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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陈云就计划初稿的有关问题向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作了汇报。他明确提出了国民经济要按比例发展的思想,指出国民经济中的主要比例关系有:农业与工业的比例、轻重工业之间的比例、重工业各部门之间的比例、工业发展与铁路运输之间的比例。此外,他还提出了三大平衡的主张,即财政收支、购买力与商品供应、主要物资供求之间的平衡。
中央政治局会议后,陈云又组织人马根据讨论的结果,对初稿进行了一些修改。1954年10月,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又聚会广州,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对初稿做了最后的审议和修改。11月,陈云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花了近半个月时间,仔细讨论了“一五”计划的方针任务、发展速度、投资规模、工农业关系,再次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1955年3月,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对陈云主持起草的“一五”计划草案进行了审议,决定原则通过这一草案。6月,中共中央委员会根据全国党代会提出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了最后一次修改。7月30日,全国人大一届二次会议审议并正式通过了“一五”计划。
至此,历时4年之久、五易其稿的“一五”计划的编制工作胜利结束。“一五”计划是在缺乏经验的情况下开始编制的,虽有苏联专家的帮助,但在具体编制过程中,陈云始终强调要把苏联的经验同中国的具体情况很好地结合起来,要从中国的具体情况出发。因此,在编制过程中,虽有诸多曲折,但却积累了许多重要而又成功的经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奠定了我国工业化的初步基础。
在主持“一五”计划的编制工作时,陈云反复强调要把主观需要与客观可能很好地结合起来,既要竭尽所能,又要适当留有余地。因此,计划的编制必须严肃认真,各项指标的确定必须反复推敲,不断总结经验。他指出:“我们做财政、金融、贸易工作的,往往是辛辛苦苦的官僚主义,因此常常受到批评。总结经验就可以把过去做得对了的,和做错了的加以分析,使我们头脑清醒,把工作提高一步。不总结没有交代,做了若干年的工作老是糊里糊涂,死了也不好见马克思,后代的人也要怪我们。”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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