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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拼命地写东西,一篇接着一篇,编辑觉得意外,最近很空么,灵感很多么?那是一家杂志社,我定期写专栏给她们。有一次,送给楚一一本,我说,上面有我的专栏。他说好,我知道了。然后放在一边,专心打他的电子游戏。
他不会看的。只是安慰而已。
我写,我喜欢的男子,他和我一样总是穿着黑色的衣服,他喜欢背个大大的包一个人行走于地铁之间,他微笑的时候嘴角上扬,他会给我买漂亮的糖葫芦,那是一串耀眼的珊瑚。
我写,我喜欢的男子像极了那个我喜欢的歌手,他们唱歌的时候会汗流浃背,汗从他们两边的鬓角流下来。可是,他的面目苍白,很累。让人心疼。
我写,可是那个男子从不知道我喜欢他,他不知道我在第一次见到他时就喜欢上了他。他总是和我开玩笑说,你一定是爱屋及乌才对我这么友好。
不是。我爱你。却没有办法说出口。
曾经对失恋的朋友说,遗忘,很简单。睡一觉,吃顿大餐,人生还要继续。其实不然。我再也无法回到那个与世隔绝的状态。如果心里住了一个人,那应该怎么抹去?他早已扎了根开了花,肆无忌惮地生长着,而我却无能为力。
楚一还是不断和乐队在外面表演。他在台上越来越疯癫,好像要把自己的力气统统用掉。唱完全场,他站在那里,像是喘不过气来。我就这样在底下看着他,楚一明明晓得我在看他却从不转过身来,为什么?
于是,我只好转身走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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