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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书目 至末页台湾老头是Q奶奶的亲弟弟,这次也是他离开内地五六十年来第一次探亲。不过我要说的重点不是他,我要说的重点是老头的孙女儿、小Q的台湾小表妹。
我们中国人对语言文字有强烈的迷信。就比如说吧,同样是那个人,如果我称呼她为“两栖动物”,大家就会认为她是只恐龙;但是如果我称她为“台湾小表妹”,大家眼前是不是立刻浮现出一个乖巧可爱漂亮的类似Hebe或者Selina之类的谁来?
一般来说,恐龙遇到恐龙的大部分情况都是一拍即合。因为就我的现实经验,恐龙一般都很谦虚、比较好说话。但是也有例外的。小恐和小栖就属于合不来的例外。
因为小Q家突然来了这么多客人,而小Q和小恐又只限于男女朋友并未到达可以同房的深度,因此同为年轻女生的小恐和小栖不得不在七日长假内共用同一间卧室。
我讨厌小栖的理由有二:
1.我嫉妒她。
同为寄人篱下的客人,她有她爷爷和爸爸在身边可以撒撒娇,不想吃啥的时候可以不吃,Q妈会看她大人的面子赶快说:“哎唷不想吃就不要吃。搁哪里吧搁那里吧。”
但是小恐却不行。小Q在家的时候被Q奶奶Q姥姥围得水泄不通,小恐连Q胳膊Q腿都碰不到。更不用说让小Q时刻关怀我了。
因此我很嫉妒她。
2.我还是很嫉妒她。
因为当时年已21岁的小恐,还留在×大延续我的大五生活,并且还要延续两年。我在这里已经读了四年,觉得很烦了,十分想挪地方而又心知不可能。
而当时年仅20岁的小栖,已经拿到了麻省理工的录取通知书马上就要离开祖国宝岛奔赴极乐世界的极乐岛(我听说那里年年都有美男集体裸奔,因而极度向往)。这令心高气傲的小恐实在难以忍受。
于是同住一屋的两只恐龙爆发了口水大战。尽管我们俩都自视颇高,但是由于牵涉到民族国家这些原则性问题而不仅仅是个人的人身侮辱那么简单,因此我们的吵架越吵越没水平,越吵越下流,直到最后完全演变成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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