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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固然可以痛饮猛买宝蓝色酒来减轻痛苦,但我对烈酒的偏爱并不能真正表明我的内心。如果把激烈竞争的产品东拼西凑而成的大杂烩等同于男人的个性和品格,最多只能得到一个鱼龙混杂的消费者群体,而不是实际生活中有血有肉的男人。诺阿密·克莱的反营销鸿篇巨制《反对品牌》长达400来页,可以精炼地概括为一句话:“商标有害”。
如果《细节》深负众望,自我救助一类的图书也一样一败涂地。《规则》为人们提供低俗不堪的婚恋指导,一本卖到800镑,里面对女性并没有解释和说明。考虑到那些心不在焉或悟性迟钝的读者,《规则》这类书特意用斜体字来强调某些重要观点。我们知道《人物》率先使用粗体字,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大段晦涩难懂的文字。可《规则》里都是什么狗屁文章啊:“初次约会时,不要含情脉脉地盯着他看。不然他可能会认为你已经在计划蜜月了。”
我知道我是嘲笑这本书的第7849名饱学之士,所以我要竭尽尖酸刻薄之能事。我对《规则》吹毛求疵还有更重要的原因。读了《如何轻轻松松认识女孩》以后,我发现他们是同一类书。因为两本书都卖了上百万册,都为了达到某一特定目的,为达此目的都无所不用其极,提供的建议都是些明确而具体的粗浅常识。不同的是,《规则》解释了如何结婚,而《女孩》仅仅说明了如何交配。
两本书在性方面都有点落伍(《规则》经常这样建议:“男人喜欢整洁干净的女人。这样的女人可以做个更称职的母亲——她们不会把自己的孩子丢在沙滩上不管。”)。不过两本书的内容各有侧重,解说得也很详细。《规则》教女人如何弄到一个丈夫,《女孩》教男人如何略施小计,逃避索然无味的性行为。不过,两本书都说明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帅哥美女之间无法沟通。
在很多方面,单身男人从来没有现在这么惬意,也从来没有现在这么尴尬。佛朗西斯·福山提出,90年代迎来了历史的终结。我们走到了一切事物的后面(后消费者、后叛逆、后宗教),而且有能力及时改头换面、重塑自我。遗憾的是,我们当中有些人已经没有选择机会了。
所以,为了单身男人的艰难处境我现在要公开谴责后现代主义。50年代我们的规矩准绳太多太多,而现在,我们无章可循,无绳可据。你可能认为我是一个正统的基督教徒,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地下室,想造出一台使时光逆转的“时光隧道机”。你还是先听我说,事实并非如此。其实我意识到,50年代充满了偏见、性和垮掉的一代梅纳德·G.克莱布斯。
我欣赏50年代的思想观念,而不是它的具体做法。50年代的美利坚还残留着探索性生活的气氛。你得承认,这种探索虽然有消极的一面,但有了紧身毛衣和悬臂式胸罩,50年代的公共关系部门可谓业绩不凡。北美洲人为获得性快感而研究爱抚的方式,想从中找到感觉,这是一种天真无邪、妙趣横生而又荒唐可笑的探索。
到了21世纪,爱和性已经不是什么神秘的话题。色情已经进入了主流社会生活。我们都知道淫秽片是什么意思,虽然我们都装不知道。我们熟悉暴力及色情演员罗恩·杰里米、台兹·劳尔兹和尼娜·哈特利,都看过《不羁夜》,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随心所欲地在因特网上“阅尽天下春色”,浏览那些出卖色相的违法少女。单身男人再也不用在“音像店秘密出租处”蒙受羞辱。“秘密出租”是一道避免尴尬的屏障,有了这道屏障,我们能自己给自己一点面子。有了因特网,你需要的全部借口(哪怕是对傻瓜或祖母)就是点击鼠标轻松脱身。非法奸情也有了名正言顺的说法。色情电影充斥着模糊飞快的影像,色情邮政卡就显得太不够刺激,只让人觉得好笑。在《一杯烈酒和一次险胜》中,作者鲍勃·斯隆和史蒂文·瓜纳舍指出,妓女形象就是卖弄风情。这些魔鬼身材、勾魂摄魄的人物袒胸露背,个个都是体态丰腴的美腿佳人。这些显然是虚构出来的,目的是证明男人如何纵情声色、目光淫邪、愚不可及。
寂寞星球上的淫秽行业是一个古怪的世界,那里的“男女同体”是一个硅技术打造出来的奇妙境界,那里的女人一看到照相机镜头或拍摄用的强弧光灯就脱掉她们的透明外衣和花边内衣。男男女女在寂寞星球上来来去去,就像棋盘上的无数个棋子,演绎着成人版的《妙探寻凶》游戏——最后发现是手执皮鞭的蓝夫人(蓝色棋子)在卧室里干的。
在这种性炒作中,绅士淑女们不时会有惊人成就——生出孩子来。他们表演出各种柔体软功的高难惊险动作,极尽耳目声色之娱,和马戏杂技可有一比。这种渲染当然有不实之处,不过有些具体细节制作精良,达到了柔道表演的专业水准。还有些动作极度失真,就像人类首次登月进程。尽管如此,相信确有其事的单身男人还是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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