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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如樱花飘舞。”他淡淡地笑。
沈萝急了眼:“犬儒主义者。”
“至少我们是美的。你可以砍下我们的头颅,装饰你的城楼,但我们已经享受过那缕阳光。”他一向佩服沈萝这种扣帽子的本事。
沈萝立刻尖叫:“无耻、自私、愚蠢,简直不可救药。”
沈萝迅速下出几个断语,“你并不是为你一个人而活,怎可为追求那缕根本不存在的阳光而逃避你对亲人的责任?”
沈萝继续说:“如果有一天,我被人当着你的面强奸了十遍百遍千遍,你是不是还要做那只缩头乌龟?”
“我从来就不是缩头乌龟。对我来说,你是我身体里的一部分,放心,不是盲肠。不说那些大词,坦率说,有人要强奸你,我会与他拼命,这是我做‘人’的底线,也是我的尊严所在。”
“只怕没两三下就被人一脚踹翻,几刀下去,就成了肉酱。”
“我尽了力。我不后悔。飞蛾扑火,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实是天性使然,那种决定它成为飞蛾的属性,可不是想自己成为烧烤别人的火焰。”
“说得好,知其不可为而为之。”
……
争论并无多大意义,大家都时时刻刻带着嘴巴而忘掉带上耳朵,尽管嘴巴只有一个,耳朵有一对,也许是因为摩擦嘴巴有快感,所谓的口腔欲望。人一向善于断章取义,是喜欢断章取义的,更何况涉及到信仰这种不可言说的东西。他曾经是一个愤青,一年后就不是了,这个转变可以说是突然的,也可以说是慢慢思考得出的结果,甚至也可以说是因为结识了某个人的结果。同样是因为认识了一个人,沈萝变成一个比当初的他更愤怒的青年,而且是女青年,这无疑最适合摆上祭坛做供品。而对于每一个自愿走上祭坛的人而言,“献身”这种词语是会制造出崇高等之类的幻觉,让他们往往以为自己接近了神灵。这是人性的弱点。他是真跪下来求沈萝,求沈萝别不要他。男儿膝下有黄金,天知道他有多么爱沈萝,他甚至保证,只要她不离开,晚上回家,哪怕她在外面杀人放火他也绝不多问一声。沈萝什么话都不说,沉默地递来一张离婚协议书。沈萝铁了心。一个女人如此这般当有原因。谁都不是傻子。
他说:“他是谁?”
沈萝凝视他,缓慢地说出一个人的名字,然后轻声地,像自言自语:“人是为梦想而活的,我们有权利拒绝庸俗。”沈萝没再与他谈论那些词语。他无话可说,或许沈萝当初爱上的并非是他,而是一年前的他所呈现出来的一种狂乱的激情。上帝知道,若能赢回沈萝,他愿意比那时更狂乱千百倍,哪怕是伪装。可惜沈萝的心不再在他这了,沈萝的目光从他身体里穿过,像穿过一扇透明的玻璃,没做任何停留,飞快地投向窗外。天空蔚蓝,澄静,几只鸽子在飞,翅膀噼里啪啦响。它们是和平的象征,也是穴居在钢筋水泥里的人类所豢养的一种禽类,若有谁饿了,它们还是一坨喷香的肉。风很大,从鸽子的翅翼间漏下,在高楼上一撞,溅起一团团耀眼的光线。
他小声说道:“你听过霍姆斯马车吗?”
