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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递员也常做这类傻事。”
“您这是什么意思?”
我说什么意思都没有。不要对我说的话特别在意。她说您想到我家喝一杯吗?我说好的。她说跟我来吧。我什么都没说。我跟她走了。她家几乎空空如也。不打算久居的人的屋子才会这么空。她从冷冻柜里拿出一瓶伏特加然后说我经常看见您跑步,您就住在这个街区。我说是的。她拥抱了我。有幸与您邂逅的人实在太少,一旦遇到一个,我就和她过夜。第二天我没有离开。第三天亦如此。周末我带着她,把她介绍给我的家人。我娶了她。
我们做了一夜的爱,破晓的阳光洒落在她疲倦的脸上,我从来没有见过比这更美丽的阳光。接下来的一周,她搬来和我同住。这就是人们当时所说的一见钟情。这也是后来人们所说的一件大蠢事。
我们靠着爱情和新鲜的水活着,千真万确。爱情是第一位,其次是几升水。严肃地说,我发现了生活的真谛。她的肌肤是那么的柔嫩,直接回答了那之前我对自己提出的所有问题。她的颈背告诉我什么是宗教战争、放逐、立体派绘画。从她的骨盆我知道何谓文学名著和焦糖制造术。她的双脚让我看到背井离乡的人的痛苦,人们与权力和季风进行的不息斗争。她后背底部的两个小窝讲述着亚当和夏娃的故事以及穿越几千公里山川回到家的那些被遗弃的狗的故事。这个女孩代表了所有女人,所有男人,这个女孩代表着全人类。您知道和全人类做爱是什么感觉吗?那是一种奇特,特别奇特的感觉,我向您保证。我几乎感到自己拥有无限的力量。我几乎感到自己就是上帝。是的,像她这样的女孩,任何人都会娶的。他妈的,怎么会想到这个女孩既不代表所有女人,也不代表所有男人,只是地球上自古以来诞生的最坏的女人和最坏的男人?她的皮肤比盟军登陆海滩的沙子还柔软。她的身体曲线就是世界的新版图。她的屁股是奥林匹亚山。当我把她的裤裆比作苏伊士运河时,她一边研究地理,一边开心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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