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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山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打算向高女求婚,虽然现在年纪还不够,但我希望今晚先来个事实婚姻。你知道80年代中期人们都相当保守,我能有这种想法一定是个很了不起的街娃儿。
下山以后我去吃了碗豆腐脑压惊,吹着口哨在人市口转悠了会儿,已经是上午10点多,赶场的人来了,密密麻麻的很是热闹。我喜欢看乡亲们赶场,这让我对人生充满希望。
回到家已经接近中午,一进门母亲不在,哥哥也不在。我问邻居,张叔叔说,好像你哥哥受伤进了镇医院,你妈妈也去了。
在牛华镇医院我见到哥哥,他的左眼缠着纱布,血不断渗透出来,而妈妈在一边,断断续续地哭着。
第一个反应就是找把刀干掉伤害哥哥的杂种,谁都知道我反应奇快,我要砍谁他就一定逃不掉。
可是妈妈说,哥哥是早晨走在红岩子的时候,山上忽然掉下块大石头,没有砸中他,但是砸碎的小石头有一块击中了他的眼睛,就像宿命一样准确而无从逃避。
后来哥哥的左眼被摘除了,生命没有危险,不过当时我并不知道。从医院出来,我就直接去了镇派出所,交代在红岩子上推石头下来的犯罪事实。
当时正值上世纪80年代第二次严打,我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伤害罪被起诉,虽然受害人表示并不追究,案子还是很快判了下来,因为我已满18岁,被判劳教12年。
男子的故事听得我们目瞪口呆,要否决其离奇性看来做不到,毕竟我们的良心还没有完全被狗吃掉。
“那么,证据呢?”我问,心想,现代法治社会不是人治,不会给犯人烙上牲口样的火印,更不会有刺配沧州的金印,他总不可能立刻拿出蹲大牢的有力证据。我不相信哪个劳改犯会随身携带当年的刑满释放书,或者在贴身处穿上自己的囚衣。如果他那样做,我们马上投降。
“证据?”男子笑了笑,伸出右手,钻进自己的左眼眶,抠出那只眼睛。抠出来之后我们才发现,那是颗假眼珠,做得非常逼真,在酒吧暧昧的灯光下,闪着嘲讽的琥珀样的光。
“我就是刚才讲的故事中‘我’的哥哥,为了方便,我选择了第一人称。我的弟弟在劳改的第二年就死了。可靠的官方消息说他死于疾病,发高烧,但更可靠的小道消息则说,他是被人活活打死的。因为晚饭在食堂就餐时,他把饭泼在训斥他的狱头脸上。”
“我的母亲在得知弟弟死讯的一周后就去世了。我卖掉了牛华镇的老房子,从此再也没回去。走之前,我去派出所申请改名字,将自己的名字改成了弟弟的,我希望自己能替他活下去。”
我和奶娃面面相觑,除了饮酒,我们还能干什么?我们争着帮对方多喝一点,结果打了个平手,还是每人半瓶700毫升的芝华士下肚。
然后大家继续往死里喝,不论这个故事是真是假,我们都愿意往死里喝。直到我们不行了,准备各自回家,上床睡觉。
早上醒来,我们发现自己睡在府南河边的草地上。不过令人欣慰的是,还有几十块留在裤袋里,我们可以各自打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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