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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阉割的文明:闲话中国古代缠足与宫刑》作者: 陈存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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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书目 

古来缠足知多少
古籍所载缠足史事

作者:陈存仁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现在我要考证缠足的史事。民国初年,天津有一位名叫姚灵犀的文人,在天津报纸上连续写了一篇专谈缠足的诗词歌赋,后来还印成单行本三五厚册,他表面上反对缠足,实际上专门歌颂缠足之美。这一部书,我曾经看过,认为他完全没有申斥缠足之害,以及造成畸形生理的民族之耻。

    缠足的风气,大家以为是五代南唐的亡国之君李后主开始,因为李后主好声色之娱,所以关于缠足的事,都推在他的头上,其实也不尽然。现将历代文献资料引述如后。

    汉代司马迁所著《史记·货殖列传》上说:“赵女郑姬……揄长袂,蹑利屣。”此处“利”字,即尖细之意。从这段记载看来,秦始皇之前,赵国的女性已经有尖鞋;从尖鞋来推想,可能已有缠足的女性,这也可能与缠足无关。总之以尖鞋为美的意念,则是事实。那么女性缠足之风,早在秦代之时已经开始,但还不成普遍习俗。河北满城出土“金缕玉衣”,是西汉的墓中人,有男女二具,女的一具,足型与男的一具相同,足见西汉命妇,并无缠足之风。

    公元六百年左右,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乐天)的诗中有一句话“小头鞋履窄衣裳”。照“小头鞋履”四字看来,可能他已亲眼目睹过缠足妇女。但是在唐代墓中出土的女性鞋有三种:云头锦鞋、麻鞋、麻布鞋,全无缠足的迹象。这足以证明一部分女性是以小头尖足为美,大部分女性还没有“小头鞋履”的风气。

    唐代温庭筠说过“织女之束足”。那个“束”字与“缠”字意义相同,足见当时的女性已有束足的风气。这句话确实指出唐代一部分女性已有“束足”的具体事实,但风气还是不普遍的。

    唐代诗人杜牧又有两句诗云:“钿尺裁量减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这两句话,又是刻画妇女用布带缠足的实况,不过上句说“钿尺裁量减四分”的“分”字,不知是当时度量衡的不同,或是诗人故意形容细小的说法,或是刊本的错字,我不敢断定。不过一个“裹”字,已可证明唐代裹足事实了。

    又隔了三百年,是公元九六一年,南唐李煜(即李后主)工书善画,又擅填词。他写的词“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传诵至今。又据《中国人名大辞典》云:“李后主接位后,日与群臣酣宴,性骄奢,好声色,不谈政事,在位十九年,为宋太祖所灭。”他的生活中最传颂至今的事情,是宫嫔娘。据余怀《妇人鞋袜辨》云:“考之缠足,起于南唐李后主。后主有宫嫔娘,纤丽善舞,乃命作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带缨络,中作品色瑞莲,令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着素袜,行舞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由是人多效之,此缠足所自始也。”

    从上面的文献记载来看,所谓“以帛缠足”,即是用帛布来裹足,直到现在形容用布或帛或绢来裹足,即是缠脚带。俗语有“王大娘缠脚带——又长又臭”,即是指此。以前《史记》上的记载,只记少数的特例,而白居易、杜牧看到的也都是风月场的情况,缠足的风气还没有遍传全国上下。却因身为一国之君的李后主在宫中创行缠足,李后主的词更为人所稔知,所以考证缠足的人,都把这件事推到李后主头上,何况李后主是亡国之君,当然有许多正人君子写文章时,常把这件事说是亡国的不祥之兆。其实照我前文的考据,娘实在并不是缠足的创始人,李后主只能算是提倡人。

    有一位日本人池本义男,清时久居北京,著有《缠足稿》一书,他书中指出娘的生辰,说是:

    旧历八月念四日


 回书目 

   共有6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用户评论

  • 评论者:匿名  评论时间:2008-02-16 17:12:05  IP:已记录  
  • 不知文章作者是否读过冯骥才的《三寸金莲》!那可是一部难得一见的“杰作”,对中国的国粹“金莲”的赞美与歌颂溢于言表!据说那是伟大的爱国主义的巨著呢!
  • 评论者:搜狐网友  评论时间:2008-02-16 16:20:00  IP:已记录  
  • 好奇
  • 评论者:123  评论时间:2008-02-15 18:24:39  IP:已记录  
  • jj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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