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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厨子问她:“他这么快到哪去了?”
“谁知道啊?”她说,“你说的关于鱼和尼泊尔人的事还真没错。他是不太聪明。学着学着就能看出他知道的不多,我看出来他肚里没什么货——他就生气了。”
“是啊。”厨子附和道,他一早就看出这男孩不是聪明人。
在塔帕餐厅,基恩对酒鬼、大麻、猫头鹰和驴子说自己为了挣钱被逼无奈去做家教。他要是能找到正当工作,就可以离开那两个讨厌的家伙了,赛伊和她外公捏着一口英国腔,明明脸是深棕色的,还要扑上粉盖住,变得粉粉白白的。他模仿着法官的口音:“年轻人,现在读哪位诗人的作品呢?”餐厅里的人哈哈大笑起来。众人的“哈哈”让他更来了兴头,酒精麻痹了他的舌头,他自然而然地讲起了那座房子,墙上挂的枪,以及他们不知害臊反以为荣的剑桥证书。
他为什么就不能背叛赛伊?
她只会说英语和半吊子的印地语。离开她那小小的社交圈子她根本无法和人交谈。
她不会用手吃饭,也不会蹲在地上等公共汽车;她从来不去寺庙朝拜,去了也只为欣赏建筑;从来没嚼过槟榔叶子,甜品店里的甜点也大多没尝过,说是觉得恶心;看完一部宝莱坞电影说情感消耗太多累死了,一路像个病人似的走回家,然后瘫倒在沙发上;她觉得用头油很粗俗,她用卫生纸擦屁股;她喜欢所谓的英国蔬菜——甜豌豆、芸豆、小洋葱,害怕吃——害怕——本地的黄瓜、圆葫芦、榴莲、南瓜和市场上卖的菠菜汁。
他们俩一块吃饭总感到不舒服——她讲究细节,享受食物又不肯尽情大嚼,这让他很不自在;而他急吼吼地用手抓着木豆吃,嘴巴还咂得啧啧有声,她看了十分厌恶。法官吃小麦饼、油煎饼和土豆饼都用刀叉,而且坚持要赛伊也这么做。
基恩十分肯定赛伊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骄傲;假称对自己的生活不太印度化感到羞愧,也许是吧,可这却标明了她的社会地位。哦,是的。所以她可以享受那种不正当的奢侈,可以羞辱你、指责你,并以此为乐,而结果却适得其反——你没有垮掉,反而神奇地站了起来。
于是,在情绪激动的一刻,他什么都说了。他告诉他们那里有枪,厨房里食物丰富,壁橱里藏着酒,没有电话,也没有人可以求救。
第二天早晨,他醒过来,又感到非常内疚。他记起去年他们俩在花园里,相互缠绕着躺在大树下,身下的草有些硌人,他们透过参差的树叶和史前的蕨草植物望见繁星满天。
可爱情是一种液体,如此易变。他逐渐明白,爱情不是经文,不够坚定;它摇摆不定,倒向背叛,给它什么模子,它就成什么形状。事实上,你可以不停地把它倒进无数容器。它可以用来服务于各种目的……他本希望它能有所克制。他开始有点害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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