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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低头看着那东西,发出一声长叹。不出他所料,那是一个不大的银球,一个王权宝球,看起来很老旧。宝球顶上,一般来说应当有一个小十字架,代表上帝拥有全世界的意思,可是这个球却不然,取而代之的是一只张开的小手,其中一根手指已经断掉了。这种标志——张开的小手——是斯蒂芬所熟知的。它是蓟发绅士的标志之一。就在昨天夜里,斯蒂芬还举着一面绣有这个标志的旗子,走在精灵的游行队列里,迎风穿过黑暗庭院,沿着两旁耸立着巨大橡树的林荫道前行,在头顶看不见的橡树枝杈间,阴风飕飕地哀鸣着。
一扇推拉窗被吱吱咯咯地抬起,一个满头卷发纸的女人从顶层的窗口探出头来,对他大喊:“喂!把它拣起来!”她两眼放光,气愤地瞪着他。
“可那不是我的!”他冲着楼上喊。
“居然说那不是他的!”她的火气更大了,“好像我没有亲眼看见它从你口袋里掉出来又滚开去似的!好像我不叫玛丽亚·汤普金斯似的!好像我没有白天黑夜地忙活,就为了让这胡椒街保持干净似的!而你非得故意跑到这儿来,把你的垃圾扔在这里吗?!”
斯蒂芬沉重地叹息一声,弯腰捡起了那个银球。他发现,不管玛丽亚·汤普金斯怎么说或怎么想,这东西实在是太沉了,无法装进衣兜,否则,它肯定会把口袋坠破的。他只好冒着大雨往前走,一只手拿着权杖,另一只手捧着宝球,而那顶王冠,只得放在最适合它的地方,就是他的脑袋上。他就这样一副打扮,一路走回家去。
回到哈雷街府邸,他直奔地下室,打开厨房的门,不禁愣住了。这里并不是厨房,像他记忆中的那样,而是另一个他从来没见过的房间。他连打了三个喷嚏。
只消一秒钟,他便宽慰地认出,无论如何这里不是无望城堡,而是一个很普通的房间——实际上,在伦敦任何一个富裕人家都能见到类似的房间。只不过这里完全是一片乱七八糟的景象。看来,主人才刚刚搬来,所有的物品都还没有拆箱完毕呢。屋里堆着装备书房和起居室的所有常备家什:有棋牌桌,工作台,阅读桌,火钳、通条、火铲等整套生火用具,舒适级别不同、用场不同的各种椅子,镜子,茶杯,封蜡,烛台,图画,书籍(大量的书籍),打磨器,墨水壶,笔,纸,钟表,线团,脚凳,火炉挡板,写字台,等等。这些东西胡乱地堆在一起,有的压了摞儿,形成全新的、令人惊讶的组合。杂乱的包装箱、盒子和大大小小的包裹,有的打开了,有的打开一半,还有的几乎完全没动。捆包的草绳扔了一地,有些随便搭在各种家具上,弄得满屋尘土飞扬。斯蒂芬忍不住又打了两个喷嚏。更可怕的是,有些草绳居然伸进了壁炉里,真有可能随时引发一场大火,把这房子烧个精光。
屋里有两个人:其中一个斯蒂芬从未见过,另一个就是蓟毛绅士。他没见过的那位坐在窗边的一张小桌旁。想必他刚才一直忙着拆箱、收拾屋子,现在干不下去了,才坐下来读书的。他时而从面前的书上抬起头来,在桌上摊着的另外两三本书上查找一些资料;时而嘴里兴奋地念叨着什么;又时而飞快地往一个被墨汁溅污的小本子上记下一两句话。
同时,蓟毛绅士坐在壁炉对面一张扶手椅中,用怨毒的目光盯着刚才那人,令斯蒂芬不由得为他的性命担心起来。然而,当蓟毛绅士一眼看见斯蒂芬,立刻变得欢欢喜喜,满面春风。“啊,你来啦!”他叫道,“你这身皇帝打扮真是高贵极了!”
门对面正好有面大镜子。斯蒂芬这才初次看见自己头戴王冠、手持权杖和王权宝球的样子。真是通身的帝王气派。他转身去看书桌旁的人,想看看他突然看见一个戴着王冠的黑人会有什么反应。
“噢!不必搭理他!”蓟毛绅士说,“他看不见、也听不见咱们。他一点不比另外一个聪明。看!”他揉了个小纸团,用力往那人头上掷去。那人却丝毫没有闪避,连头都没抬;实际上,他好像压根儿就不知道挨了打。
“先生,您刚才说另外一个?”斯蒂芬问道,“另外一个什么?”
“哦,我是说魔法师。这就是刚到伦敦的那个年轻魔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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