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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毛泽东和陈云始终反对对民族资产阶级实行过“左”的错误政策;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陈云受命主持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工作,积极贯彻中央确定的和平赎买政策;改造完成后,他和毛泽东一起率先开始了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探索
我国是在一个经济文化基础十分落后的情形下取得民主革命胜利的。这就决定了革命胜利后必须尽快把工作重点放到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上去。但由于我国又是一个小生产势力十分强大的国家,小农思想所主张的绝对平均主义,对发展资本主义有一种天然的恐惧心理。因此,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胜利前后,不少人都主张尽快消灭私有制,实现公有化。为此,刘少奇在天津解放后不久,曾受党中央委托前往蹲点,并发表了著名的“天津讲话”,稳定了资本家的心理,促进了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发展。
但是,这种“左”的情绪并没有随着新中国的建立而消失。建国初期,有不少领导干部普遍希望过早采取消灭资本主义的政策。例如,有的地方对私营企业征收过高的税率,加上缺乏经验,有些制度也不尽合理。对此,不少私营企业家很有意见,上海工商界的一位代表人物、著名会计师徐永祚曾对解放初的税收政策提出了尖锐的批评,认为对私营企业的政策可概括为“重、重、追、苛、细、扰”。
稳定物价斗争胜利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虚假繁荣不复存在,在经济结构的转换中,其发展遇到了严重困难。于是又有人提出要乘机一举消灭资本主义私人经济,认为“今天斗争对象,主要是资产阶级”。陈云对此率先提出了批评。1950年4月,他在中财委召开的会议上指出:“我们既然在经济上承认四个阶级,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人工商业就要让它发展,有困难就要帮助。”“对资产阶级无非有两种办法:一是不给‘油水’;二是给一点‘油水’。二者必居其一。我主张从预算内划出一部分,给资产阶级一点‘油水’,这对我们更有利。”①
毛泽东赞成陈云的意见。在1950年4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指出:“和资产阶级合作是肯定了的,不然《共同纲领》就成了一纸空文,政治上不利,经济上也吃亏。‘不看僧面看佛面’,维持了私营工商业,第一维持了生产;第二维持了工人;第三工人还可以得些福利。当然中间也给资本家一定的利润。但比较而言,目前发展私营工商业,与其说对资本家有利,不如说对工人有利,对人民有利。”②并在一份全国统战会议工商组讨论会的发言记录上,明确批示,表示不同意“今天斗争的对象,主要是资产阶级”的说法,指出“今天的斗争对象主要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及其走狗国民党反动派残余,而不是民族资产阶级。对于民族资产阶级是有斗争的,但必须团结它,是采用既团结又斗争的政策以达团结它共同发展国民经济之目的。”并提出,对民族资产阶级的限制应是主要限制“那些不利于国计民生的工商业,即投机工商业,奢侈品和迷信品工商业,而不是正当的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工商业,对这些工商业当它们困难时应给以扶助使之发展。”在经营范围方面,应与国营经济有适当分工。在目前阶段,国营经济应与私人资本主义共同发展。他批评了那种只许国营经济发展,而不许私人资本主义存在的主张是“完全错误的说法”。③6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又说:“有些人认为可以提早消灭资本主义实行社会主义,这种思想是错误的,是不适合我们国家的情况的。”④这次全会,明确提出了“不要四面出击”的方针。
6月23日,毛泽东在一届政协二次会议上说:对于民族资产阶级来说,“只要战争、土改关都过去了,剩下的一关就将容易过去的,那就是社会主义这一关,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那一关。只要人们在革命战争中,在革命的土地制度改革中有了贡献,又在今后多年的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中有所贡献,等到将来实行私营工业国有化和农业社会化的时候(这种时候还在很远的将来),人民是不会把他们忘记的,他们的前途是光明的。我们的国家就是这样稳步前进。”⑤当然,对资产阶级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毕竟是消灭这一剥削阶级的政治革命,有可能会遇到一些阻力。对此,毛泽东曾指出,将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收归国有,虽然是用和平的、不流血的办法,但有很大的强制性。
在调整私营工商业的过程中,中央决定加大对私营企业的加工定货,陈云指出:“这是逐步消灭无政府状态的手段。通过这种办法,把他们夹到社会主义。”①党的领导人在最初设想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具体步骤时,曾提出过“直接过渡”的想法,即在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时,用很短的时间,“直接”、“突然”过渡到社会主义②。如毛泽东在1948年9月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曾说,到底何时开始社会主义的全线进攻,也许要15年。1949年9月,他在回答民主人士关于何时到社会主义的提问时,又说:大概二三十年吧。
刘少奇对“突然过渡”的论述则更多也更详细。在“天津蹲点”期间,他说:到社会主义的时候,由国家下个命令,资本家将企业交给国家或由国家加以收买,就可以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1951年6、7月间,他又说:将来搞社会主义,在城市20个人以上的大工厂,都采取剥夺的手段。取消私有只能采取革命剥夺的手段,不能采取逐步动摇、削弱甚至否定的办法,而是用一二年时间来一个运动就解决问题③。受这一思想的影响,陈云也说过:“资本家并不可怕,到实行社会主义时,最后一二年就可以解决,现在不必着急。”④
从1952年9月起,也许是考虑到“突然过渡”既不利于社会稳定,又不利于经济发展,同时也不适合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具体情况,毛泽东开始提出要用三个五年计划或者更多一些时间逐步完成社会主义改造,而不是在10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以后再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向资本主义全线进攻。他说:七届二中全会提出限制与反限制的斗争问题,现在这个内容就更丰富了。工业中,私营占32.7%,国营占67.3%,是三七开;商业零售是倒四六开。再发展5年,私营比例会更小,但绝对数字仍会有些发展,这还不是社会主义。5年以后如此,10年以后会怎么样,15年以后又怎么样,要想一想。到那时候私营工商业的性质也变了,是新式的资本主义,公私合营、加工定货、工人监督、资本公开、技术公开、财务公开,他们已经挂到共产党的车头上,离不开共产党了①。从这时起,毛泽东开始酝酿提出了以“逐步过渡”为主要特征的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提出要用三个五年计划或者更多一些时间逐步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在社会主义改造中,陈云主要负责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他是中央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领导小组的组长。
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列主义的基本原则,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创造性地提出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途径,用和平赎买的办法,实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
列宁曾经指出:“真正革命民主国家中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必然会是走向社会主义的一个或一些步骤!”国家资本主义的性质取决于国家“为谁的利益服务”。“社会主义无非是从国家资本主义垄断再向前跨进一步。换句话说,社会主义无非是变得有利于全体人民的国家资本主义垄断了。”“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社会主义最充分的物质准备,是社会主义的前阶,是历史阶梯上的一级,在这一级和叫作社会主义的那一级之间,没有任何中间级。”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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