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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专科学校转到大学以后我的生活有了起色。低成本杂志第一期1994年12月问世了,1995年3月第二期又和读者见面了。我终于发现了单身生活的价值。也是在这一段时期,我在游泳池打工,业绩不错。这工作的好处是减肥很有成效,挣钱不少,女性和男性员工的比例也很可观,女性占65%,男性占35%。不好处是我长了山羊胡子,还戴着50年代花里胡哨的黑框眼镜。
但很遗憾,我的体格有了长进,心性却不见长,大部分时间我都像默谷先生一样到处瞎转悠。不过1995年春天我认识了一位年轻可爱的女大学生,几乎成功地逃离了寂寞星球。可是很倒霉,第一次幽会时,我就阴差阳错地以为她有男朋友。所以我只能偶尔和她出去拖拍,还向她借了几张独立摇滚专辑,给她发那种油腔滑调的电子邮件。但整个过程中我一直以为她有男朋友。现在回想起来,这位大方随和的妩媚女生真是楚楚动人。
等我发现她还是名花无主,我和另外一个男人争风吃醋已经进入了最后的协商阶段,结果我动用了一大把牛排尖刀才了事。
1995年夏末,我又结识了一位聪明漂亮的女孩,她很喜欢我。可她偏偏很虔诚,比前面那个17岁女生虔诚多了。我能容忍形式上的宗教情感,但不能让它妨碍我的生活。我觉得宗教活动好比吸烟,一年里抽上一两次还可以(比如复活节和圣诞节)。而据说这位女孩每天要一刻不停地抽三包“上帝”香烟。更了不得的是,她连一套校服都没有,所以我决定不充任她的亚当了。
现在回想起来,1995年我认识了很多女人,粗粗一算也有11个。有的女人一看就知道继续交往下去也没有什么戏,有的看来很有希望得手。按平均概率算来我应该机会不错,但实际上却不是这么回事。和人约会并不是什么手到擒来的快活事,相反,约会就像“自选冒险活动”(如果你想吻公主,请看第15页。如果你要一份加了蒜的饭,翻到235页)。
1995年年终,我参加了大学广播站一周一次的展览工作,和广播站一位女生成了朋友。她聪明俏皮,是个同性恋。听了这话,自叹时运不济的可能还另有其人。想想我的《单身男人》杂志,这也不难理解。我们之间只是打情骂俏,无伤大雅。至少我是这么看的。
1996年2月,有人透露说她不是同性恋,而是双性恋,而且她爱上了我。这些都是她临出远门前几周我才知道的。我知道这个时候不能莽撞行事,也没有时间抽身退步冷静思考。从我的角度来看,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就等于她亲口告诉我说:“别人误以为我是同性恋,可我对男人有信心,你正是我的意中人,别为这事瞻前顾后的。”她伶牙俐齿,话带机锋,我简直穷于应付。
不是我夸口,这件事我处理得既妥当又体面。我后来(两年以后)向她道歉,说我不该像个缩头乌龟一样半途而废,这使我的形象更加高大。不过,因果报应。我在第一国家银行绝对透支了。
最糟糕的是,我知道两年以后才能看到电影《猜、情、寻》。我不同意把凯文·史密斯和“深刻洞见”联系在一起,但《猜、情、寻》使我懂得了很多极有价值的东西——一个女人如果在巴斯金·罗宾斯冰淇淋店尝过三十一种不同味道的冰淇淋,可能很喜欢香草琳恩冰激淋的口味。如果我再次遇见一位女同性恋,如果她是双性恋,我会觉得是一种光彩,不会惊慌失措的。
那年春末,我的研究取得了惊世骇俗的突破。我发现如果哪个男人偶尔对女人彻底倒了胃口,女人反而要付出五倍的气力来吸引他注意。这条墨菲定律使单身男人开始认真考虑僧侣生涯了。
大学毕业以后,生活一片光明。1996年秋天我成了《广告克星》杂志的总编辑。1997年1月我出完《单身男人》最后一期,打算从此一改自己的失意人形象(几周以后我首次出去约会打保龄球,以此证明我还有很多东西要学)。同年夏天,我离开了郊区的小窝,搬进美丽的温哥华市中心一所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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