分离,看上去像是一盘残汤剩羹。四邻八舍都在家里过年,空气中飘浮着鱼香肉香和酒的辣味。性急的小孩子迫不及待地在巷子里放起了鞭炮,笑声一阵阵地扬起来,又次第沉下去。我看见李艳华的脸在灯光下显得很虚浮,皮肤白白的,没有一点血色,下眼睑鼓出两个半圆形的肿泡,嘴角缩起来,沿唇边有一圈细细的浅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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