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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是,早在“文革”中的一九六八年,随着“清查阶级队伍”运动的深入,我们家中被抄,爸爸的十几大本集邮簿全部不知去向。从此之后,他再也没有见到过他的那些宝贝。他一直怀疑是张根本暗中搞鬼,联手那些不谙世事的红卫兵,扫荡了他的家。这样的怀疑不无道理。如果是张根本搞鬼的话,不知道他把那些集邮簿藏匿在哪儿,因为我在他家中生活了十多年,从来没有见过一张邮票的影子。
我妈妈李素清说,张根本是当公安的,他多鬼呀,他昧下了你爸爸的东西,会让你看见?
绝对是这样。论心眼儿,我父母斗不过张根本。
我妈妈的家族历史跟艾家截然不同,不是那种靠家庭作坊辛勤工作而成殷实的,她家族的一夜暴富带着更多的机缘和偶然,有着接近于民间传说的浓烈色彩。
李家本来世代务农,养一头骡子,支一盘小磨,闲时做做豆腐挣几个铜板。可是有一年乡间土匪横行,官兵大肆围剿,眼见得包围圈越缩越小,土匪头子成了瓮中之鳖,无处可逃。那天夜里李家老爷子听见磨房里骡子把门板蹬得咚咚直响,他胆小,没敢出去查看。天亮后才发现骡子不见了,是被人割了缰绳强行牵走的。磨房草堆里却藏了一袋东西。他弯腰去拎,手里一沉,差点儿闪了老腰。打开看,光灿灿一袋金银珠宝。李老爷子心中狂跳,知道是土匪头子用这袋财宝抵押,换走了逃命用的骡子。
老人家担心土匪报复,不敢报官,小心地挖个坑藏起钱袋。他等了一年又一年,胡子都等得白了,取钱的人始终不来。他于是想到,那人肯定早已被官府逮住,砍掉了脑袋。藏在他家磨房里的宝贝,就这样成了无主之财。
李老爷子当然不够高尚,没有做到“拾金不昧”。他小心翼翼地开始花掉这笔天上掉下来的巨款。怕人起疑,他不敢在乡间买地,就背了钱袋进城,买房子,买店铺,买一堂又一堂的红木家具,买昂贵的古董字画。老爷子读过乡村私塾,颇识文墨,知道钱财要怎么花出去才有价值。李家境况最火时,城南绵延一条街都是他的房产。
然而俗话说得好,最富不过三代。日本人占领县城时,我舅舅才不过十五岁,却已经是青阳城里赫赫有名的败家子。他吃喝嫖赌不算,还抽大烟,卖空了家中一切,最后为了争一个窑子里的女人而当上汉奸。新四军打过来时,一颗子弹结束了我舅舅的小命。青阳城解放,李家的房屋店铺全部作为汉奸敌产没收,寡居的外婆只能带着我的妈妈李素清赁屋而住。我妈妈还有个表妹叫李艳华,自小父母皆亡,外婆好心收留她在身边,饭一口粥一口拉扯长大,我们称她做“小姨”。
我妈妈靠外婆变卖首饰一直读到师范毕业。李艳华的学历稍低,却也读完了小学。在当年的青阳城里,这已经是女孩子当中数得过来的文化人了。我妈妈毕业后在县中当老师,教历史。李艳华参加工作,当县医院的外科护士。
外婆死前曾经嘱咐我妈妈,李家就剩素清和艳华这一对表姐妹,无论什么时候两个人都要互相帮衬,同心协力地过好日子。所以,我妈妈嫁给艾忠义的同时,也给李艳华找到了一个对象,那就是刚从部队转业到青阳县公安局的科员张根本。
我妈妈和爸爸住在艾家从前的酱园里,酱园前面有三间门面房,让李艳华和张根本住着。五十年代的年轻人都单纯,对私有财产的厌恶远远超过渴望,房子给李艳华两口子住就住了,谁也没提过交房钱的事,更没有提过产权归属的问题。
张根本那时候赤贫。胡妈不止一次讲述给我们听:张根本头一次上我们家的门,穿着一件部队里穿旧的绗缝棉袄,棉袄的领口、袖管、前襟是成片的油渍,梆硬梆硬,凑近前都能闻到那股油哈喇味,脱下来随便一扔,棉袄支棱着都不带歪倒。胡妈嫌恶地说,他怎么就不洗一洗啊!他居然能穿得住啊!那身衣服能叫衣服?根本就是油坊里的抹布!
