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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痛:曾子墨碰触社会灰色地带》作者: 曾子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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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痛》 第三部分
《生命之痛》 第1节

作者:曾子墨    出版社:中国青年出版社

    叶正生:没有。

    子墨:有没有告诉过戴院长你听到过这样的话?

    叶正生:没有。

    子墨:有没有担心过有人要把你家人都杀了?

    叶正生:不可能啊,他们又没有得罪人。

    戴院长:他说,我听得到(家里有人被杀),你听不到啊!作为一个精神病医生,从这种言谈中可以看出他有一种明显的幻听。

    子墨:病例上记录了他说过这些话吗?

    戴院长:病历没有记全是我们的最大失误,但我讲话可以对天发誓。分歧三叶正生为什么不吃饭吃药

    戴院长:病人从30号开始不吃饭,不吃苹果。他说医生和村里人串通起来害他,饭里有毒,苹果也有毒。我就强制帮他灌了鼻饲,用一根管子从鼻子插到胃里,把牛奶和药打进去。一直到他清醒了开始吃饭。

    叶正生:我拒绝吃饭,他就给我鼻子里灌水。

    子墨:他给你的信中有什么异常的地方吗?

    张桦:信当中着重谈到了他在1985年的时候被干涉结婚的问题。另外谈了他在杀人以后逃跑的这么多天里,他觉得国家的管理人员不太尽职,工作不太认真。还有就是他准备写的书《金笔定江山》,要为以后收复台湾作些贡献。就说了这些问题。

    子墨:他认为自己有精神病吗?

    张桦:没有。他倒没有拒绝我说他可能有精神病。但是他自始至终不承认自己有精神病。2006年12月10日,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等5位教授在互联网上联名表示,“对于邱兴华是否有精神病,必须交由精神病专家来判断”。精神病专家刘锡伟说:“没有做就说明情况不明,没有做就说明证据不足。情况不明,证据不足,就不能保证判决的完备性。当务之急是应该给他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就在法学界争论着是否应该为邱兴华做司法鉴定的时候,何冉凤也回到老家,为邱兴华可能有精神病搜集证据。何冉凤:我回去之后,找到知道他妈妈、他外婆有精神病史的人,让大家签字,写不了字的盖章,能写字的签上名。

    子墨:征集了多少人的签名来证明他妈妈和外婆是精神病?

    何冉凤:十几个。

    子墨:这份证据被送到法院了吗?

    何冉凤:我对张桦律师说了。然而,当庭审中,律师张桦出具这份有着村委会印章和13人签名的证明时,陕西省高院却拒绝采纳。高院发现村委会之前曾出具过邱兴华的母亲没有精神病的证明,两者矛盾。

    法庭审理后审判长宣判:

    上诉人邱兴华故意杀人、抢劫犯罪时具有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故对辩护人要求对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的意见不予采纳。

    12月28日,邱兴华案件二审开庭。当天,邱兴华被执行枪决。

    邱兴华案件二审开庭的消息,何冉凤是通过记者知道的。当她连夜从家里赶到法庭的时候,庭审已经结束了。子墨:你没想到在他被执行之前见他一面吗?何冉凤:我很想跟他见面。

    子墨:司法机关没有通知你,他即将被执行死刑了吗?

    何冉凤:没有,一直没通知我。

    子墨:看到他的遗物吗?

    何冉凤:没看到。

    子墨:遗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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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论者:田田  评论时间:2008-07-08 16:59:16  IP:已记录  
  • 喜欢曾子墨的墨迹 励志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8-07-08 16:58:07  IP:已记录  
  • 喜欢曾子墨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8-06-27 21:41:23  IP:已记录  
  • 很喜欢你主持的电视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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