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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周刊》总编邱立本先生认为,目前全球华人紧密互动的暖流,也是信息传递的暖流。全球华人社会不再是割裂的信息板块,不再是彼此鸡犬不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相反的,由于亲情的密集交流以及商情的紧密联系,全球华人社会也是一个全球的信息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须臾不可分离。
华商张先生参与收购了香港、北美以及马来西亚等地的《星洲日报》、《光明日报》、《明报》、《亚洲周刊》、《南洋商报》等中文媒体。张先生是这么说的:“在自由贸易全球化的今天,如果没有强大的集团力量,中文传媒根本就无法跟其他同行竞争……”华人加大传媒的发声分贝,显示出不甘示弱的企图心。
整合、做大并不是垄断。垄断不仅限制了自身的活力,也会使全体华人媒体的活力受到影响。例如,香港只有香港无线、香港亚视两个电视台,其中香港无线是一家独大,通吃,跟“四大天王”等许多艺员都签了约,不允许他们在其他媒体上出现。这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香港电视的发展。现在香港立法会提出,如果这种电视管理方法持续下去,所谓“东方好莱坞”的地位想都不要想。
美国的电视业为什么发展那么迅速?因为美国很早就有规定,任何一个电视台自制的节目量不能超过12%,其他的88%要从社会上采集。这就扶持了媒体制作业,保证了鲜活、变化和多种观点并存。
《亚洲周刊》近期发表文章称:“当下,中国大陆经济学界、理论界关于反思改革的争论如火如荼。不过,从地方执政的高官到中央领导人,始终没有对这场争论直接表态。他们摒弃争论,绕过语言漩涡,超越政治标签,摆脱意识形态之争,着力解决具体民生问题。”文章认为,这是中国在政治上、思想上表现出更大灵活性的具体表现。
超越意识形态是中国走向科学和成熟的标志。对于华人传媒,如果说意识形态是一道墙,那么墙上一定要有可以互相来往的门,有可以透气的窗。佛教可以是门,是窗。
这也是佛教“无我论”精神的现实验证吧。在中国历代文人看来,成佛即是成圣、即是做人的新境界。“不说过去未来,只说现在;不说出世,只说入世;不说神道,只说人事……满街都是圣贤,处处无非佛地。”
对于华人媒体来说,超越意识形态差异就标志着必须以华人利益为最高准则,对外,开展多边对话与合作;对内,则不能简单地以意识形态或社会制度的异同划线,不以意识形态定亲疏。相互尊重,不搞争论。台湾东森媒体集团主席王令麟曾表示:“有人说,华文媒体不可能成为主流媒体,我的理想是打破这个魔咒。”他的话让我感动,也更坚定了我的信念。
在我们看来,超越意识形态,就是把新闻回归为新闻,坚守客观真实性,秉持中间立场,争取中间读者,树立起华人媒体的正面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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