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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胡适“第一次访女生宿舍”,有文章认为那个女生就是韦莲司,但并没有出示证据,不足信也。至于我,认为不是。证据是,韦莲司是康乃耳大学地质学教授的女儿,而女儿本人并不是康大学生,她在纽约学美术,回康大等于是回家。既回家并无住女生宿舍之理,除了其他事。十多天后,在绮色佳的一个教堂观看婚礼,应该是胡适和韦莲司的较早接触。以后两人见面,不是韦莲司回绮色佳,就是胡适去纽约,当然以前者居多。胡韦的接触,多在精神层面,两人很喜欢就问题交流。
在胡适眼中的韦莲司,自是“读书甚多,极能思想”,言语之中,常出见识。比如有一次,胡适夸示中国人从来不拒绝新思想,像达尔文的《天演论》,西方守旧者对它的攻击,半个世纪都没有停止过。而它东来之后,即“风靡吾国,无有拒者”。不但如此,像“天择”“竞存”等名词还成为流行一时的口头禅(胡适自己的名字就是一个证据)。这本是胡适的得意处,但韦莲司打断了他的话:“此亦未必为中国士夫之长处。西方人士不肯人云亦云,而必经几许实验证据辩难,而后成为定论。东方人士习于崇奉宗匠之言,苟其动听,便成圭臬。”因此,在韦氏看来,“西方之不轻受新思想也,未必是其短处;东方之轻受之也,未必是其长处也。” 书读至此,便无法下去。韦莲司一介女子,何等眼光!胡适一次和康大法学助教谈中西婚姻,对方谓“此邦女子智识程度殊不甚高,即以大学女生而论,其真能有高尚智识,谈辩时能启发心思者,真不可多得。”胡适何其幸也!但看到胡适在一旁大加认同,说什么“此甚中肯。今之昌言‘物竞天择’者,有几人能真知进化论之科学的根据耶?”不禁大摇其头。韦莲司固然中“肯”,但胡适却未知“綮”在何处。此刻韦氏揭破的问题不是懂不懂进化论,而是海运以来国人对外来思想的照单全收而无从择取。一百多年来,中国知识界在思想上一味趋新,凡新即好,从现代到后现代,紧赶不迭,只要太平洋那边打个喷嚏,这边立刻就感冒。韦莲司一个“轻受”,实在是点中了我们的痒穴。“五四”便是一典型的“轻受”的时代,还不谈“误读”。倒是后来国门关闭,大家“轻受”不得,转而变成了集体“迷信”。待1980国门重开,故态复萌,又是一轮让人眼花缭乱的“轻受”。至今,我们走出了这个“轻受”的时代了吗?
这个韦莲司不仅有自己的思想见识,更特别的,是她在做人行事上与众不同的“洒落不羁”。韦氏出生富家,但不自修饰。欧美妇女习于打扮,她的衣服却“数年不易”,头上的草帽早已破损,然“戴之如故”。头发修长,难以服侍,干脆自行剪去,“仅留二三寸许”。“蓬首一二年”,“行道中,每为行人指目”,不自以为意。韦莲司的母亲和姐姐不止一次地数落她,却也拿她没办法(其实韦氏是典型的“现代派”)。胡适和她打趣,说:昔约翰弥尔有言,今人鲜敢为狂狷之行者,此真今世隐患也。遂又紧忙解释:狂乃美德,非病态也。显然,胡适是用中国古典语言去翻译密尔了,在孔子那里,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韦氏当是狂而不狷。韦莲司回答胡适:“若有意为狂,其狂亦不足取”。这一天是星期六,胡适与韦莲司出游,两人循湖滨行,天气晴好,落叶满径,“是日共行三小时之久,以且行且谈,故不觉日之晚也。”
十多天后,韦莲司向胡适提出了一个问题:假如我的见解与家人父母的看法完全不一样,我是容忍迁就以求相安,还是我行我素,各行其是,以至决裂也不在乎呢?显然,韦莲司的作派是不为家人认同的,自己到底应该怎么办,她想听听胡适的意见。
