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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子较长,不窄,曲折着,水泥路因年久失修而布满大小不一的坑洼,在阳光下呼呼地喘着粗气。在他身后面是早点排档,昨天早上他就从面孔黝黑的老板娘手上买三个烧饼带回住处,吴姬吃三个,他一个也不吃。他吃前晚剩下的饭菜,用开水一泡,就上一点咸菜萝卜干,香着呢。他这样想着,便伸手从墙壁上抠下一块青苔,他发现吴姬的嘴唇其实很厚,肉嘟嘟的,与两片切下来的香肠差不多。美女的嘴唇也可以做香肠啊。他想咽口唾沫,一时间又觉得心慌得厉害,整个天地刹那间就被某种不可抗拒的力量扔入一瓶质量很好的胶水里。他甚至抬不起一根手指头。
吴姬一直在说话,在喋喋不休。热气从吴姬头发根冒出,一根根地竖起。吴姬的左眼皮在跳,右眼皮也在跳,左眼皮每隔一秒钟跳一下,右眼皮每隔五秒钟跳一下。吴姬是双眼皮,右眼的折皱里藏有一粒小小的红肉芽,当眼皮跳的时候,不管是哪个眼皮跳,眉间就开始拧,越拧越大,现在差不多有整张脸大,并从正中央那个凸起的位置滚出一些油油亮亮的小水珠儿。
他还注意到吴姬的下巴,那个骄傲的下巴正愤怒地朝上撅。他往四周望去。他怀疑自己在做梦,这太像梦了。不,它只能是梦,只有梦里头,钞票才会长上翅膀变成小鸟,而他刚才分明看见了一大群。他在腿上掐了一把,感觉不到痛,这让他有点安心了。
他冲吴姬微笑,再扭过头,继续看墙壁上那张法院布告。
一个女人利用所掌握的医学知识杀了她的丈夫;一伙儿还没出校门的少年强奸了足可以当他们母亲的女邻居;还有一个笨小偷,真笨。虽然布告中没有提及这点,但小偷的“事迹”早被吴姬当作最可笑的新闻灌入他耳朵里了。第一,有钱人多的是,却分好惹的与不好惹的两种,小偷偏偏偷了最不好惹的,从区公安局长家偷了十条烟;第二,其中一条烟里放的全是存折。
吴姬说,她就想不通堂堂公安局长为何连个保险箱也买不起,但事情就是这样滑稽,而这些大面额的存折显然吓坏了这个小偷,小偷居然选了一个月光皎洁的夜晚跑到派出所,把烟从墙壁外扔进去。小偷就算取不出钱亦不妨像小说中描写的那样敲诈一下公安局长,纵然小偷没有这个胆量敲诈,也可以把存折撕掉随手扔进垃圾筒,顶不济,还能在邮局买个大信封把存折寄给纪委,可小偷就不这样干,结果被警惕性极高的联防队员逮住。小偷被关进了牢房判了七年,这是顺理成章的事,要知道按小偷所偷窃的存折的累计数额,就是枪毙十回也不为过。可惜了那公安局长,因此被反贪局的人找上门,短短六个月后,再见到时,一个红光满面的中年人已干瘪成一个糟老头儿。每天早上八点她都能看见他孤独地拎着把剑在她住房对面的小树林里起舞。
吴姬说完这段话都笑得喘不过气来。
他凝视着布告右下方那枚鲜红的公章。他发现它太像鸡屁股了。
一只公鸡骑上一只母鸡背上时便会撅起鲜红的屁股。
他是在小县城里长大的,三更半夜常有鸡叫,让人冷不丁毛孔炸开,有时他就再也睡不着,出门,轻吐出胸中的闷气,满空都是密密麻麻挤来挤去的星星,一粒粒,熠熠闪光,嵌在飘满虫鸣的幽深的夜幕中,像嵌在一汪深蓝的水里,简直令人欲五体投地顶礼膜拜。
不过,这属于不可取的原始的万物崇拜的情结。月亮上绝对没有长袖舒卷的嫦娥,没有红眼睛不吃萝卜的小白兔,更没有那个傻不拉叽堪与西绪弗斯相提并论砍月桂树的吴刚同志。
他伸手慢慢揭下布告,折成小方块。他讨厌这个在布告后面涂胶水的人。这人黏得太牢,害得他撕坏了两个角,这让它立刻变成次品,已不具备收藏的价值。他发了一会儿愣,注意到手掌洇出一片血,可能是刚才不小心弄破了。血珠儿悄无声息从略微发白的肌肉里渗出,也是一粒一粒,还没滚到掌沿,颜色已泛黑,并黏上不少肉眼可辨的灰尘。
他挠挠头,这回他听见吴姬叫他,“喂——”
他很高兴地应了声,说:“什么事?”
