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择字色: 选择背景色:
回书目 
幸亏有了这件事,1998年上半年才有了点起色。一个女人刚刚和我认识一星期,和我很有戏,突然宣布她要去欧洲待三个月。然后我和一个比我大几岁的女人短暂接触了一段时间,也有点意思。不过也就是一时冲动,稀松平常,而且还是没找对人。
1998年春天发生了一件最不可思议的事情(不,不是你想象的那样),我宁可故弄玄虚,吊吊读者的胃口。我只能告诉你这事发生在纽约,跟传真机和颠倒众生的女演员埃利·麦克弗森有关。大家千万耐着性子往下看。
11月我在一次聚会上碰到一位精明漂亮的女人,我鼓起勇气要了她的电话号码,给她打了电话,终于约她一起出去喝咖啡。我说“终于”,因为她非常“忙”。“忙”的借口一般不好解释,因为女人要是迷上了男人总会想方设法和他在一起。她可不一样,她工作不好干,而且应酬很多。她是假装不容易接近,还是露天看台上闲坐?这区别太微妙了。终日忙碌的女人让我想起老虎机,因为他们都靠强化可调比率程序运作的——只要缠着她就能约她出来。少了一条胳膊的风月老手试过几次以后(平均引诱第十次)就会放弃。也就是说,有时你只需勾引一次就能得手,有时你得处心积虑地应付大堆讨厌无聊的女人。老虎机按照强化可调比率程序运作,能成功地使赌徒上瘾,鸽子会按照既定程序一分钟内上百次去啄反应键。是继续追下去还是傲然走开?单身男人与此相关的所有问题都是由此而起。
我没有丢人败兴,没干什么傻事——我放弃了,如此而已,而且我当时还另有打算。1999年春天,我决定搬到多伦多去。我觉得提前宣布这个决定会让一直为我芳心欲碎的温哥华女人们从实招来,或者从此把这段心事深藏心底,绝口不提。我宣布这一决定后,接下来一片震耳欲聋的沉默,里面大有深意。
噢,对了。1月份我认识了一个男人,他“在女人面前表现得冷漠超脱,反惹得一大帮女人好奇不已”。可我虽然费了不少劲,最后还把我这点男人的优势白白浪费了。
多伦多的日子疯狂、喧嚣。我到了大城市,睁大眼睛,紧紧提着20公斤重的旅行包,这旅行包装着我徒劳的尝试,我想把我26年心灵体验和外在生活的精华像玩俄罗斯方块游戏那样,提炼成一鸣惊人的作品。我搬到多伦多就是想圆我的自由作家梦,一心挣足够的钱养活自己,选择好自己的事业安顿下来。9月底我遇到了一个迷人的年轻女人,一个小说家,但我认为自己还不成熟,不适于和女人发生关系。我有个正当理由:我是个白痴。
2000年上半年也相当平静,直到6月我出现在一家电台的约会秀节目,叫做《烹制爱情》,具体细节我就不想细说了。
然后就是同年8月……
对不起,没有幸福美好的结局。如果这本书算上一个真实的浪漫喜剧,我会在2000年8月和全世界最好的女人(有待确认)堕入爱河,可我不擅此道,就像喜剧演员唐·诺茨创造的一个爱热闹的小配角。我这本书浓墨重彩地突出喜剧性,对浪漫情节则轻描淡写,无非是想表明,即使我遇到我描述中的女人,我们也会商定2001年2月分手,就在我生日前几天。
不偏不巧,我生日正好是情人节。
回书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