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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纽约时报》载有这样一条来自国内的消息。汪精卫、蔡孓明、章行严三人与孙中山定了个“爱国协约”,约与袁世凯政府和平协商而勿起第三次革命。因“宋教仁案”而引发的二次革命,是孙中山不听黄兴等人“法律解决”的劝告,执意用“武装”解决问题而进行的一次军事起义。这次革命很快就失败了,它的结果则是孙中山愤而放弃国民党,转而成立要党众对自己效忠的“中华革命党”。
胡适看了这则报道松了一口气:“果尔,则祖国政局可以和平了结,真莫大之福,吾翘企祝诸公之成功矣!”, 胡适对二次革命没有评价,但评价已自在其中。或者说,不管二次革命、还是三次革命,胡适对革命的态度已经比较了然。以和平的方式解决政治问题,胡适视为“莫大之福”。然而,正在他“翘企”为汪、蔡、章等人衷心祝愿时,哥大的张奚若来信,“谓闻之黄克强,云前所传汪、蔡诸人调停平和协商事,皆属子虚。”胡适闻讯,一声叹息:“吾之乐观又成虚妄矣”。(同上)
主观上,胡适并不赞成革命,但对革命的情势又有充分的同情之理解。在他看来,只要政府不许爱国志士以和平手段改造国家,夺其言论自由,绝其生路,逐之国门之外,那么,对方则舍激烈手段别无他道。也就是说,政府手段一日不改,革命则终不能免。抽象的意义上,胡适的话并无问题。但具体到二次革命,胡适因不了解而显隔膜。革命,可以是逼出来的;也可以是扇动出来的。具体到“宋案”,它则是国民党领袖在某种意义上的一意孤行。当时情形,并非只有诉诸枪杆不可,即使在国民党内部,也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但,国民党终究铤而走险。它自己失败是自取,问题更在于,辛亥之后,国人初习共和,习惯还未养成,国民党却在共和框架内,开20世纪用枪杆解决政争之先河。害莫大焉!
1915年4月,胡适在日记中剪贴了黄兴等人的通电,电文颇长,其中亦有言及革命处,亦与胡适之意颇近(不知这是不是胡适特意剪贴的原因):
“惟革命之有无,非可求之革命自身,而当卜之政象良恶。故辛亥之役,乃满洲政府成之,非革命党所能自为力也。”此即革命是逼出来的。然而,黄兴一边认为“须知革命者,全国心理之符,断非数十百人所能强致”。一边也认为:“今虽不能妄以何种信誓宣言于人,而国政是否必由革命始或更新,亦愿追随国人瞻其效果。”黄兴对革命的态度殊可玩味,就辛亥之役,他认为革命是正当的,但对辛亥以下,他的言论就有所不同。我们知道,宋案发生,黄兴最初是主张以暗杀对暗杀,孙中山否定了他。但孙却主张更为激烈的军事举动,黄又不赞成。黄兴在通电中的这段话是否针对二次革命,我们可以先看看再说:“夫兵凶战危,古有明训,苟可以免,畴曰不宜?重以吾国元气凋伤,盗贼充斥,一发偶动,全局为危,故公等畏避革命之心,乃同仁之所共谅。”
1916年1月31日,时在哥大的胡适有“论革命”为题的日记,其实是他寄给维廉姆斯教授的信,信中涉及革命的问题。这是胡适第一次以其为题并谈了对它的看法,20世纪的胡适注定以后还要和这个词以及这个问题打多次交道。
“吾并非指责革命,因为,吾相信,这也是人类进化之一的必经阶段。可是,吾不赞成早熟之革命,因为,它通常是徒劳的,因而是一事无成的。中国有句古话叫‘瓜熟蒂落’。果子还未成熟,即去采摘,只会弄坏果子……
作为个人来说,吾倒宁愿从基础建设起。吾一贯相信,通向开明而有效的政治,无捷径可走。持君主论者并不期望开明而有效之政治。革命论者倒是非常渴望,但是,他们却想走捷径——即通过革命。吾个人态度则是,‘不管怎样,总以教育民众为主。让我们为下一代,打一个扎实之基础’。
这是一个极其缓慢之过程,十分必需之过程,可是,人却是最没耐心的!
以愚所见,这个缓慢之过程是唯一必需的:‘它既是革命之必需,又是人类进化之必需。’”
胡适信中表明了两点,一、不赞成“革命”,尤其是那种“早熟之革命”(“早熟”即指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以火与剑来解决问题)。二、强调“教育”,即通过教育民众来打下一个扎实的基础。在胡适的意识中,中国问题,是一个教育的问题而不是一个革命问题。走捷径的革命并不能解决20世纪中国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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