他还吹了声口哨,同时,目光为地面上一枚闪闪发光的东西吸引住。它令他心痒痒的。
痒,皮肤或黏膜受到轻微刺激时引起的想挠的感觉。有段时间,他甚至背过《新华字典》。吴姬又开始支支吾吾地说话。他讨厌女人像只小老鼠,就在他准备弯腰捡起那枚闪闪发光的东西,巷口奔来个黑影,穿件破褂子,喘着粗气,头发向后飘,是个小孩,十来岁大,还没到跟前,黑闪闪的眼睛里那束光芒锥子一般当胸刺来。他往后退了一步,吴姬往前迈了一步。
小孩站住身,鼻翕掀张,啉啉的,胸膛一起一伏,鼓或者瘪,像小时候爆米花老人拖着的板车上的风箱,脏兮兮的脸蛋上全是黄豆大小的汗珠儿。小孩又喘过几口气,然后用一种非常古怪的声调,说:“你们丢了钱?”接着,抿紧嘴。
其实,小孩伸长舌头的样子更好看。他在心底笑了声,没说话。吴姬一把拽住他的衣领,喝道:“是的。这是什么?”
小孩手上有一叠钞票,是百元的,他不知道它本来是谁的,或许曾在某个时候是属于他的,因为他看见小孩立刻就把钱全塞入吴姬手心,然后情不自禁地伸出舌头:“热死了,哎,放手,我爸爸捡的,我爸叫我来还给你。”
小孩嘴里的“你”指的应该不是他,而是吴姬。
他把折成小方块的布告塞入裤兜,饶有兴趣地往巷子口望去,一个骑三轮的男子正朝这边望,见他看过来,马上扭头。小孩挣脱吴姬的手,啧啧嘴,不无羡慕地看吴姬手中厚厚一叠钞票,他听见小孩的喉咙咕咚声响。小孩转过身,又开始飞跑,跑到三轮车边,跳上,一眨眼,又不见影了。
“好了,现在咱们有六千五百块了。”吴姬点点钞票,说,“再等一等?”
吴姬的脸被惊疑与喜悦弄得凹凸不平。
他也点头,说真的,若不能弄回一万块钱买来那粒钻戒,他也不晓得去干什么好。
就这样,他们又等来了一只狗,是哈巴狗,浑身雪白的卷毛,又干净又漂亮,可爱极了,可惜嘴却不争气,紧叼一块肮脏的骨头,跑得颠三倒四。他们还等来一位老人,弯腰驼背,这害得吴姬不得不紧随老人的视线缓缓移动。他们也等来一个妙龄女子,撑把洋伞,高扬下巴,臀部扭得极为夸张,露出白花花一大堆肉。他们还等到一个会说英文字母“SB”的年轻人,一个在胸口连画十字的中年妇女。
天气真热。没有风,风死掉了。
他扭扭头。他拿不定主意。虽然他确信这不过是一个梦,可一直站在酷热的太阳底下,就是在梦里也不那么好受。这话真拗口。他听见吴姬说,怎么办?
他说,不怎么办。他听见吴姬又说了声,怎么办?
他说,我把今天下午发生的事情写成一篇小说,卖出钱来,就可以帮你买钻戒了。
他又听见吴姬说,那得写多少字啊?
他说,千字四十,写十万字就差不多了。
吴姬呸了声。他就不再看吴姬。他突然想起一件一直惦记却没时间去做的事,于是,走过几步,弯腰,伸手,往那枚闪闪发光的东西上摸去——它的位置似乎发生了变化,不过,这不重要——指尖微凉,黏黏的,是一口痰。
他跳起来,他妈的,谁把痰吐得这么圆?然后,他发现自己活像一条快要晒干的鱼。而蔫蔫的吴姬正使劲捏着手中一叠残缺的钞票,捏得咯吱咯吱响。吴姬弄丢了他的钱。也弄丢了即将属于她自己的钻石戒指。但这并不怨她,是命。是这样的吗?他在梦里问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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