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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全国人民口诛笔伐,袁、赵二人心慌意乱,便又做了一篇空中楼阁的文章,企图转移视线。3月26日,国务院通电全国称:“据应夔丞23日函称,上海发现一种监督政府、政党之裁判机关,其宣告文内列有宋教仁、梁启超、袁世凯、赵秉钧、汪荣宝等罪状,于3月9日开审,先判处宋教仁以死刑,于20日执行。”这篇文章请出梁启超、汪荣宝这些不相干的人做陪客,又把杀人主谋犯混在一起,其目的是要使人们相信上海果真有这样一个杀人机关,这个机关不仅与国民党为敌,也与其他各政党为敌,不仅与政党为敌,也与政府为敌。
这篇文章也仍然无济于事,反而招来更大的反感。在这种千夫所指的情况下,即使平日杀人不眨眼的大特务赵秉钧,也不免心惊肉跳,坐立不安。他一面向新闻记者发表谈话,说他跟宋教仁如何要好,外间谣言之来,真不知从何说起;一面向袁辞职。毕竟袁比他更加狡狯,认为此时辞职反而证明心中有鬼,因此劝他说:“不妨告个假儿,我叫芝泉代替你的职务。”于是赵改辞职为请假,袁派陆军总长段祺瑞代理内阁总理。
宋案发生后,国民党方面当然异常紧张,急需决定对策。3月26日,也就是孙中山由日本赶回上海的第二天,孙中山、陈英士、居正、戴季陶等多人在同孚路21号黄兴宅举行紧急会议。此时上海方面盛传袁向帝国主义进行一笔大借款,将用以提充军费,发动内战。孙中山主张乘借款未成之际,在国民党势力所及的南方五省,大兴讨袁之师,以便先发制人。黄兴等人则认为:第一,自袁窃据总统地位以来,大力扩张北洋军,此时袁的军事力量已经大为加强,国民党的势力仅及江西、湖南、安徽、广东、福建五省,而在这五省之内,情况也非常复杂,如果不量力而行,南方五省也将保不住。第二,列强迄今尚未承认民国,边地各省的分裂运动也在日趋恶化,如果发生内战,列强借口干涉,中国就有瓜分亡国的危险。第三,国会即将召开,宋案可由法律解决,而不必诉之于武力。总之,他们认为国民党在政治上处于绝对优势,而在军事上则处于劣势,不宜舍其所长而用其所短。由此可见,宋教仁虽死,宋教仁的精神不死,迷信议会政治者仍然大有人在。
国民党人对于孙、黄二人一向抱有一种偏见,认为孙是理想家,黄是实行家。关于理论方面,大家愿意听孙的话;关于军事方面,则唯黄之马首是瞻。黄既不赞成以武力解决,大家也就相对无言。最后决定宋案依法律程序处理,并建议组织特别法庭专审此案,推黄郛为大主裁,王宠惠、伍廷芳为承审官,以避免北京行政方面的压力。此议推江苏都督程德全向北京提出。同时,密令南方五省当局,加强战备,组织攻守同盟,以防北洋派的突然进攻。
袁对于宋案,曾一再表示认真处理,对于国民党所提的组织特别法庭专审宋案的建议,表示“完全同意”。可是,司法总长许世英出面来反对,他说特别法庭不合司法系统,此案只能在地方法院内加设特别旁听席,以接待有关人士。于是袁“无可奈何”地表示说:“我虽赞成组织特别法庭,其如司法总长不赞成何!司法总长不赞成,不肯副署命令,我就不能发布这道命令!”
好一个极端守法的总统!他似乎忘记了十个月以前,未经内阁副署,他曾经发表过派王芝祥为南方宣慰使的命令。
黄兴打电报给袁,说明宋案不能由普通法庭审理的理由,因为本案主使犯为内阁总理赵秉钧,如果按照普通程序上诉到北京,请问如何执行。他还尖锐地指出,许世英乃是赵内阁的一位阁员,应当连带辞职,有什么资格玩弄法律!
