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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听的哥讲故事》作者: 马路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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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书目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 第一部分
7、的哥的自信(1)

作者:马路虾    出版社:重庆出版社

    题目并不准确,应该是我的自信。可事实证明,我的自信总是让我吃尽苦头,因此就说成的哥的自信。这个路数的高明之处,是把一种缺陷推及到一个族类,精英就成了牛鬼蛇神。

    我的车主总是跟我说,别看你开了这么多年车,没用!出租车走鬼路赚鬼钱,你在单位开车,走过几遭鬼路?

    走鬼路赚鬼钱!活脱脱一副谋生景象。这哥们儿嗜酒如命,两瓶啤酒下肚,听得懂的全都字字珠玑,三瓶开始乌七麻黑,下面的就不知所云了。

    从前在单位开车,远近是不考虑的,哪条路好走,跑得快,就走哪条路。那时候唱的是“我们走在大路上,意气风发斗志昂扬……”如今开出租车,那个干法不行了,倒不是客人故意跟的哥过不去,放着大道不让走偏要你钻胡同走鬼路。

    有一回,客人在麦凯乐门前上车,要到位于星海湾的“星海国宝”。虽说那时候刚干不久,鬼路倒也认得几条,可我仍旧自己做决定而不是跟客人商量。于是沿中山路一直跑到白山路左转,然后在胜利路右转,到达国宝时,计价器显示金额16元。

    车刚刚停稳,那女人便冲下车,怒气冲冲地一甩车门,嚷道:“一二九街你不拐,偏偏在白山路拐。我都不稀(不屑的意思)说你,看你到底想给我怎么绕。你绕吧,绕一百也是这些!”说着掏出十块钱,从车窗摔进来,转身欲走。同行的男人(估计是她丈夫)连忙说,“算啦算啦,咱那天也十五嘛……”说着,把东西放在地上,伸手掏口袋。

    那女人见了,大骂道,“你放屁,什么十五什么十五,我看你二百五。今儿个就给他十块钱,就不惯他们毛病,爱咋咋地!”

    这时候,保安跑过来帮他们拎东西(国宝的规矩),冲我摆摆手,说,“走吧走吧,绕路你还有理啦!”

    我不是不认识五四路,也知道从五四路走,可能稍微近一点。但是那条路车多信号灯多,至少要比中山路多用十分钟。当时打算,收钱时少收两元,应该可以了,据我估计,最多也就差两块钱。事实上我经常这么干,每次停下车,提出少收一块或者两块钱,乘客都挺感激的。这位反应之激烈,出乎意料,住“国宝”的如此处事,最宽容的说法是为富不仁。

    五块钱事小,但是我气得不轻。检讨自己,之所以没把话说在前头,还是过分自信的缘故。其实,对别人的自信,本身就荒谬得离谱。

    的哥的耳朵也经常犯错误,显而易见,这是对器官的自信。出租车与公交车最大的不同就是开到哪儿不一定,不同的客人要去不同的地方,天天这么跑来跑去,很容易听错地名。当然有些是客人说得不够清楚而的哥认为已经很清楚了,也有的纯粹就是的哥听错了。结果倒是差不多,损失当然得的哥自己负责:汽油,也许还有品格。

    前者加起来,可以买很多猪耳朵,后者估计什么也买不来。所以包括我在内,的哥不把品格当回事儿。

    听错了地方是常有的事。一方面,习惯上的哥更愿意把近的听成远的;另一方面,有些地名的确是有问题。例如中山区的桃园街,整条街连个桃核都找不着,也敢起这么个名。这还不说,偏偏沙区那儿还有个太原街,究竟太原那地方跟那条街有无共同之处还在其次,只要客人要到太原街或者桃园街,我就得多问几次。这都神经过敏了,也是受刺激太多,就那两个地方,足足坑了我四回,有一回核实了两次,竟然还是跑错了。客人上车时,嘴里塞着冰淇淋,说了个地方,然后就“嘘嘘”地吐冷气。我问:“桃园街,还是太原街?”她听了,使劲儿点点头。只好又问:“桃园街?”又点头,心想桃园没错了。等这丫头吃完冰淇淋,嘴唇暖和过来,一开口就气了我半死:“我说老大,你想把我送哪儿呀?我去太原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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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有536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用户评论

  • 评论者:森林猎人fvrr  评论时间:2008-10-01 22:12:17  IP:已记录  
  • 一口气看了二十二节,真的很好看,写得太好了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8-09-27 22:54:31  IP:已记录  
  • 非常感谢,这本书给了我很多感动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8-09-27 10:09:33  IP:已记录  
  • 希望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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