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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女人是个会走的扫帚星。
他们还没有走出镇子,特莱维斯就已经尝到了拳打脚踢的滋味,甚至还面对了手枪的威胁。不过,不是那些普里查德人干的,是艾米丽·芬根小姐要干掉他。虽然事后她以她母亲神圣的坟墓发誓,这一切只是个可怕的误会。但是特莱维斯根本不相信她。克韩家的朋友们早就告诉过他,艾米丽小姐的母亲依然健在,这会儿可能正在波士顿和芬根先生一起跳爱尔兰舞呢。这对夫妇已经把他们不领情的女儿打发给了一个家住金峰的贫穷却老实的陌生人,他们就可以自由地去做自己想做的事了。
必须承认,艾米丽小姐是个漂亮的小东西。她的黑色卷发柔顺地盖在耳朵上,大大的眼睛一会儿是褐色,一会儿又变成了金色。特莱维斯敏锐地注意到,大多数时间里,它们是金色的。这个女人对身边的一切都有一番看法,并且一定要把自己的看法告诉特莱维斯,还说这样以后就不会再发生误会了。
她不是个万事通,但她确实热衷于行动。关于这一点,特莱维斯在遇见她之后灾难性的五分钟里就已经得出了结论。
当地旅馆的主人建议他们在马车站见面。特莱维斯看见她出现在旁边的街道上。她正站在一根柱子后面,一只手里拿着一把黑色的雨伞,另一只手上带着白色的手套。在她前面,至少六个包包摆放在人行道上,整齐地排成一排。根本没办法带着这么多行李翻山越岭。
芬根小姐穿着一身白色的亚麻衣服,从头到脚打扮得完美无缺。特莱维斯猜想,她一定没有时间把星期天去教堂时穿的衣服换下来。然后,他想起来今天已经是星期四了。
故事并没有按照正常的逻辑进行下去。她立正站着,双肩向后张,头高高地抬着,眼睛注视着街上发生的骚乱。虽然刚刚是清晨时分,一群小流氓已经聚集在罗斯泰文大街上,正在制造一场混论。这或许就是为什么当他走到她的身后时,她一点都没有发觉。
他犯了个错误。他想让她注意到他,这样他就可以扬扬帽子介绍自己了,所以他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接下来就是她朝他开枪的一幕了。这一切发生地是那么快,他几乎没有足够的时间闪身躲开。她飞速抽出藏在手套下面的小手枪。如果不是他正好看见了闪过的手枪,然后迅速跳到一边,子弹肯定会射进他的胸膛。
他相当确信,这只枪只有一根枪膛,但他还是不敢冒险。他猛地飞身上前,抓住她的手腕,把她的手臂扭过来,这样一来,她的枪口就指着天了。这一刻,他离她是那么近,他的胸膛贴上了她的身体。
她用雨伞刺他,使劲踢他左腿的膝盖。很明显,她的目标是他的睾丸,第一脚踢偏了之后,她又发起第二次进攻。
他确信艾米丽·芬根小姐是个疯子。
“放开我,你这个异端,”
“异端?什么叫异端?”
其实她也不是很明白。她几乎要耸耸肩膀表示自己不知道。她真的不知道究竟什么叫做“异端”,但是她知道当她姐姐巴巴拉想给一个热情的追求者泼冷水的时候,就会使用这个词,而且这个方法十分有效。对她娇纵的姐姐有用的东西,对她也一定会有用。在从波士顿回来的火车上,她就已经想清楚这件事了。
“你只需知道那是一句打招呼的话就行了。”她说,“现在,放开我。”
“你答应不会再朝我开枪,我就放了你。我是保护你去金峰的人。”他皱着眉头加了一句,“当然,如果你把我打死了,那我就不是了。你也就不得不自己去金峰了,小姐。如果你再踢我的话,我发誓我会——”
在他告诉她他就把她扔进水里之前,她打断了他的话。
“你是克雷博先生?不可能!”她结结巴巴地说,脸上浮现出惊讶的表情,“你不是一个……老人?”
“我也不年轻了。”他咬着牙说道,“我是特莱维斯·克雷博。”他的膝盖因为被踢了一跤还在抽搐,所以他不必朝他扬扬帽子了,“把枪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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