容忍(即宽容)是胡适一生多所关注的问题,而且越至老境越推崇容忍,遂有“容忍比自由更重要”的格言,虽然此语出自他的老师。但,“容忍”之成为胡适思想谱系中的一个坐标,越往后越多染有政治哲学的义函。这次,在韦莲司的问题面前,是胡适第一次对容忍发表意见,它是私人生活中的一个问题,具有伦理学的意义。
首先,胡适自认是东方人,他谈了东方人对容忍的理解。在他举的例子中,有一个叫毛义的古人,“有母在,受征辟,捧檄而喜”,其喜也,因母之故。母亲去世后,即弃官,“义本不欲仕,乃为母屈耳”。胡适把它称为“为人的容忍”(Altruistic Toleration)。另外,对于父母的信仰,虽然自己不以为然,但“不忍拂爱之者之意,则容忍迁就,甘心为爱我者屈”。因为父母老了,一旦失去自己长期以来的信仰,即如同失去依归,那会很痛苦。这样的容忍也就是“为人的容忍”。这里,胡适的两个容忍其实就是一个字“屈”。
但习染东方文化传统的胡适毕竟也非常喜欢西方文明,西方文明的“个人本位”和个性张扬在美国的胡适无疑感同身受。他引西方近世之说:“凡百责任,以对一己之责任为先。……吾所谓是,则是之,则笃信而力行之,不可为人屈。真理一而已,不容调护迁就,何可为他人之故而强信所不信,强行所不欲行乎?此‘不容忍’之说也。”到这里,可以看到,胡适至少是自相矛盾的。为真理而不迁就的这个“真理”和以上为所爱而迁就的“信仰”其实一个性质,而以上毛义违心做官也就是这里胡适所不赞同的“强行所不欲行”。但下面胡适开始拔高,这种不容忍“亦并非自私之心,实亦为人者也。盖人类进化,全赖个人之自荩。思想之进化,则有独立思想者之功也。政治之进化,则维新革命者之功也。若人人为他人之故而自遏其思想言行之独立自由,则人类万无进化之日矣。(弥尔之《群己权界论》倡此说最力,易卜生之名剧《玩偶之家》亦写此意也。)” 其实,张扬自己的个性就是为了个性,如韦莲司那样,倒不必要额外承受人类进化的负担,它也负不起这个“担子”。这里的“屈”与“不屈”,“容忍”与“不容忍”,显然是矛盾的,胡适对这个问题想好了吗?
没有,至少是不成熟。胡适这样来化解矛盾:“吾于家庭之事,则从东方人,于社会国家政治之见解,则从西方人。”但,这样问题就自了了吗?私人领域谈容忍,公共领域反弃之,是否颠倒了?在我看来,公共领域尤其政治领域才是容忍之地,无容忍(或“无妥协”)则无以言政治;至于自己和家人之间的私人领域,容忍迁就还是各行其是倒是个交替选择的问题。几天后,韦莲司给胡适寄信,信中引了英国学者毛莱《论妥协》一文中的话,胡适读了后,认为“透澈”,把它抄了下来。然后,胡适找毛莱的书读,又从文中摘录了一段。毛莱的文章和观点深深吸引了胡适,多年后,胡适在其英文自传《我的信仰及其演变》中,特意提到,因韦莲司的介绍,自己读了毛莱的“On Compromise”,它是自己“一生之中,最重要的精神影响之一”。
案:胡适上谓“吾于家庭之事,则从东方人,于社会国家政治之见解,则从西方人。”他不仅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即以前者而论,他和江冬秀结婚,正如他在一封信中所说:“吾之就此婚事,全为吾母起见,故从不曾挑剔为难(若不为此,吾决不就此婚。此意但可为足下道,不足为外人言也)。今既婚矣,吾力求迁就,以博吾母欢心。吾之所以极力表示闺房之爱者,亦正欲令吾母欢喜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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