这是一个古老的假设,是一架本该只有上帝造得出的马车。当马车的轮子正常地转过最后一圈,其车轮、车轴、车身、底盘、弹簧……在最后时刻同时解体报废。没有哪个部件比其他部件享有更长的寿命。每个零件体现的都是“充分均衡”的某一部分。这种马车是对“整体”概念最狂热的描述,也因此拥有极其重要的经济学价值。其重要性几乎等同于著名的“木桶理论”。每个工厂主对着员工喋喋不休这种马车的神奇。它能飞过悬崖,穿过浓雾,会像长腿的鸶鹭一样在一望无垠的沼泽地里自己寻觅食物,会比身上没有一丝杂纹的白老虎跑得还快。工厂主眼里有着比银子还亮的光,瘦小干瘪的胸腔内跳动着宝石蓝的火。工厂主忧伤地说道,若是见不到这种马车,我会死的。
热泪盈眶的员工们拍打着胸脯,暗暗下了决心,决心为这种马车奋斗终身。他们把头发绑在梁上,拿锥子扎大腿,只吃猪的苦胆,实在困了,在棘蒺铺的床上打一个盹。为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他们三过家门不入,甚至甘愿戴绿帽子。在戴第一顶绿帽子时,他们有点难过。绿帽子戴多了,他们从中找到幽默。他们在制造霍姆斯马车的车间里一问一答。问的人说,昨天我戴了一顶款式特别好的。是一个拉板车搬煤球的。答的人说,我戴的款式不咋的。都是开宝马的。不过,戴了三顶。款式不好,还好有一个数量。他们不约而同地哈哈大笑,觉得那种胸口有两个半球体的哺乳动物真是太愚蠢了。绿帽子真的能伤害他们那颗为霍姆斯马车献身的骄傲的心吗?不会的,他们只会化悲痛为力量,为自己早日变成一个符合霍姆斯马车需要的“纯粹的人”而努力。
纯粹的人啊,比螺丝钉还神奇。他们骑着银马,放牧着整个世界。啊,这一小撮高尚的人,这一小撮有道德的人,这一小撮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这一小撮重如泰山的人,这一小撮推动历史书写人类的人……车间里的喇叭播放着数量众多的关于“纯粹的人”的诗歌。句子与字词在空中飞来飞去,有的变成大头金蝇,有的变成丝光绿蝇,有的变成丽蝇,有的变成伏蝇,有的变成麻蝇。它们嗡嗡地飞,落在他们的手上脚上头上肚腹上睫毛上,从嘴里吐出嗉囊液,啃着皮屑,边吃、边吐、边拉、边与这些身体逐渐透明的人共同想象那驾马车。这种想象是深刻的,意味着一个动人的伟大的时代即将来临。它们也以自己的身子为辛苦劳作的他们提供足够的营养与蛋白质。
当最后一只苍蝇被他们吞入嘴里的那天,突然的,一下子,霍姆斯马车凭空出现。他们惊讶地发现大家同时变成纯粹的人。确实纯粹,甚至可以称得上是水晶人。没有亲眼目睹过的人无法想象这种壮丽。世界在这一瞬间停止流动,变得晶莹纯净。一驾集中了尘世所有色彩的马车,向整个宇宙抛出数以亿计的向日葵状的旋涡。水晶人跟随着旋涡伸出的臂膀奔入马车体内。马车发出一声声轻啸。水晶人情不自禁地喊出声:“看哪,霍姆斯……”声音顿住了,然后往地上掉,好像是烈日下的雪花。然后,他们不见了。马车开始奔跑。
这有两种可能。作为霍姆斯马车一部分的他们意识到自己的声音将损坏这驾马车,所以主动地闭上嘴。又或者说是,他们已经丧失了语言的能力,从那一刻起,他们只能称之为它们,仅作为霍姆斯马车一部分而存在。车轮滚滚。这驾完美的马车就这样来到人们的面前。
沈萝没说话,她走了。他流下眼泪,绝望地看着她的背影。她的影子越来越薄,像被某种生物给啃了去。他见过那个人,是所谓的“著名人士”,是从省城来到他们县里搞什么狗屁调查研究的,矮,且瘦,极瘦,剖开的毛竹片般,走路还呈外八字脚,颧骨泛白,秃顶,说话时爱挥动双手,身子还会随着语速的加快而剧烈摇摆。他不喜欢那个人,从瞥见那个人的第一眼开始,尽管还是跟着别人毕恭毕敬地喊了声老师,但瞧着那个人那口发了黑的烂牙,那几根被烟熏黄了的手指,心里就别扭。不过,那个人的眼神倒凛冽,剃刀边缘似的闪闪发光,唬得他不时地垂下头。那人当时含含糊糊地说了些人生的大道理、青年人愤怒的必须以及历史使命之类的狗屁话。他却留意到那人的目光不时停留在沈萝柔软的腰肢间。那天的沈萝异常美丽,穿件印蓝色小花的短裙,胸脯微凸,腿细细长长,露在外面,因来得匆忙没穿丝袜,但皮肤的光泽比景德镇的瓷器还要好。沈萝的双眼因为那人的话发了光。整个人都变得流光溢彩。这让他深感不舒服,就插话说:“我们,年轻人,是否可以不相信?是否有不跟随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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