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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是1915年的初夏,这一年的6月5日,韦莲司约胡适的康大同学客鸾女士去郊游,胡适与客鸾在路上相遇,客鸾告诉胡适这件事,胡适很高兴地说:你们郊游回来,如果惠顾寒舍,我当煮茶招待。同学笑着答应了。下午五时,郊游回来的她们来到了胡适的住处,胡适不失言,享以龙井。两位女子皆不同流俗,在胡适这里放松自如,一点也不感到拘束。两人谈笑风生,直到傍晚才离去。次日,和胡适同住一起的法文教员很好奇,问昨天胡适房中笑语喧哗的是谁,胡适告之。这位法国佬很感慨,他也告诉了胡适一件事。几个月前,他和两个同事约两位女子(也是同事)到自己住处小集,其中一位女士告诉了另外一个女子,后者惊怪,问谁是陪伴人(原文为“挟保娘”),答曰没有,对方益加惊怪。此事传出后,还引起诽议,不得已,便把约会地点改作外面的茶室。等到去的时候,茶室却又满座。这位法国佬便说:还是到我那里吧,难道我辈还在乎别人说什么吗?几人掉过头来,再回住处。不过一次饮茶,经历却这样一波三折。听完故事,胡适它记到日记里,说,这事虽然细小,但却证明自己以前说的话:此邦男女交际不自由。胡适刚到美国就感觉到这一点,他在给母亲的信中曾这样介绍:“美国男女平权,无甚界限。此间大学(指康乃尔大学,笔者注)学生五千人,中有七八百女子,皆与男子受同等之教育。惟美国极敬女子,男女非得有人介绍,不得与女子交言。(此种界限较之中国男女之分别尤严,且尤有理。)” 是的,20世纪初的美国,远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现代和开放,文化保守势力很强大,尤其是中产阶级。比如韦莲司那不同流俗的作派,放在今天稀松平常,而在当时,在她那个中产阶级的家里,就非议不断。胡适说她之所以远去纽约学画,平常也不怎么回来,就是因为家中的“守旧空气”,使她居之“如在囹圄”。
至于胡适说此邦男女交际不自由,还得从十多天前的一次谈话说起。5月21日那一天,胡适和一个来自俄国的朋友聊天,这位叫狄泊特女子曾就读于俄国女子高等学院,现在随她的哥哥流寓美国,靠打工读书。聊天时,她说:她觉得美国大学生多浮浅,没有高尚的思想,远不如俄国的大学生,具思想、富胆力、热心国事,奔走尽瘁,实在可敬。胡适听了,深以为然。他一直对美国大学生存有类似看法。一次,他接触到保加利亚的一个留学生,交谈之下,他觉得这些来自欧洲的学生都熟悉本国的历史与文化。特别是俄国学生,没有不知道托尔斯泰、屠格涅夫、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只有两个国家的学生对自己的文明和历史懵然无知,一个是中国,一个是美国。
胡适的偏差是显而易见的,至少是以偏概全的,但他却在日记中作出了这样的结论“美人不及俄人爱自由”。在这样的标题下,胡适说:“人皆知美为自由之国,而俄为不自由之国,而不知美为最不爱自由之国,而俄为最爱自由之国也。”为什么?因为“美之人已得自由,故其人安之若素,不复知自由代价之贵矣。俄之人惟未得自由,而欲求得之,不惜杀身流血,放斥囚拘以求之,其爱自由而宝贵之也。” 胡适就便举了个例子,故事来自他的朋友,说的是挪威剧作家易卜生。易卜生送儿子到俄国受学,有人问,为什么不送到美国呢,美国是自由之国呀。易答曰:然,俄,爱自由之国也。这样一个美俄对比,胡适的俄国朋友狄泊特是认同的,胡适也是认同的。