很久之后艾早跟张根本提这事,他嘿嘿笑着,解释说,就那么一件棉袄,罩子是它,里子也是它,怎么洗?洗湿了穿什么?
我妈妈当年没有以貌取人。李艳华也没有。她们都从这个嘿嘿干笑着的年轻人身上看到了他日后的能力和前程。我妈妈做主,把李艳华风风光光地嫁了出去。没有如王洛宾的歌中所唱:带着你的妹妹和嫁妆,而是带上了三间修葺一新的青砖小瓦房。
艾家酱园的房屋格局是这样的:三间门面房临街,其中一扇后门通向大院。大院极深极阔,中间有石头砌出的一条路。顺着这条路往前走,是一溜五间朝阳的正房。院子的左边还有三间厢房,比较破旧,没什么用处,平常就堆堆柴草杂货。大概在我三岁的时候,厢房里好像还养过一头母羊,我记得我曾经抓过门边的羊屎当玻璃球玩,被胡妈尖叫着扑上来打落了。她立刻把我揪到巷子里的水井边,打了一大桶水,用肥皂使劲洗我的那只手,还低下头闻我的指尖,确信没有羊屎味了,才放我走开。后来羊就不知道去了哪儿。院子的右边有两间厨房,那是胡妈的领地,得不到她的允许,连我妈妈都很少进去。院子的南边是大门,门开在状元巷的巷口,门楼极高,门扇也厚,门轴有一点紧,小孩子一个人根本没办法开门和关门。有时候胡妈会拿个油瓶过来,把瓶里的油脚子滴上几滴在门轴上。木门再打开时,就滑溜了许多,发出令人愉悦的“咿呀”声。可是没几天灰尘又把门轴腻住了,厚厚的一层污垢巴在门窝里,门轴移动时重新“吱吱”地叫唤,比以前更加懈怠。
大门从前上的是黑漆,漆皮很厚,现在虽然剥落了,一道一道斑驳开裂,威严却仍然还在,邻居们推开大门进这院子的时候,不由自主地还有一点肃然起敬。
没事干的时候,我喜欢用指甲抠东西。墙壁上的石灰啦,脚趾里的污垢啦,铅笔上的橡皮脑袋啦,砖缝里的泥土啦。抠东西的时候我很专心,精神集中,情绪安宁,目光深邃,完全是享受一种难以言说的愉悦。我特别喜欢抠家里的那两扇黑漆大门,漆皮剥落后,门缝里的油泥干透了,变得生脆,用指甲去抠,喀嘣下来一块,喀嘣又下来一块,爽得不行,非常有成就感。还有,大门的木质天长日久之后已经松软得不堪一击,抠出来的木屑嵌在指甲缝缝里,闻上去有一种古老陈旧的气味,让我的脑袋瓜儿迷迷糊糊。
胡妈见不得我碰那两扇门,我只要一伸手,她就会大呼小叫地冲上来,拽住我的胳膊把我往旁边扯。“你这个小把戏!”她恨恨地叫。她大概是扬州人,说话总有一点扬州腔,“好好的门都要被你抠出一个洞啦!贼要钻进来啦!要不要剁了你这双手?”
我赶快把两只手藏到背后,用劲地绞在一起,不让她看见。
有一次她在院子里剥蚕豆,莫名其妙地想起什么,叹息一声:“门也跟人一样,老啦,要喂点好东西才行。”
我问她什么是“好东西”,门怎么会吃东西,她不耐烦地答:“桐油不是好东西吗?生漆不是好东西吗?人知道要吃好的,木头就不要吃?”
她在这样的事情上总是对我父母牢骚满腹,觉得这一对夫妇基本上是一副败家子的做派,千金散尽还复来的那种架势,什么都不肯爱惜。胡妈坚定地认为,家中的院子、大门、正屋和厢房,要是有个人好好照管,出出新,喂喂桐油生漆,不晓得要比现在派头多少。可是她不知道,正是如今这样的败落和破旧,艾家酱园才能够在解放后的一次又一次运动中保全下来,成为我们一家人遮风避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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