4月16日,上海会审公堂将应桂馨、武士英两名犯人移交上海地方检察厅接收看管。
武士英自被捕入狱以来,就受人指使,叫他把杀人动机和一切责任都承担下来,将来自有解救之法,因此他一口咬定此案无人主使,拒绝吐露实情。在他移解中国法院后的第八天,他突然在狱中暴毙。这样一个新鲜活跳的人儿,死得不明不白,人们不禁想起中国历史上所常有的一篇老文章,这篇文章叫做“杀人灭口”,或者叫做“死无对证”。这篇文章使人一望而知,做得也不高明。
4月26日,江苏都督程德全、民政长应德闳通电公布宋案全部证件。这是对袁赵二人的一次公开打击,因此许世英又以“力争法权”为名,通电指斥地方行政长官宣布罪证为“违法越权”。
这个时候,应桂馨在狱中潇洒自如,似乎有所恃而无恐。他公然要求吸食鸦片,而法院也就破例许其公开吸食。
另一要犯洪述祖,自宋案揭露后,安详自若地从北京跑到青岛去避风头。德国胶州总督不明个中底细,以其为杀人教唆犯而加以逮捕。袁命内务部次长言敦源往青岛交涉,表面要求引渡归案处理,暗中替他说情。德国人当然没有什么不可以,于是言敦源回报说,洪述祖已被德国胶州总督释放,查缉无踪,就此了事。5月3日,洪述祖公然在青岛发出通电,吹嘘他过去“协助唐绍仪建立共和有功”,而斥宋教仁“借政党内阁之名,以遂其植党营私之计”。他并不讳言曾经说过“毁宋”的话,因为这是白纸黑字写明,无法抵赖,但他狡辩说:“毁宋仅欲毁其名,并无夺其生命之意。”
由于国民党公布了宋案证件,袁、赵二人置身无地,于是袁又授意他的爪牙遇有适当的机会,尽可能地为他洗刷罪名。当北京各界人士举行宋教仁追悼大会的时候,京兆尹王治馨前往致悼词。他自作聪明地解释说:“去年应桂馨到北京,向赵总理自告奋勇,要动手杀害宋先生。总理即向总统请示。总统表示,政见虽有异同,暗杀之风究不可长。这些经过情形,可以证明总统、总理与宋案毫无关系。”这种解释与袁、赵二人抵赖罪行的说法并不合拍,因此成了一篇“欲盖弥彰”的文章,恰恰反证了袁、赵二人与宋案有关。
此案一步紧似一步,到5月8日,上海地方检察厅根据原告律师的请求,票传赵秉钧、洪述祖到案对质。袁、赵二人知道正面文章已经写不下去了,不得不动脑筋另写一篇反面文章。
5月11日,北京方面有一个打扮得妖里妖气的女学生,名叫周儆予,向京畿军政执法处自首。她自称是女子暗杀团团长,奉“血光团团长”黄兴之命,在北京、天津一带组织暗杀机关,企图颠覆政府,暗杀当权人物。她供出血光团的经济负责人为谢慧生。此事发生后的第二天,天津军警捕获身藏炸弹的“暗杀犯”刘士廷一名,自供为血光团团员,并且供出血光团的财政长为谢慧生。17日,军政执法处派稽查员郝占元率领宪兵逮捕了谢慧生,原来此人就是参议院川籍议员、国民党党员谢持。根据国会组织法,现任国会议员非经国会同意,政府不能擅加拘捕。因此,参议院致函国务院提出质问。国务院回答说,军警机关事前不知道谢慧生就是谢持,因而误行拘捕。随即将谢送回到参议院。
上述事件接连发生后,袁政府立即大肆宣传,好像北京、天津真有这样一个杀人机关,其主持人就是国民党领袖黄兴。袁政府将此案移送法庭处理,北京地方检察厅立即票传黄兴到案对质。这真是“无巧不成书”,上海法院票传赵秉钧,北京法院票传黄兴,这出针锋相对的闹戏,把全国观众的视线引入五里雾中。
黄兴住在上海公共租界内,中国法院不能直接票传。租界对于政治犯有保护的义务,但是对于杀人犯却不能置之不理。6月11日,上海会审公堂根据北京地方检察厅的来文,票传黄兴待质。黄兴大笑说:“这个把戏倒也变得好!”他一传就到,而且保证随传随到。
在此以后,袁政府和国民党的机关报就公开对骂起来,一边说“总统杀人”,一边说“伟人造反”。局势演变到这一步,全国各方面所关心的倒不是宋案如何处理的问题,而是南北战争能否避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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