尤有进者,胡适开始申论美国的不自由。上文说此邦男女交际不自由,正是胡适在这里的发挥。“美之家庭亦未必真能自由,其于男女交际,尤多无谓之繁文”。而“吾读俄国小说,每叹其男女交际之自由,非美国所可及。其青年男女以道义志气相结,或同习一艺,或同谋一事,或以乐歌会集,或为国事奔走,其男女相视,皆如平等同列,无一毫歧视之意,尤无邪亵之思。此乃真平权,真自由,非此邦之守旧老媪所能了解也。”(同上)
插:胡适以小说来认知俄国并推断俄国,这是一件比较有趣的事。有趣在于,多年之后,当他和罗隆基在上海发动“人权运动”,反对苏俄党治,标举英美民治时,曾遭到文化左翼的抨击。当时,瞿秋白就是根据小说来驳斥他们:“人权派的大人先生们甚至说美国差不多每家都有汽车(见《新月》杂志某期)”,“这真是海外奇谈了。美国‘人民’的平均的财力,比任何国家更高;美国人民的自由比任何国家更大?政治上美国的‘平等自由’,我们只要看一看辛克莱、哥尔德的小说就可以知道了;美国工人过的是何等惨酷的生活,何等的不自由;何等的不平等!这些文学家是美国人,他们知道美国社会的深切,至少比中国人权派的几个美国留学生胜过一千倍。美国家家都有汽车的海外奇谈,只好去骗骗小孩子!” 在瞿秋白看来,真正平等自由的当然不是美国而是苏俄。瞧,多有趣,早先胡适的看法后来有了传人,而他们的根据都是来自“小说”。年轻的胡适呀,爱看文学不是您的错,但如此相信小说就是你的不是了。
自由的美国不是那么爱自由,没有自由的俄国却酷爱自由,这说得通吗?
抄录一下胡适日记中保存的美国总统威尔逊的演说,威尔逊是胡适深所敬爱的美国总统,胡适的留美日记不时提到他,胡适也不止一次大段剪贴他的演说。这一次演说是因为一批移民刚刚批准加入美国籍,在宣誓仪式上,威尔逊总统作了讲演,他以移民的口吻说:
我们来到美国,不仅仅是为了谋生,也不仅仅是为了寻求一些在出生地难于觅得的东西,而是为了帮助促进人类精神之伟大事业——为了让人们知道,世界各地都有人愿意飘洋过海来到这个陌生的国度,来到这个语言不通的地方。那是因为他们知道,不管是何种语言,人类只有一种渴望,只有一种心声,那就是渴望自由,渴望正义。
爱自由的美国人看起来不若俄人爱自由,正如胡适所说,那是因为美国本身就是个自由的国度。自由就像空气一样,须臾不能离,但如果人就生活在空气中,谁还会时刻记着它呢?本不能拿美国人和缺乏自由呼吸的俄国人比,而且,在这样的比较中,美国的自由和俄国的自由并不对称。胡适拿美国男女交际上的不自由说事,但说到俄国时,俄国青年的那种热情、那种奋斗,显然属于政治自由。一个是“私人领域”中的自由,一个是“公共领域”中的自由,两者未必能简单地混在一起。比如美国的保守力量素以共和党为代表,尽管在日常生活领域它显得守旧、不开放(包括胡适所说的男女交际),但在政治领域这一块,始终恪守“小政府,大社会”的原则,防止国家权力干涉个人权利,这种对自由的高度的敏感和警觉,就远非当时的胡适能理解。再言之,一个自由的国度和一个非自由的国度,自由的值也不一样。如果俄国的自由表现为“解放”,美国的自由则表现为“群己之权界”。根据我的经验,象胡适赞叹的那些俄国青年,自由对他们来说,更多是一个吸引人的字词和理念,他们可以为这种理念奋不顾身,但未必能说他们就懂得什么叫自由。而胡适看不惯的那些美国青年,尽管松垮散漫,但在自由的敏感上,哪怕你碰一下他们的神经末梢,他们的中枢都会作出激烈的的反映。
本来,无法比较谁与谁更爱自由,爱自由是人类的天性,比较没有意义。有意义的比较是,哪种制度能够保障人的自由:俄、还是美。俄美制度至迟在1920年代还困扰过胡适,而胡适长期以来对俄国的好感,未必就不是当年从所阅读的那些俄国小说开始的。
跋:就5月21号这篇日记,胡适的标题“美人不及俄人爱自由”,应该被判为假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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