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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三参加了新中国成立的筹备工作,一身肩负六项要职
为了加强中国共产党对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委员会的领导,中共中央于1949年7月10日成立了新政协筹备会党组干事会,作为21名干事之一,李立三同蔡畅、冯文彬负责工青妇工作。党组干事会又设常务委员五人,书记周恩来,常务委员:林伯渠、李维汉、徐冰、李立三。李立三当时是中共中央领导的中国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委员会的五名核心成员之一,可见其责任之重大,任务之艰巨。
6月16日,周恩来主持召开新政治协商筹备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为了尽快完成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及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各项必要的准备工作,会议决定在常委会领导下设立六个小组。李立三同时参加了第一、第六两个小组的工作。第一小组,负责起草参加新政协会议的单位及各单位的代表名额。第四小组负责对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进行研究修改后,提交大会审议。第六小组的任务是研究草拟国旗、国徽、国歌等方案。组长是国内著名教育家、中国民主促进会负责人马叙伦先生。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一致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都定于北平,自即日起改名北平为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采用公元,今年为194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五星红旗,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
大会通过后,即向全国发出。
1949年10月1日2时,李立三出席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正副主席和全体委员宣布就职,主席是毛泽东;副主席是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全体委员共63人,都是当时中国政治舞台上为争取民主自由而奋斗的最知名的代表人士以及反对国民党专制独裁统治的各方面、各党派的实力人物,在国内、国际都有巨大的影响。李立三在其中居于第三。
会议结束,全体委员乘车出中南海东门到天安门下车登楼,3时,参加开国大典。毛泽东庄严宣布:“同胞们,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李立三就站在毛泽东的左边,中间隔一个刘伯承,一个陈毅,历史记录下了这一庄严时刻。庆典活动直到晚上9时25分才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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