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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人》作者: 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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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书目 

《我不是人》 第一部分:假如我是狗
人狗情未了

作者:庸人    出版社:河南文艺出版社

    虽然我只是一名普通人,还是个穷人,从这一点上看,我甚至都算不上是一个完整的人类,但我依然不喜欢任何动物,他们是低级的、肮脏的,供人类驱使和吃喝的玩意儿。在这一点上,我用不着掩耳盗铃,大多数人都是这么想的。

    我认为,动物对人类的最大贡献就是在人类饥饿的时候充当饲料。当然,人类吃了就死或吃了就傻的动物属于害虫或害兽,应该被彻底铲除掉,至少不能让它们出现在人类的视野里。

    事实上,所有向人类献媚的动物我都吃过,比如牛、马、羊、驴、猪、鸡、鸭、鱼、鹅、虾,至于那些以名贵著称的物种,比如什么鹿、鸽子、蛇、蚕茧、螃蟹、鱼翅、鸵鸟之类的玩意儿,我也吃了不少,甚至熊掌。说实话,很多动物尸体的滋味着实一般,如果烹饪水平跟不上的话,大多有腥臊之气,吃它们不过是图个新鲜。

    据说动物们在临死时往往要分泌些并不致命的毒素,希望给吃他们的家伙留点后遗症。但我们是现代人,我们与祖先的不同之处,就在于我们拥有超强的免疫能力,所以想吃多少就吃多少,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就是中了毒,现代科学也能把我们从阎王爷那里救回来。祖先在这一点上没法跟我们比,所以他们大多夭折了。另外,对于一名普通人来说,我们最大的享受和权利就是吃了,无论钞票是怎么来的,它的第一用途永远是大吃大喝。

    在所有人们熟悉的动物中,我惟独没有吃过猫,听老人们说猫肉是酸的,不好吃不好消化也不易烹制,估计他们是吃过的。另外猫这东西有九条命,即使死后也难得让吃了它的人安生,最好是离它远一点。

    对了,狗这东西最谄媚了,绝对不能放过。而且狗肉可是真好吃啊,强过于大多物种。

    我吃过狗肉,特别喜欢吃广西人发明的狗肉火锅,一想起那滋味来,我的口水就能直接流到耳朵里去。但我不敢明目张胆地吃,因为我的女朋友是属狗的,她把狗当成了除她母亲之外的第二亲的亲人,她爸爸只能排到第三位。至于我嘛,根本就排不上号了。

    事有凑巧,前段时间有个讨厌的广西老板,在我家楼下开了家狗肉火锅店。这不是成心跟我过不去吗?每天晚上,饭店门口就吹响了大吃大喝的号角,食客们蜂拥而来,摆出一副决一死吃的架势。狗肉飘香,吃声惊人,场面火暴。

    我强忍着,我假装没听见,我也假装没看见,有几次我甚至把鼻子也堵上了。流了口水,我就一口一口地咽回去,把口水当成狗肉吃,谁让咱喜欢掩耳盗铃呢!

    一个月后,我最终决定,要把女朋友的亲人吃掉,吃个片甲不留。

    那天,我趁着女朋友不在家,偷偷溜进了火锅店,要了一锅热气腾腾的狗肉。

    事先我向老板郑重声明:“一黄二白三花四黑,一定要给我上黄狗的肉,只有黄狗的肉才是狗肉的极品。我吃得出来,你小子千万别糊弄我。”

    老板见我是个内行,立刻将本人引为知己,还给了我一张贵宾卡。

    “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

    狗肉的香那是无法形容的。特别是带着皮的黄狗肉,一口下去,浑身酥软,满嘴生津。一股香气顺着肠子就下去了,它在肠子里转了四五个圈儿,之后又顶了回来,在头顶幻化出千万朵莲花来。那感觉简直是妙不可言!

    我刚刚吃了几口,一抬眼,竟瞥见女朋友怒气冲冲地闯了进来。

    坏了,今夜有暴风雨!我趁她还没有走到跟前,马上舞动筷子,将锅里最为肥嫩的几块狗肉狠狠塞进嘴里,多吃一口是一口啊。

    女友一把揪住我的耳朵,狞笑着问:“香吗?”

    我说:“香。”

    女友手臂一甩,我的脑袋差点掉到火锅里。她忿恨地说:“下辈子让你也做一回狗。”

    我嘿嘿着解释说:“我吃的狗叫菜狗,是南方人专门养来吃的,与你想象中的狗完全不一样。”

    女友红着眼圈说:“狗是全人类的朋友,一条也不能吃。”

    我耷拉着眼皮说:“你是没有赶上饥荒的年代。我奶奶说了,三年自然灾害的时候,连人都想吃了,别说吃狗了。”

    女友急了:“你少胡说八道!”

    我义正词严地说:“谁胡说八道了?易子而食的成语是怎么回事?不就是换着孩子吃吗?那成语就是吃孩子吃出来的。”

    女友甩手走了,我只好灰溜溜地在后面跟着。

    原来女友给家里打电话,发现我不知去向了。女人大多有半仙之体,掐指一算,便估计到我被馋虫俘虏了,于是便追了过来,果然抓了一个现形。

    到家后,女朋友躲进卧室里,一言不发。

    眼见铁幕即将落下,我只得嬉皮笑脸地给她赔不是,声称:一定吸取教训,下不为例等等等等。女人大多是好哄的,拜年的话说了三百句,我便觉得火候差不多了,熟肉可以出锅了。于是我使出最厉害的一招杀手锏,对天盟誓道:“我发誓,我要是再吃狗肉的话,我下辈子就变成一条癞皮狗,让车轧死,让马踢死,让要饭的踩死,让麻风病人当成……”

    女友一把捏住我的嘴唇,嗔怪道:“别胡说,说嘴打嘴,当心真的变成狗。”

    我欣慰地笑了。其实就是变成狗又怎么了?只要不做菜狗,哪种狗的日子过得都比我们滋润。有人说狗的情操比人绝对高尚了一个层次,狗一年只发情两次,而人却天天要闹事,几天不做就怀疑自己的功能有问题了。虽然狗干那事的时候不背着别的狗,也就是说人家不知道害羞,但有够。人倒是知道害羞,可没够,这就是人与狗最大的区别。如此看来还是做狗好些啊!

    我们家邻居养了一条纯种京巴儿,据说价值好几万块钱,那些钱够一个乡下农民吃一辈子的。如果论斤卖的话,一斤狗肉就是好几千块钱啊!肉几时有过这个价儿啊?

    再说养京巴儿那家人吧,人家把京巴儿当成祖宗一样供着,如果能变成一条那样的狗,有什么不好的?

    不一会儿,我和女朋友言归于好了。由于我吃了狗肉,精力旺盛,于是向女朋友提出,要干那个事。

    女友说:“今天不行。”

    我惊道:“我算着日子呢,今天是安全期。”

    女友铁青着脸说:“你身上有狗肉味,明天吧。”

    我怒不可遏,难道她的鼻子比狗鼻子还灵吗?

    后来女友又说,我身上的味道熏得她睡不着,生生地将我赶到客厅沙发上。我真郁闷,如果我是一条狗她就不会赶我走了,至少也得把我抱在怀里吧。

    其实想变成什么动物都不是难事,只要你的理想够远大,你的人生够无聊,而且你晚上用不着加班……。


 回书目 

   共有11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用户评论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8-09-21 05:13:17  IP:已记录  
  • 名字吸引眼球
  • 评论者:TiMoTHy  评论时间:2008-08-17 00:19:29  IP:已记录  
  • great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8-08-15 20:51:39  IP:已记录  
  • 写的不是很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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